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在和女兒洗澡時,不知怎麼聊着聊着,突然她說到,“我纔不要生孩子呢.”
媽媽一驚,這可不是什麼好的訊息。“當媽媽的多累,每天都要照顧孩子吃的,穿的,照顧這個照顧那個,而且她還不聽話。如果孩子不聽話,我就狠狠地打她,罵她,修理她”,女兒半開玩笑地說。
聽聽她的理由,媽媽真是欲哭無淚。媽媽平時的言行都給了孩子什麼樣的影響啊?是的,大人可能無意間的一句話,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呢。當媽媽有些話真的必須爛在肚裏,別說出來。
“不會吧,你會對孩子這麼兇?”媽媽送上笑臉問道。
“你都是咯。”這反駁真有力度。
“你原來在文化宮那裏的時候,我做錯事了,你就打我罵我,還拿衣架打我,把燈關掉,然後自己到牀上去睡,後來是我主動跑過去,向你道歉的!”看看,女兒是這樣投訴媽媽的罪行的,多卑劣的媽!
還說,那是她5歲時的事情了。媽媽不記得了,人家記得一清二楚。說到嚴重處,眼裏似乎閃着淚花。
是的,媽媽以前對她的教育是這樣的,當她犯錯的時候,媽媽傷心氣憤,暴跳如雷。不管她聽不聽,對她進行一翻“情緒發泄”,就算是對她的教育了。那樣的教育方式對孩子來說,顯然是一種“災難”。過去多久了,人家卻記憶深刻。
你能允許孩子犯錯嗎?你真的能無條件接納孩子嗎?我們父母輩對我們這一代的教育,很多是“打爲主,罵爲輔”。教育孩子時心裏想着:這是爲孩子好!是啊,有多少傷害是在父母所謂的“愛”的名義下呢?有多少父母還在延續這樣的方式?
曾經反對父母以那樣的方式對待我們年幼時的錯誤,爲什麼到教育自己孩子的時候,我們仍會不時做出那樣的作爲?那樣的教育方式,真的對孩子起到教育的作用了嗎?我們怎樣做才能讓孩子不再犯同樣的錯誤,而又不傷害親子間的感情?
“你還記得你當時犯什麼錯了嗎?”緩了一會兒,媽媽有點膽怯地問道。
“不記得了。”女兒脫口而出。
媽媽說:“好,寶貝那你告訴媽媽,媽媽以後應該怎樣對待你犯錯誤?比如有時候,媽媽跟你說不要做的事情,你又做,媽媽很苦惱你那樣的行爲!“
”那你就把什麼不該做的寫下來,登記在本子上,我就記得了。還有你告訴我應該怎樣做也記下來。“聽聽,一個多有主見的孩子啊!
其實女兒的這段建議裏,就說明她是願意接受規矩的。
“好,媽媽也答應你,你可以犯新的錯誤,正所謂“無知者無罪”,但你不能犯舊的錯誤。如果再犯,那就要接受懲罰了。“媽媽補充道。
”嗯“與女兒間達成一致。媽媽知道後面的規矩要理一理。
思考:
孩子出問題後,父母的懲罰,會讓孩子遷怒於父母,傷害親子間的感情;立下規矩,相應的讓孩子接受一些自然的懲罰,會幫助孩子加強爲自己負責的觀念,不怨恨父母。
當孩子還小時,允許孩子犯錯吧。孩子犯錯,是孩子學習成長的機會,是父母教孩子處事做人的機會,是體現對孩子無條件愛的機會。孩子還小,我們還能爲他“買單”。我們父母要能引領孩子在出錯中積累經驗,培養擔當的好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