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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之道 關於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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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說“方法”  關於方法的專門理論告訴我們:“方法是表示研究或認識的途徑、理論或學說”,即“從實踐上或理論上把握現實的、爲解決具體問題而採用的手段或操作的綜合

父母之道 關於示的問題
一、說“方法”

  關於方法的專門理論告訴我們:“方法是表示研究或認識的途徑、理論或學說”,即“從實踐上或理論上把握現實的、爲解決具體問題而採用的手段或操作的綜合。”“方法對人類之所以意義重大,根本原因還在於——方法教人聰明。”“一部人類社會的發展史,也同時伴隨着、包含着一部方法演進的歷史。”系統論、信息論、控制論的出現,使人類的思維方式從“邏輯思維方式”發展到“系統思維方式”。這種變化表現在,思維方式從靜態到動態,從單向因果關係到全方位動態相互關係,從決定論的必然性和確定性特徵轉爲非決定論的隨機性特徵。馬克思主義認爲“有什麼樣的世界觀,就有什麼樣的方法論”。正確的方法來自正確的世界觀,來自科學理論,來自生活實踐,來自集體和個人的智慧,來自對客觀對象的分析。

  爲了取得家庭教育的最佳效果,爲人父母者必須講究方法。有人說,“自己的親生子女,還講究什麼方法!”這態度是不科學的。一次看中央電視臺第七套節目中的“快樂點擊”小專欄,正趕上專家談家教,其中有兩句話對我啓發很大,說的是家長有時要搞點“美麗的圈套”和“好心的陰謀”,意思是爲了達到教育和引導目的,家長在施教的時候,有時需要“設計”一下,創造一個什麼樣的環境,形成一種什麼樣的氛圍。如果在一種利於孩子接受的情境中, 又選擇了一個好的角度與切入點,孩子就會很自然而愉快地接受你的教育,受到你的影響。

  經過綜合分析研究,我認爲,父母培養教育孩子主要有四種基本方法,即:示、傳、戒、勉。我對這四種基本方法的表述,均取自於中國傳統文化。“示”和“傳”取自成語“言傳身教”,“戒”和“勉”取自《三字經》的“戒之哉,宜勉勵”。示,即“言傳身教”中的“身教”,取其“示範”之意,因“身教勝於言教”,所以將其排在第一位。傳,即“言傳”之“傳”,或曰“言教”,但在這裏已不止於“言”,全面賦予了“傳授”之責。“身教勝於言教”是在一定意義之上的相比較而言 ,實際上“言傳”或曰“言教”,其作用也是非常重要而廣泛的。現在該傳而漏傳、該正傳而誤傳的情況很多。“戒之哉,宜勉勵”是我國傳統蒙學讀物《三字經》的結語,它把家教乃至整個教育過程中相互對應的兩種基本方法聯繫在一起,告誡我們要結合而用之。戒是限制的方法,勉是鼓勵的方法,兩種方法各有各的用處,同時也相輔相成。

  對方法的正確選用,既要根據認識對象的不同特點與認識活動的不同目的來確定,又要注意異 中有同、滲透結合,多種方法交叉並用。歸根結底,方法是爲目的服務的。這些方法,只有在使命感、責任感和愛心、熱心、耐心的支持下,才能運用到位。而且在應用中都要注意度、技、效、果。也就是說,一定要注意分寸,講究技巧和藝術,強調實效性,才能最終引出好的結果。

  運用這些方法總的原則應該是:因材施教、因勢利導、有的放矢、對症下藥;遵循客觀規律,追求良好效果。不斷加固維修“親子溝通渠道”,使其保持暢通;注意解決“家庭無權威”和“親子之間誠信危機”的問題,是這各種方法能夠生效的基本前提。許多情況表明,目前社會上這方面存在的問題很多很大。

  二、父母之道所說的“示”

  “示”,就其本義來說,是把事物擺出來或指出來使人知道。父母對孩子施教,可通過指示、表示、明示、暗示、揭示、昭示、提示、啓示、演示、訓示和示範等多種方式進行。在這裏“示範”最爲重要。

  父母之道所說的“示”,應是全天候、全方位和全過程的“身教”。瑞典作家斯特林堡在《女僕的兒子》中說過:“孩童時期是相信,少年時期是懷疑,成年時期是認識。”從對孩子成長影響的角度看,父母是孩子的第一榜樣,應該努力做到值得孩子“相信”,經得住孩子“懷疑”,有助於孩子“認識”人生和社會。也就是說,你希望自己的孩子成爲什麼樣的人,自己就應該在孩子面前展示出那種樣子。 

  有人可能認爲這樣要求,對父母似乎“捆”得太緊,其實,這樣做絕無害處。明朝有個叫呂坤的人說過:“防欲如挽逆水之舟,才竭力便下流;力善如緣無枝之樹,才住腳便下墜。是以君子之心無時而不敬畏也。”意思是說,防止慾望就好像是在挽拉那行駛在逆水中的舟船,才歇下力來便會往下流去;極力做善事好像是在攀緣那沒有枝杈的樹木,才停住腳便會往下墜落。所以,君子的心靈無時無刻不感到敬誠和畏懼。按這個思路來想,爲人父母者以身作則、約束自己,不僅對孩子有意義,對自己也肯定有好處。我確實聽說過,有的人真的就是因爲考慮對孩子的影響,才一直沒有放縱下去,結果使自己的人生之路走得越來越好。

  家教中的“示”,要有“故意”,也不必太“故意”,只要把使命感、責任心和以身作則的觀念溶於日常生活之中,特別是溶於和子女的共處之中,也就足夠了。孫女在讀小學二年級時,期末考試成績公佈後,我讓她帶着試卷過來談談。孫女見了我不好意思地說:“沒得雙百,分不高。”我說:“爺爺並不特別看重你的分數,主要是想搞清 你都錯在什麼地方,幫你吸取經驗教訓。”我的態度,使她很快放鬆下來。

  她的數學卷被扣分的主要是這樣一道題:一個四位數減去一個三位數,結果如果不是四位數,就是三位數。要求判斷這個結論對不對。孫女在括號裏打了對號,被減去2分。她說:“這個題,到現在我也沒弄清是咋回事!”

  我說:“這個題對你們二年級學生來說比較深,我們來分析一下。”

  我問她:四位數中最大的是哪個?答:9999 。最小的是哪個?答:1000。又問:三位數中最大的是哪個?答:999。最小的是哪個?答:100。接着我引導她先算最大的四位數減去最小的三位數 ,得出9899,是個四位數;再算最小的四位數減去最大的三位數,得出1,是個一位數。這時,孫女笑了,自己得出結論:一個四位數減去一個三位數,結果可能是四位數、三位數,也可能是一位數、兩位數。這說明她真的明白是怎麼回事了。

  上述過程,就是一個“示”的過程。我對她試卷和得分的態度,是一種昭示,表明我所關注和着眼的是“會了沒有”和“懂了沒有”。我對問題的分析過程,是一種思路的示範,說明對此類事應當從哪兒着眼、從哪兒入手、怎樣去想。其實,廣泛一點說,我的這種態度和方法,對於在場旁聽的孩子的父母,也該算作一種“示”,等於告訴他們,循循善誘該是個什麼樣子。

  我這樣津津樂道地談這件小事,有人可能覺得是小題大作、故弄玄虛,其實不然,有時候良好的教育引導效果,就產生在看似細枝末節的運作之中。

  父母在“示”的過程中,要有意識地教孩子學會“接受別人的‘示’”和“對別人進行‘示’”。這當中也有“傳”的意思,即用“示”的方法進行傳遞(或傳授)溝通的藝術,這是提高孩子交往能力的一個重要方面。前面我曾提到不斷加固維修“親子溝通渠道”,使其保持暢通;注意解決“家庭無權威”和“親子之間誠信危機”的問題。實踐證明,溝通能力是人生中的一個重要能力,爲人父母者一定要負起這項能力的培養責任。

  三、“示”的基本方式方法

  父母對子女施教,經常和大量使用“示”的方法,主要有下列幾種情況:

  1、表率性的“示”。我在前面談到,“示”的基本內涵是身教。因此,父母在孩子面前的一切言行都應視爲教育行爲。有一則大家都熟悉的公益廣告:先是兒媳婦給老婆婆端洗腳水的鏡頭,接着是小孩子咧咧巴巴給媽媽端洗腳水的鏡頭,廣告詞畫龍點睛:“其實,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這則廣告,可算是“示 ”的最好圖解。一事當前,怎麼想、怎麼看、怎麼說、怎麼辦,直接體現一個人的爲人之道和處事哲學,根子是他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每個人每天都要面對許多人和事,都要進行選擇,都要表態,都要運作。在這整個過程中,如果是爲人父母者,尤其是孩子在場的時候,一定要多考慮一層,那就是對孩子的影響作用。在這裏,我沒有提倡父母作“兩面人”的意思,爲人父母者如果“當面一套,背後一套”,一旦被孩子發現,情況會很糟,影響會很壞。我主張要像教育家陶行知說的那樣:“我希望每個兒子做成一個什麼樣的兒子,我得把我自己先做成那樣一個人。我要教兒子自立立人,我自己就得自立立人。我要教兒子自助助人,我自己就得自助助人。”我想提倡的就是這樣一種有意識的自我修養和約束,是爲了孩子而完善自己,提高自己,這是一舉兩得的事。 

  2、表態性的“示”。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除了模仿大人的樣子做,還必然自己試着做,如果沒有這方面的努力,他將永遠長不大。在這個過程中,父母的態度是非常重要的。孩子因爲沒有經驗,也不掌握判斷和評價各種事物的標準,所以常常需要大人的態度。在這種時候,大人應該通過“示”的方式,適當給予支持。首先,對於孩子的嘗試,應當以鼓勵爲主。可以通過肯定的評價、讚許的目光、點頭示意等多種形式,堅定孩子的信心和勇氣。同時在需要作出是非和對錯的判斷時,也不能含糊,要根據孩子的年齡階段和接受能力,給出明確的態度。對於在孩子當時的情況下無需計較的問題,則不要去涉及。對 這種表態性的“示”,應當持慎重態度,不能不負責任地亂表態。一方面,對該不該由父母來表態要考慮。不論啥樣的問題都由父母來表態,容易妨礙孩子的思維發展,使孩子缺乏主見,什麼事情都要等待父母的“示下”,這是十分有害的。另一方面,表態的內容要正確,不能拿錯誤和模棱兩可的東西去教孩子。

  3、輔導性的“示”。從總體上說,表率性的“示”,是“給樣子”; 表態性的“示”,是“給標準”;輔導性的“示”,是“給辦法”,是對具體操作的指導與演示。孩子從小到大,要學的東西很多,除了專門的文化科學知識技能以外,絕大部分要在家裏由父母教會,有些東西還要手把手地教。父母教得是否全面、是否認真、是否耐心、是否有效,對孩子以後的生存能力、生活質量有很大影響。尤其是對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的培養,如果在家時不隨時隨地進行,以後就很少有機會再學,甚至會成爲終生的“缺欠”,“過日子”總是 笨手笨腳。現在的父母,普遍忽視這個責任,不僅不肯作爲責任來承擔,就是孩子想學也不肯教。因爲大多數父母都沒看到這些本領的重要性,都不知道這個過程對孩子健全人格的形成有重大影響,只知道這會佔用孩子的學習時間,分散孩子的精力。這是認識上的一個誤區。

  父母之道所說的“示”,是作爲爲人父母者的一種施教方法提出來的,因此具有居高臨下的意味。其實,父母對孩子不應該是這樣的,應該成爲一種平等的交流纔對。“示”要這樣,“傳”、“戒”、“勉”也都應該這樣。

  四、“示”中值得注意和需要探討的問題

  我們先來看幾個真實的事例:

  據媒體報道,2000年12月2日,一8歲男孩過生日,竟邀上平時關係好的“小哥們”到一大酒店開一包房,並讓服務生叫幾個小姐來作陪,見服務生面露驚愕,他竟將一大沓百元大鈔甩到桌上說,只要小姐伺候得好,小費是不會少的……

  另據報道,2002年10月下旬,某鎮一16歲少年因猥褻女童被刑事拘留。該少年供述,不久前其父親帶回家一盤光碟,藏了起來。他覺得神祕,趁家中無人之機,偷偷拿出來播放,竟是淫穢光盤。看着電視畫面,使他滿腦子想入非非,當天下午便去鄰居家,將一7歲女孩按在炕上予以猥褻。

  《人民日報》2003年2月21日“今日新語”專欄,談到兩個例子:在南京的公共汽車上,一位十三四歲的女學生主動給老人讓座,遭到母親的訓斥和阻止,女孩不服母親的“教訓”,頂了幾句,竟捱了母親的巴掌。上海街頭,母女倆過馬路,遇到紅燈,母親硬要闖過去,而女兒死活不肯,最後被母親罵作“豬頭三”,還打了一頓。

  上述種種大人們的“壞影響”,其消極作用是顯而易見的,可見,那些有意無意的“示”,對孩子成長的影響作用不可低估。

  在前面,我曾結合一些問題,談到運用“示”的方法時需要注意的情況,比如“父母在孩子面前的一切言行都應視爲教育行爲”,要儘量注意“所有言行的正確性”,而且要“真做”,不要“假裝”。再比如,哪類事一定要給孩子明示或暗示,哪類事則不要干涉過多,要防止使孩子形成事事都要等父母表態的依賴性,沒有父母的“示下”就手足無措,等等。 

  除了那些一般的要求以外,還有幾個值得特別注意和需要探討的問題,應該引起爲人父母者的重視。

  1、從“示”的內容來說,該“示”的必示,不該“示”的不能亂“示”。葉聖陶先生說過一段現身說法的話,值得爲人父母者深思。他在《 做了父親》一文中說:“教育是專家的事業,這句話近來幾乎成了口號,但是這意義彷彿向來被承認的。然而一爲父母就得兼充專家也是事實。非專家的專家擔起教育的責任來,大概走兩條路:一是盡許多不必要的心,結果是‘非徒無益,而又害之’,一是給了個‘無所有’,本應在兒女的生活中給充實些什麼,可是並沒有把該給充實的付與兒女。自家反省,非意識地走的是後一條路。雖然也像一般父親一樣,被一家人用作鎮壓孩子的偶像,在沒法對付時,就‘爹爹,你看某某!’這樣喊出來;有時被引動了感情,罵一頓甚至打一頓的事也有;但是收場往往像兩個孩子爭鬧似的,說着‘你不那樣,我也就不這樣’的話,其意若曰彼此再別說這些,重複和好了吧。這中間積極的教訓之類是沒有的。不自命爲‘名父’的,大多走與我同樣的路。”

  2、從“示”的時機來說,哪類事在孩子成長到什麼程度才讓他知道,應當有個正確把握:該孩子知道的,一定要讓他知道;不該知道的,不能讓他知道;該以後知道的,不能讓他提前知道。所謂“兒童不宜”的道理就在這裏。負責任的父母,必須適時地對孩子各個階段應知應會進行示範教育,認真地做給他看。對於暫時不該知道的,適當用些“善意的謊言”予以“搪塞”,未償不可。

  3、從“示”的資格來說,我們強調,“要求孩子做到的,父母首先應當做到”,是從行爲規範的層面說的,並不是說,父母沒念過大學,就沒資格希望孩子升大學;父母不懂英語,就不能要求孩子學好英語。父母不能有這樣的想法,更不能讓孩子有這樣的想法。孩子和大人不同,他正在成長時期,他的主要任務是學習,他有充分的發展時間和空間,他有更多更好的條件可以超過父母,父母根據別人的經驗和自己的教訓,在自己並沒做好的方面,向孩子提些要求完全在情理之中。

  4、關於父母的權威問題。有人提出,應該用“父母”一詞取代“家長”的說法,因爲家長含有對孩子不平等的觀念。這是個很有針對性的主張,對於封建傳統根深蒂固的我國,非常具有挑戰意義。但也有人提出,父母沒有權威不行。“家有千口,主事一人”, 社會上大小單位也都得有個類似“法人代表”的“頭兒”,所以戶口本上都寫着“戶主”。家長和“戶主”還不一樣,他是家中的長者,相對於未成年人來說,是有資格、有經驗、有威望的人,家長和其他家庭成員的區別是不可否認的。曾看過一篇文章,題目是《做個合格老爸好難》,文章說:“和兒子的距離遠了,就回到了當年老爸和我的老路上去了;距離太近了,又會失掉做父親的尊嚴。怎樣才能做一個合格的爸爸呢?”這纔是問題的癥結所在。首先,封建的家長制必須改變。“我是你爹,你就得聽我的!”這套肯定不行了。同時,父母的權威一定要有,要讓孩子真正感到,父母是有經驗、可信賴的。這種權威的保持,主要得靠“我說得對,我做得好”,而不單純靠“我是你爹”、“我是你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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