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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不能用的藥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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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環素類及其類似物

四環素、金黴素、多西環素、米諾環素、替加環素等,本類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濃度較高,可使乳齒永久性變色,牙釉質發育不良,並抑制嬰幼兒骨骼生長發育,哺乳期婦女用藥期間應暫停哺乳,四環素、金黴素、多西環素、米諾環素平均半衰期15.5小時,一經使用再次哺乳時間應在停藥的5個半衰期後,大約15.5小時*5=77.5小時≈4天后,而四環素和金黴素膏劑,屬於局部應用,無可替代藥品時可根據用藥部位謹慎選擇。

哺乳期不能用的藥物有哪些

磺胺類

包括磺胺甲噁唑、複方磺胺甲噁唑等,該類藥物乳汁中含量較高,可致新生兒核黃疸和溶血性貧血,尤其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的嬰兒,哺乳期禁用或暫停哺乳。

哺乳期不能用的藥物有哪些 第2張

氨基糖苷類

雖然此類說明書均建議暫停哺乳,但本類部分在乳汁中雖有少量分泌,但藥物胃腸道不易吸收, 慶大黴素、妥布黴素、阿米卡星、奈替米星,哺乳期婦女權衡利弊下可以應用,而鏈黴素和卡那黴素應避免使用。

哺乳期不能用的藥物有哪些 第3張

喹諾酮類

包括諾氟沙星、氧氟沙星、環丙沙星、左氧氟沙星、加替沙星、莫西沙星等,這類藥物多能經分泌進入乳汁,會損傷負重關節的軟骨,禁用於哺乳期婦女,而本類中的滴眼液可使用,乳膏則根據用藥部位適當選擇。

哺乳期不能用的藥物有哪些 第4張

大環內酯類

螺旋黴素、紅黴素、克拉黴素因乳汁濃度高,哺乳期婦女應禁用或暫停哺乳。

哺乳期不能用的藥物有哪些 第5張

硝基咪唑類

包括甲硝唑、替硝唑、奧硝唑,及含本類藥品栓劑、乳膏及複方製劑如雙唑泰,本類乳汁中的濃度與血漿濃度相似,說明書建議哺乳期禁用或慎用,如需使用,藥師建議,應在使用甲硝唑停藥約2天后哺乳,使用替硝唑和奧硝唑停藥3天后可哺乳。

哺乳期不能用的藥物有哪些 第6張

抗真菌類藥物

抗真菌治療療程較長,治療期間應停止哺乳,包括氟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兩性黴素B,卡泊芬淨、米卡芬淨、阿尼芬淨等,而咪康唑、制黴素、克黴唑,經陰道和皮膚吸收到全身的量是很小的,適合局部使用。

哺乳期不能用的藥物有哪些 第7張

抗結核藥

抗結核一般多藥聯合,且療程較長,不建議母乳餵養。

哺乳期不能用的藥物有哪些 第8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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