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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孕期用藥 你不知道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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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孕期用藥需謹慎,否則會影響胎兒,但因此就拒絕一切用藥也是不妥的。美國(FDA)將孕期用藥依對寶寶的危險程度分爲A、B、C、D、X五個等級。

整個孕期用藥需謹慎,否則會影響胎兒,但因此就拒絕一切用藥也是不妥的。美國(FDA)將孕期用藥依對寶寶的危險程度分爲A、B、C、D、X五個等級。

關於孕期用藥 你不知道的是......

A級

在有對照組的早期妊娠婦女中未顯示對胎兒有危險(並在中、晚期妊娠中亦無危險的證據),可能對胎兒的傷害極小。

如維生素C、維生素D、維生素E、氯化鉀、左甲狀腺素鈉等,需按醫囑劑量服用,如自行加大劑量,仍有導致胎兒畸形的可能。

B級

在動物生殖試驗中並未顯示對胎兒的危險,但無孕婦的對照組,或對動物生殖試驗顯示有副反應(較不育爲輕),但在早孕婦女的對照組中並不能肯定其副反應(並在中、晚期妊娠亦無危險的證據)。

如青黴素類、絕大多數頭孢菌素類、紅黴素、阿奇黴素、甲硝唑、克黴唑、阿昔洛韋、胰島素、法莫替丁、布洛芬、對乙酰氨基酚等。但是布洛芬在妊娠晚期使用不良反應較大,要非常謹慎。甲硝唑是一種治療滴蟲病的藥物,又是一種優良的治療厭氧菌感染疾病的藥物。雖然在動物實驗中,它對齧齒類動物可以致畸,不過對人類,長時間積累的大量臨牀資料中證實雖然在早期妊娠時應用,但甲硝唑並未增加胎兒的致畸率。所以在FDA妊娠期藥物分類中甲硝唑置於B類中。

C級

在動物的研究中證實對胎兒有副反應(致畸或使胚胎致死或其它),但在婦女中無對照組或在婦女和動物研究中無可以利用的資料。藥物僅在權衡對胎兒的利大於弊時給予。

如阿司匹林、氫化可的鬆、慶大黴素、硝苯地平、茶鹼、制黴菌素、氧氟沙星、諾氟沙星等。

D級

對人類胎兒的危險有肯定的證據,但儘管有害,對孕婦需肯定其有利,方予應用(如對生命垂危或疾病嚴重而無法應用較安全的藥物或藥物無效)。

如白消安、碘、磺胺甲惡唑、卡馬西平、勞拉西泮、西拉普利等。

X級

動物或人的研究中已證實可使胎兒異常,或基於人類的經驗知其對胎兒有危險,對人或對兩者均有害,而且該藥物對孕婦的應用,其危險明顯地大於任何有益之處。該藥禁用於已妊娠或將妊娠的婦女。

如利巴韋林(病毒唑)、艾司唑侖、洛伐他汀、氟伐他汀、紫杉醇等。

關於孕期用藥 你不知道的是...... 第2張

孕期用藥需遵守以下原則:

孕媽媽在孕期用藥時,往往不是過於恐懼,就是過於大意。其實,只要清楚地瞭解用藥的原則,藥物對孕媽媽自身及胎兒來說,也可以是安全、有保障的。

原則1:任何藥物的應用,均應在醫生的指導下服用,切勿自行購買服用。請務必牢記這一條!

原則2:若有服藥,應養成記錄用藥(藥名)的習慣,以便需要時能明確地提供所服的藥物名稱,以評估藥物對胎兒是否造成影響及影響程度。孕期養成收集和保管所服藥物的包裝盒和藥物說明書的習慣則更加。

原則3:若因患甲狀腺功能異常、癲癇、系統性紅斑狼瘡等特殊疾病而需要長期服藥者,應先告知醫生,並向醫生諮詢,切勿因爲計劃懷孕或已懷孕而自行停藥,以免影響原有的疾病致病情惡化。

原則4:定期做產前檢查,以瞭解胎兒的狀況。

原則5:服用藥物時,應注意包裝上的“孕婦慎用、忌用、禁用”等字樣。

原則6:切忌聽信偏方、祕方而濫用藥物。

原則7:能少用的藥物絕不多用;可用可不用的藥物,則不要用。不得不用的藥,需要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

原則8:當兩種以上的藥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療效時,就考慮選用對胎兒危害較小的藥物。

原則9:能單獨用藥就避免聯合用藥,能用結論比較肯定的藥物就不用比較新的藥。

原則10:禁止在孕期用試驗性用藥,包括妊娠試驗用藥。

原則11:用藥必須注意孕周,嚴格掌握劑量、持續時間。堅持合理用藥,病情控制後及時停藥。

原則12:懷孕前或孕期,若遇任何用藥的問題,都應向專業的醫生或藥師做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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