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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因美嬰兒米粉違規添加豬骨粉 拒絕爲消費者退貨

來源:育娃網    閱讀: 1.7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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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貝因美一款嬰兒米粉因違規添加豬骨粉,在一起消費糾紛案中被法院判爲敗訴。此消息一經傳出,很多家長們在各大育兒論壇呼籲“留神”。記者就此事採訪貝因美公司,相關人員表示添加豬骨粉是爲了補充鈣質,消費者可以放心食用。

貝因美嬰兒米粉違規添加豬骨粉 拒絕爲消費者退貨

 

嬰兒食品亂添加案又再發生。記者昨天獲悉,國內知名嬰兒食品品牌“貝因美”營養米粉因違規添加食品添加劑豬骨粉,被消費者告上法庭,日前該案在廣州越秀區法院審結,法院判定貝因美敗訴。

緣起消費者訴違規添加

據瞭解,今年4月19日廣東消費者容女士在廣州黃花文化廣場的好又多超市,購買了2盒“貝因美紫菜骨粉高鈣營養米粉”,該品外包裝盒上標示“特別添加海帶、紫菜、新鮮豬骨粉”。

回到家後,因擔心食品安全問題,吳女士查閱並對照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 14880-2012),發現貝因美米粉裏的“新鮮豬骨粉”,其實不得添加在食品裏,在嬰兒米粉裏添加“新鮮豬骨粉”屬於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

4月28日,容女士就此事向國家衛生部遞交諮詢申請函,幾天後,衛生部寄來答覆函稱:嬰幼兒食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其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分別爲GB10765-2010和GB10767-2010,普通消費者只要登錄衛生部網站,就可找到“衛生標準”一欄進行查詢。衛生部覆函內指出,按照《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食品添加劑(包括食品營養強化劑)必須經過衛生部列入名單中方能使用。而根據《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GB14880-1994)規定,除犛牛粉可以作爲營養強化劑-鈣源使用外,其他來源的骨粉,包括新鮮豬骨粉,不能作爲營養強化劑使用。

拿到這份權威說法後,今年5月,容女士將銷售方好又多黃花崗百貨有限公司連同廠家貝因美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判令被告一好又多百貨退還她購買的貝因美產品所付的貨款70.80元,並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令被告二貝因美公司依法賠償她相當於貨款10倍的損失,同時還要求兩被告支付她的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合計29315元。

爭議添加豬骨粉是否安全

貝因美米粉亂添加是否安全?在法庭上,三方展開激烈辯論。

作爲原告的容女士堅稱,貝因美作爲生產者,將“新鮮豬骨粉”作爲營養強化劑功能特別添加到嬰幼兒食品中缺乏法律依據。理由是,《食品安全法》第46條規定,“不得在食品生產中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新鮮豬骨粉若沒有經過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隨意使用於嬰幼兒食品,很不應該。況且,不管什麼動物的骨粉,也不管是否新鮮,依據衛生部相關規定,都不能使用在嬰幼兒食品中。

容女士認爲,嬰幼兒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不僅關係到食品的營養,而且關係到嬰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須在進行風險評估後規定營養成分的最高量、最低量等要求,使嬰幼兒在滿足營養需求的同時又保證食用安全。如果貝因美無法提供特別添加“新鮮豬骨粉”的合法性的證據,則屬於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的行爲。而好又多百貨作爲專業的銷售商,必定具備法定驗貨義務及專業驗貨技能,在由其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後,理應知道該產品是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其繼續銷售涉訴產品明顯就屬於一種故意行爲,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對於容女士的指責,好又多百貨辯稱,自己是商品零售企業,並不從事商品生產,所售商品均是向供應商採購後直接銷售給消費者的,該公司建立並執行了嚴格的檢查驗收制度,盡到了合理、謹慎的審查檢驗職責,而且該公司並沒有實施欺詐行爲,要求“退回貨款”和“賠償10倍價款”的訴求毫無法律依據。此外,好又多百貨還稱,被告僅針對包裝宣傳不符合標準向法院起訴,根本沒證據證明其實際受到損害,法院不應該受理。

對於“貝因美紫菜骨粉高鈣營養米粉”產品是否合格的問題,貝因美公司直接出示了一份由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杭州站對其產品作所的《檢測報告》。該報告顯示,該產品經檢驗,各項指標均符合Q/HBS0108S-2010,GB13432-2004中所規定的技術要求。

法院判決不符合食品添加規定

6月19日,廣州市越秀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官在調查取證後認爲,根據國家衛生部向原告發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告知書》,可以證實被告貝因美公司生產的“貝因美紫菜骨粉高鈣營養米粉”添加“豬骨粉”不符合《食品添加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因此,原告要求退還貨款有理由。

不過法官又認爲,原告要求兩被告按照《食品安全法》第96條規定,支付價款10倍賠償的訴訟請求,屬於懲罰性賠償。在本案中,原告沒有證據證實其食用了該食品後,對人體構成損害的事實,亦無證據證明上述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所以,原告主張懲罰性賠償和誤工費的訴求缺乏事實依據。而本案是合同之訴,要求精神損失費不符合規定。

因此,越秀法院判令好又多百貨在判決生效後10日內,一次性將貨款70.8元退還給原告,同時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對此,容女士表示不服,她認爲法院應該提高這些企業的違法成本,於是決定上訴。

家長奔走相告“留神”

消息傳出後,引來衆多消費者擔心,多位媽媽們在育兒論壇上呼籲家長們“留神”,慎食用貝因美。其中,一位消費者驚呼,米粉一直在用貝因美的產品,中招了,可恨無良的商家。另一位消費者提醒,“媽媽注意了,貝因美的米粉出事了。現在都不曉得什麼可以放心吃了。媽媽們自求多福吧。沒良心的企業。”一位網友指出,新鮮豬骨粉若沒有經過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隨意使用於嬰幼兒食品,很不應該。“況且不管什麼動物的骨粉,也不管是否新鮮,依據衛生部相關規定,都不能使用在嬰幼兒食品中。”

記者昨天走訪廣州市場,在一家大型超市內,記者看到有多款貝因美米粉,不過,卻沒有發現有被指違規添加豬骨粉的貝因美紫菜骨粉高鈣營養米粉銷售。此外,在該超市銷售的其它品牌嬰兒米粉,也暫未發現有添加豬骨粉的產品。

不過,在網購市場上,記者卻發現有同樣添加豬骨粉的其它品牌嬰兒米粉。如在淘寶商城,記者看到一款名爲“乖嘟嘟”的紫菜骨粉高鈣營養米粉,其成分表裏便標稱添加有“豬骨粉”。國內一家知名嬰兒米粉企業有關人士告訴記者,該公司此前也曾生產有添加豬骨粉的嬰兒米粉,但在前年便已停產了。該人士解釋,該公司停產添加豬骨粉的米粉,主要是出於市場產品調整原因,並非因安全問題。

貝因美迴應可以放心食用

爲何要在嬰兒米粉中加入“豬骨粉”?記者昨天多次電話聯繫貝因美公司董祕、品管部人員和銷售部工作人員,均拒絕接聽。隨後,記者以消費者名義諮詢貝因美客戶服務熱線,該公司客服人員告訴記者,在米粉裏添加“豬骨粉”是爲了增加鈣質,“公司的所有產品都經過嚴格檢查,可以放心食用”。當記者追問,可否對已購買的含有“豬骨粉”進行退貨時,該公司客服人員拒絕退貨,並回應稱,“公司沒有下發可退貨通知。”

一位業內人士指出,前兩年一些企業也生產添加“豬骨粉”的嬰兒米粉,但現在大多已經放棄此類添加了。有關人士指出,未經安全評估而隨意添加成分在嬰兒食品中,不安全風險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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