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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小學生被父母分屍藏冰箱4年

來源:育娃網    閱讀: 7.37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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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韓國《國民日報》18日報道,京畿道富川的小學1年級學生崔某從2012年4月30日開始缺課。“一個小學生近4年來一直沒去上課,校方近期給其父母打電話瞭解情況,竟然牽出一件驚人的命案!

7歲小學生被父母分屍藏冰箱4年

父親用利器將兒子屍體損毀,變態至極!

今年1月13日,遇害男孩生前上的小學教導主任發現該學生已連續近4年未來學校上課,遂給其母親打電話瞭解情況。接到電話的母親回答稱:“兒子離家出走,已報警失蹤”。不過,一會兒她又改口稱:“不是我報的警,而是孩子的叔叔,是我丈夫的朋友”。感到可疑的校方遂立即向警方報案。

而接到學校電話後,遇害男孩母親提醒丈夫稱,學校或警察可能要到家裏來。此後,男孩父親將此前一直冷凍存放在自家冰箱裏的兒子屍體轉移到朋友家裏,並告訴對方是搬家物品,需要暫時存放。

15日,警方在遇害男孩父親朋友的家裏,發現裝有男孩屍體的箱包。17日,警方以涉嫌“施暴致死罪、損毀遺棄屍體罪、違反兒童福祉罪”正式拘捕男孩父親(34歲),並以涉嫌違反兒童福祉罪拘捕了男孩母親(34歲)。

據犯罪嫌疑人透露,2012年3月12日,7歲兒子剛就讀小學不久便用鉛筆戳同班女同學的臉,並用彩筆弄髒2件衣物。事件鬧大後,當年4月30日開始,犯罪嫌疑人就再也沒讓兒子去上學。2012年10月初,爲了讓平時不愛洗澡的兒子洗乾淨,男孩父親強制將兒子拖至浴室,就在這拖拉過程中,孩子重重地朝前倒了下去並失去了意識,而父母也沒管他。男孩醒來後,也未將他送去醫院就診。此後,男孩一直未受到任何治療,並於11月初死亡。

案發後,男孩父親用利器將兒子屍體損毀,將部分屍體扔馬桶裏沖掉或扔在別處,並將剩餘屍體用塑料袋包裹後冷凍保存在自家冰箱裏。他告知妻子兒子已死亡,並讓她回孃家住段時間。

這樣的人怎麼配當父母,希望孩子一路走好,天堂裏沒有傷害!因爲孩子的弱小和無法抵抗就能這麼變態獸性的虐待自己的親生孩子嗎?!人性何在,這種人怎麼就不去死。

法律會讓罪惡受懲罰!

我們不瞭解的是還有很多孩子正處在家暴中無法呼救,不敢呼救。全國婦聯出版《新時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研究》。調查結果顯示,中國家庭虐童的狀況十分嚴重,10~17歲兒童遭到父親和母親家暴的比例分別爲43.3%和43.1%,這還是2013年的數據,三年後這個數據並沒有下降,雖然人們開始關注這個問題,仍有很多孩子活在黑暗之中。

孩子心理髮育不健全,就算告訴孩子們怎麼防止家暴他們也是沒有辦法進行自我保護的,那我們就不妨告訴那些正在實施暴力的父母,你犯下的惡行總會大白於天下,雖然小編很想讓這羣人渣趕緊去死一死。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爲,可撤銷監護人的資格。此外,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規定了對家庭暴力行爲的行政處罰措施和刑事法律責任。

“很多父母認爲打孩子是自家的一種教育方式,並非家庭暴力,他們往往認爲程度嚴重的傷害纔是家庭暴力。”即使有嚴重的情況出現,絕大部分都不會報警,很難追究其責任。如果因爲家暴,家屬報警要求追究施暴人的責任的話,判定是否構成違法或者犯罪,要以孩子的傷情鑑定爲前提,如果傷情過重或性質惡劣,就有可能變成刑事案件。

你還認爲打罵孩子是家事,法律管不到你,那你就大錯特錯了。

201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向社會通報了“人民法院司法干預家庭暴力”的情況。通報稱,據有關部門統計,目前我國大約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實施家庭暴力導致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是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的被害人殺死施暴人的重大惡性案件時有發生。最高人民法院統計顯示,涉及家庭暴力的故意殺人案件,佔到全部故意殺人案件的近10%。

同年11月25日,即“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當天,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就“反家暴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2015年12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被表決通過。也就是說,從《北京宣言》到《反家暴法》落地,20年間,中國傳統意識中清官難斷的“家務事”被提升到“國家議題”層面討論後,終於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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