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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是誰 發生了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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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這三個字牽動着中國人民的心,在昨天晚上,這位被民衆稱之爲“女英雄”的人終於回到了祖國的懷抱,那孟晚舟到底是誰?她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呢?

孟晚舟是誰 發生了什麼事

孟晚舟是誰?

孟晚舟,漢族,1972年出生於四川,任正非之女,中國香港永久居民,深圳大學會計系學士,華中理工大學(現華中科技大學)管理學碩士。歷任公司財務部門的幾個高級職位,包括銷售融資與資金管理部總裁、賬務管理部總裁、華爲香港公司首席財務官,以及國際會計部總監。現任華爲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主要負責華爲公司的財務運營及管理,包括財務策略、風險管理、融資籌劃、稅務遵從等業務。

孟晚舟發生了什麼事?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在溫哥華被捕。

2018年12月5日,加拿大《環球郵報》援引加拿大司法部發言人的話稱,美國已要求引渡她,加拿大法院定於當地時間7日就此事舉行保釋聽證會。報道說,加拿大司法部以此事已發佈報道禁令爲由,拒絕提供其他細節。美國司法部發言人馬克雷蒙迪則拒絕就此事發表評論。

2018年12月6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表示,中方已向美加表明嚴正立場,要求立即釋放被拘押人員。

2018年12月8日,中國外交部副部長樂玉成緊急召見加拿大駐華大使麥家廉,就加方拘押華爲公司負責人提出嚴正交涉和強烈抗議。樂玉成指出,加方以應美方要求爲由,將在加拿大溫哥華轉機的中國公民拘押,嚴重侵犯中國公民的合法、正當權益,於法不顧,於理不合,於情不容,性質極其惡劣。中方強烈敦促加方立即釋放被拘押人員,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正當權益。否則必將造成嚴重後果,加方要爲此承擔全部責任。

2018年12月10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對孟晚舟女士的保釋聽證重新舉行。當天的聽證在該法院警戒等級最高的20廳進行。在當天的聆訊中,主要由孟晚舟方面邀請安保公司和GPS公司介紹如果孟晚舟獲得保釋,將採取何種措施保證她不會潛逃。被加拿大拘押的中國公民孟晚舟的保釋聽證沒有得出結論,法官表示11日繼續舉行。

2018年12月11日,中國外交部長王毅發表演講:對於任何肆意侵害中國公民正當權益的霸凌行徑,中方絕不會坐視不管,將全力維護中國公民合法權利,還世間公道正義。[20]同日,加拿大法院作出裁決,批准華爲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保釋申請。

2019年5月13日,華爲心聲社區發佈了孟晚舟5月9日給所有華爲人的一封信。孟晚舟在信中稱,從未有機會如此緊密地與18.8萬華爲人聯接在一起。無論眼下面對多大的困難和壓力,內心都能依然堅定。

2019年6月6日上午9:30(北京時間6月7日凌晨00:30),加拿大法院就孟晚舟案件中法律層面的技術問題進行了討論。

2019年9月23日上午,華爲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引渡案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再次開庭審理,孟晚舟女士當天出庭。

2019年12月2日,華爲心聲社區公佈了孟晚舟寫在被加拿大警方拘押一週年之際的一封信。孟晚舟對關心華爲的人、包括客戶、供應商以及法庭的工作人員表示感謝,稱每次庭審法庭外都排起長長的隊伍,大家的熱情和支持一直暖在她的心頭。孟晚舟還表示,法官宣佈同意保釋時,聽衆席上的掌聲讓其禁不住淚如雨下。

2020年1月6日,多家加拿大媒體轉載加通社的報道。報道稱,加法律專家呼籲司法部長終結該案。1月20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將再次就孟晚舟案舉行聽證會。聽證會將聚焦雙重犯罪問題,即美國對孟晚舟的犯罪指控在加拿大是否也是一種犯罪。

2020年3月30日,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與代表孟晚舟的律師及代表加拿大檢方的律師在溫哥華就孟晚舟向美國引渡案舉行視頻會議,會議決定延至4月27日舉行另一次案件管理會議。

2020年5月21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表示,將在5月27日就中國華爲公司高管孟晚舟案的雙重犯罪問題作出裁決,即美國指控孟晚舟對銀行欺詐的罪行是否在加拿大也構成犯罪。加拿大環球新聞網22日稱,如果法官認爲孟的雙重犯罪不成立,她將被當庭釋放,儘管檢方可提出上訴;如果法官認爲孟的雙重犯罪成立,將觸發新一輪法律辯論,辯論焦點將轉移到加拿大警方等部門在溫哥華機場逮捕她是否合法,這一案件中孟晚舟是原告。

溫哥華當地時間2020年5月27日上午(北京時間28日凌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公佈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一個判決結果,認定華爲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符合雙重犯罪標準,因此對她的引渡案將繼續審理,孟晚舟女士將留在加拿大參加後期的相關聽證,並等待新的審判結果。

當地時間2020年7月23日,華爲律師已向加拿大法院申請中止將孟晚舟引渡到美國的程序,他們指責特朗普和美國政府其他高級官員意圖將孟晚舟作爲貿易爭端的討價還價籌碼,破壞了加拿大司法程序的完整性。

據人民日報報道稱:2020年7月24日上午,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公開孟晚舟引渡案下一階段庭審的證據材料。早在5月28日,該法院裁定孟晚舟案的本質是欺詐罪。公開證據表明,所謂孟晚舟案,完全是美國炮製的政治案件。匯豐銀行參與構陷,惡意做局、拼湊材料、捏造罪證,扮演了極不光彩的角色。孟晚舟是清白的!

2020年7月25日,央視新聞綜合媒體消息,負責審理孟晚舟引渡案的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的一個法庭當地時間23日下午公開了部分證據,這些證據來自孟晚舟代理律師17日向法庭提交的抗辯申請及關鍵證據。孟晚舟的律師提交的抗辯申請認爲,美國起訴孟晚舟犯有欺詐罪的關鍵證據存在重大遺漏和誤導,引渡案是對美加引渡協議和加拿大司法程序的濫用。抗辯申請指出,在美國向加拿大提供的案件記錄(Record of Case)中,美方提出的指控與事實之間存在着明顯差異,這種差異是一種錯誤陳述。這種錯誤陳述不應作爲判決引渡的主要證據。[32]7月31日,據美國僑報報道,一份向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法庭提交的文件顯示,加拿大總檢察長表示,以銀行欺詐罪將華爲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引渡到美國的要求已經滿足。

2020年8月17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就孟晚舟案舉行庭審,討論涉案證據信息披露問題。已公開的信息顯示,加拿大執法機構在策劃和實施對孟晚舟逮捕行動中涉嫌違規和濫用程序,包括與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合謀行動,在溫哥華機場故意拖延時間,並對孟晚舟進行不正當搜查和盤問等。孟的律師團隊向加拿大法院主張要求加拿大檢方披露更多涉案證據信息。

2020年9月30日(當地時間),孟晚舟引渡案在溫哥華的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結束了本輪聽證,主審法官霍爾姆斯(Heather Holmes)沒有就雙方的主張作出裁決。按照法庭的排期,雙方還將進行幾輪法庭辯論,預計2021年2月將裁決加美雙方司法部門是否濫用司法程序。在此之後,本案將進入第三輪,也是在省高等法院進行的最後一輪審理和裁決。

2020年10月26日,孟晚舟在位於溫哥華的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又譯卑詩省)高等法院再度出庭參加其引渡案的聆訊。在此輪聆訊中,控辯雙方將圍繞加執法部門在拘押孟晚舟的過程中是否存在程序濫用的問題,對證人展開交叉質詢。

2020年10月27日(當地時間),在加拿大溫哥華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關於華爲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新一輪引渡聽證會進入第二日。聽證會的重點仍然放在加拿大和美國當局在她於2018年12月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被捕期間涉嫌程序濫用的行爲上。孟晚舟的律師瑞奇貝克關注到了參與逮捕行動的加拿大皇家騎警(RCMP)警員溫斯頓葉(Winston Yep)在逮捕孟晚舟的前一天簽署的宣誓書,上面的內容包括警員發誓孟晚舟與加拿大沒有關聯。簽署宣誓書主要是確認逮捕孟晚舟的目的和情況,以便法官簽發臨時逮捕令。溫斯頓葉當庭承認,他使用內容有錯誤的宣誓書獲得了法官的臨時逮捕令。

2020年11月16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再次舉行孟晚舟案聽證會。涉嫌把孟晚舟電子設備密碼提供給美國聯邦調查局的加拿大皇家騎警退休警官Ben Chang拒絕出庭作證。

2020年11月25日,孟晚舟引渡案第二階段法庭聽證繼續在加拿大溫哥華舉行。加聯邦警察警長格拉夫繼續出庭作證。格拉夫是加警方直接操縱逮捕孟晚舟的負責人,關於是否看過逮捕令,格拉夫對於獲取孟晚舟手機密碼是否不妥的提問,格拉夫四次改口,先是迴避問題,又改口說並無不妥,然後又說是司法部的要求,最後的回答竟然是不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

2021年4月21日(當地時間),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法官裁定,同意將華爲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引渡聽證會推遲三個月。對孟晚舟的引渡聽證會原定於5月結束,但孟晚舟的律師團隊向法院提出請求,將引渡聽證會推遲3個月,以獲取更多時間來查看從匯豐銀行方面獲取的與孟晚舟案有關的文件。此前,匯豐銀行與華爲在香港達成庭外和解協議,華爲方面可以向匯豐銀行索閱相關文件。

2021年6月29日,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再次開庭,孟晚舟抵達法庭參加聽證。

2021年8月4日,孟晚舟引渡案聆訊在加拿大的溫哥華再次開庭,這一引起全球關注的案件即將進入最後階段。孟晚舟的辯護團隊和代表美國司法部的檢控官之間將進行兩週多的法庭辯論,庭審過程預計於8月21日結束。

2021年8月9日,孟晚舟引渡案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高等法院開庭。孟晚舟出現在法庭上。從當天開始,法庭就司法補救措施進行審理。8月10日,孟晚舟引渡案對程序濫用採取司法補救的審理結束。當天,代表加美兩國政府的檢方律師對此前一天辯方律師陳述的觀點作出迴應。檢方否認加美兩國政府和執法部門在本案存在任何不當行爲,因此反對採取司法補救措施,反對終止引渡程序。至此,由代表孟晚舟的辯方律師提出的兩大申訴的審理就全部結束。按照法庭商議的排期,法庭從8月11日開始進行遞解審理,也就是審理是否准予引渡。

2021年8月13日(溫哥華當地時間),代表孟晚舟的辯方律師做法庭陳述,就之前檢方提出要求引渡的理由進行迴應。辯方律師指出,美方提交要求引渡的證據既不充分,也極不可靠,法庭不能基於這些支持引渡的要求。辯方律師指出,美方聲稱孟晚舟的虛假陳述欺騙了匯豐銀行,產生了損失的風險。但實際情況是,本案呈現的是三無特徵:無虛假陳述、無損失後果、無因果關係。即:孟晚舟在對匯豐說明相關業務時無虛假陳述;匯豐銀行並未因孟晚舟相關陳述出現實際損失;孟晚舟相關陳述與匯豐銀行損失風險無因果關係。

2021年8月18日下午(加拿大當地時間),孟晚舟引渡案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的審理全部結束,法官沒有立即宣佈判決結果。法官決定,10月21日舉行會議,商定宣佈判決結果的日期。

2021年8月21日,英國媒體傳來消息稱,孟晚舟案件的裁決結果將在10月21日出爐。

當地時間2021年9月24日,孟晚舟女士已經乘坐中國政府包機離開加拿大,回到祖國,並與家人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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