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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用藥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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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用藥需謹慎!

哺乳期婦女用藥的原則[1]

1、爲了哺乳期婦女的健康和乳兒正常的生長髮育,在選擇藥物治療時應權衡利弊,如所用藥物弊大於利,則應停藥或選用其他對母親和嬰兒危害小的藥物和代替治療措施;

2、對可用可不用的藥物儘量不用;

3、必須使用禁用類藥時應停止哺乳。

4、需用慎用藥物時,應在臨牀醫師的指導下用藥,並密切觀察乳兒的反應,必要時檢測乳兒的血藥濃度,確保用藥安全、有效。

哺乳期婦女服藥時間[2]

對必須接受藥物治療的哺乳期婦女,因乳汁中藥物濃度隨血藥濃度波動較大,因此服藥時間的選擇對哺乳期安全用藥非常重要。若其於哺乳後立即用藥,則可保證下次哺乳時血藥濃度已降至最低。若爲口服藥物,則還應考慮食物對藥物吸收的影響,故應選擇母體最快的吸收方式服藥,如一般藥物應於空腹時服藥,而脂溶性高的藥物則於進食時服藥。

哺乳期婦女用藥療程[2]

哺乳是一個長期過程,用藥療程對哺乳期安全用藥也至關重要。如果哺乳期婦女須長期用藥,而藥物對嬰兒有較高風險,則應考慮暫停哺乳。如果僅爲短期用藥(呼吸道感染等),則應儘可能考慮縮短用藥療程,一旦病因消除,應立即停藥。

哺乳期禁忌使用的藥物

1、退乳藥:中藥炒麥芽、花椒、芒硝等,西藥左旋多巴、麥角新鹼、雌激素、維生素B、溴隱亭、阿托品類和利尿藥等能減少乳汁分泌,哺乳期禁用。只用於母親退乳時。

2、氯黴素類藥物[3]:對嬰兒特別是新生兒,由於肝臟解毒功能尚未建立和健全,若通過乳汁進入嬰兒體內容易發生中毒,抑制骨髓功能,引起白細胞減少,甚至引起致命的灰嬰綜合徵,哺乳期婦女禁用。

3、四環素物[4]和多西環素:這兩種藥都是脂溶性藥物,易進入乳汁,影響嬰兒骨骼、牙齒髮育而導致琺琅質發育不全,引起永久性的牙齒髮黃,並可使乳幼兒出現黃疸。哺乳期婦女禁用。

4、抗甲狀腺藥物:甲硫氧嘧啶可由母乳的乳汁進入嬰兒體內而抑制嬰兒的甲狀腺功能。哺乳期婦女口服硫脲嘧啶可導致嬰兒甲狀腺腫和顆粒性白細胞缺乏症,故禁用。

5、抗病毒藥[5]:如金剛烷胺,常有臨牀醫生將其給患者服用以抗感冒。哺乳期婦女服用此藥後,可致嬰兒嘔吐、皮疹和尿儲留,故禁用。

6、激素類藥物:皮質激素類、性激素類可干擾嬰兒的發育,禁用。

7、抗癌藥:哺乳期婦女患了癌瘤時,抗癌藥隨乳汁進入嬰兒體內會引起骨髓抑制,出現顆粒性白細胞減少,應停止哺乳。

8、磺胺類藥物[1]:如磺胺異噁唑、磺胺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脒、丙磺舒、甲氧苄啶、制菌磺、雙嘧啶片、複方新諾明等藥物,屬弱酸性,不易進入乳汁,對嬰兒無明顯的不良影響。但是因爲嬰兒藥物代謝酶系統發育不完善,肝臟解毒功能差,即使少量藥物被吸收到嬰兒體內,也能產生有害影響,導致血漿內遊離膽紅素增多;還可使某些缺少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的乳幼兒發生溶血性貧血。所以在哺乳期不宜使用此類藥,尤其是長期、大量或長效 磺胺製劑,應限制哺乳期婦女使用。

9、喹諾酮類藥物[4]:如諾氟沙星、環丙沙星及氧氟沙星等。經動物實驗證明,此類藥物能影響幼齡動物的軟骨生長,致嬰幼兒軟骨病變,並有中樞神經毒性作用。因此,哺乳期婦女應禁用,以免影響乳幼兒的正常生長髮育。

10、氨基苷類:如硫酸慶大黴素、硫酸鏈黴素等藥物,可使哺乳的嬰兒聽力降低。

11、含有放射性成分的藥物:放射性成分能夠通過血漿進入乳汁,影響嬰兒發育。

哺乳期間謹慎應用的藥物

1、心血管藥物和抗高血壓藥

大多數心血管藥和抗高血壓藥,如鈣通道阻滯劑、利尿藥和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等對於母乳餵養的嬰兒幾乎沒有任何風險,但胺碘酮和某些β腎上腺素能受體阻斷劑在哺乳期應當慎重。此類藥物如阿替洛爾、納多洛爾和索他洛爾主要通過腎臟排泄,醋丁洛爾通過肝臟及腎臟排泄,其活性代謝產物主要通過腎臟排泄。由於新生兒腎功能不成熟,這些藥物可以在體內累積,導致新生兒發生心動過緩和低血壓。胺碘酮可以分泌到乳汁中,由於該藥半衰期長且胺碘酮含有37%的碘,有誘發甲狀腺功能低下的可能。因此在胺碘酮治療期間應停止母乳餵養。

2、精神調節藥

此類藥物如抗焦慮、抗抑鬱和神經安定藥等大部分在母乳中的濃度較低,但均有較長的半衰期。長期用藥時一旦停藥則嬰兒可出現停藥反應,表現爲不安定、睡眠時有驚擾、過多啼哭及抖動等。地西泮也可通過乳汁,使嬰兒嗜睡、吸吮力下降等[6]。因此,需權衡母乳餵養的益處及母親的臨牀需要並慎重選擇。

3、抗抑鬱藥物及鋰製劑

母乳中抗抑鬱藥,氟西汀(百憂解)、多塞平、舍曲林和鋰,在乳汁中的濃度低,但母乳餵養的嬰兒中氟西汀致腸絞痛和多塞平的鎮靜作用,甚至有新生兒鋰中毒的報道,症狀爲肌張力低下、嗜睡和T波倒置。因此,哺乳期婦女如果必須應用鋰製劑,應當嚴密監測嬰兒的鋰水平和甲狀腺功能。

4、抗精神病藥與精神安定藥

含氯丙嗪、氟哌啶醇的母乳,對嬰兒有鎮靜和發育評分降低的風險[6]。地西泮(安定)是一種常用的急診用藥,該藥的累積作用是對母乳餵養兒主要的擔心。單劑應用不會導致累積,但是長期應用可導致乳兒吃奶差、鎮靜和體重丟失。地西泮的半衰期爲43小時,而勞拉西泮(氯羥安定)爲12小時,咪達唑侖爲2~5小時。因此,當急診需要單劑作爲鎮靜時,可以考慮應用半衰期較短的咪達唑侖或勞拉西泮替代地西泮。

5、抗癲癇藥[7]

哺乳期婦女應用卡馬西平、苯妥英鈉和丙戊酸鈉被認爲是可接受的。因爲,估計其嬰兒暴露於這些藥物的水平爲治療劑量的3% ~5%。 在母乳餵養兒中,不良事件的報道包括肝功能障礙(卡馬西平所致)、高鐵血紅蛋白血癥(苯妥英鈉所致)和血小板減少症及貧血(丙戊酸鈉所致)。相反,母親攝入苯巴比妥、乙琥胺或撲米酮的母乳餵養兒在母乳中接受的藥物濃度較高,分別爲治療量的100%(苯巴比妥)、50%以上(乙琥胺)和10%以上(撲米酮)。並且,鎮靜作用已在含苯巴比妥的母乳餵養的嬰兒中發生。

6、抗結核藥[8]

異煙肼、利福平等使用中雖然對嬰兒尚無肯定的毒副作用,但由於抗結核藥需長期使用,爲避免對嬰兒產生不良影響,最好停止哺乳。

7、瀉藥[4]

緩瀉藥可透過乳汁使嬰兒腹瀉。

8、抗凝血藥

肝素由於其分子量大而不轉運到乳汁中,即使是少量轉運到乳汁中,肝素被嬰兒攝食後也在嬰兒的胃中迅速被破壞。哺乳期應用肝素是安全的。華法林的蛋白結合率高,進入乳汁量極少,但早產兒攝入含華法林的乳汁後有腦室內出血的危險,哺乳期母親應用該藥的嬰兒都應監測抗凝血指標。

參考文獻

[1] 齊武強,楊曉婷.妊娠期及哺乳期合理用藥[J].中國現代醫生,2013,51(29):20-22.

[2] 陳力,趙文豔,張伶俐,張川.藥物進入乳汁的機制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安全[J].中華婦幼臨牀醫學雜誌(電子版),2012,8(5):654-657.

[3] 張力,劉興會.抗菌藥物在妊娠及哺乳期的合理應用[J].中國實用婦科與產科雜誌,2008, 24(6):407-408.

[4] 劉鳳琴.哺乳期用藥對乳兒的影響因素分析[J].藥物流行病學雜誌,2009,18(1),63-65.

[5] 韋善學.妊娠期與哺乳期合理用藥分析[J].中國現代藥物應用,2014,8(10):119-120.

[6] 汪春運.妊娠和哺乳期的精神分裂症治療[J].臨牀精神醫學雜誌,2005,15(6):371-372.

[7] 陳蕾,周東.抗癲癇藥物在哺乳期癲癇女性中的合理應用及研究進展[J].解放軍醫學雜誌,2012,37(3):264-268.

[8] 李力,易萍.妊娠與哺乳期抗結核藥物的選擇[J].中國實用婦科與產科雜誌,2008,24(6):42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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