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懷孕 > 孕婦交流 > 邱興華殺人動機與常人無異

邱興華殺人動機與常人無異

來源:育娃網    閱讀: 1.27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嫉妒是一種癮是一種需求,2006年6月至7月,邱興華與其妻何冉風先後兩次到陝西省漢陰縣鐵瓦殿道觀抽籤還願。其間,邱興華與道觀管理人員發生爭執,加之邱興華認爲道觀主持有調戲其妻的行爲,由此心生憤怒,遂產生殺人滅廟之惡念。

7月14日深夜,邱興華趁道觀內管理人員和香客熟睡之機,持一把砍柴用的彎刀和木棒分別到各寢室向其10人頭部各砍數刀,致10人死亡後放火燃燒後逃離現場。

7月31日上午,邱興華竄至湖北魏某家,以補盆子和合夥做乾魚生意爲名,騙取魏的信任。當天吃完晚飯後趁其家人休息之機,用斧頭向魏某、魏妻、魏之女的頭部連砍數刀,搶得現金1302元。魏謀因搶救無效死亡,魏妻、女經鑑定系重傷。

嫉妒,是一種升級爲強烈憤恨的令人不滿的恐懼,是由於害怕失去,或害怕不得不與他人分享一個所愛的人的好感而產生的。

嫉妒,還是一種癮,有這種癮的人總要把話題扯到令“幸福的親密關係”遭到破壞的情境中去。

嫉妒,還是一種需求,嫉妒的人需要把自己看成是伴侶的不公和惡意的受害者。

——摘自瑞士心理學家維雷娜·卡斯特的著作《羨慕與嫉妒》(有刪改)

多種跡象顯示,邱興華極有可能是偏執型精神分裂症,但是,即便這一點成立,這也並不意味着,邱興華作案前後的心理就和動物一樣。

精神病行兇時像動物一樣,這是一名資深媒體人在其系列文章中發表的看法。這種看法,代表了一種主流意見。人們習慣上認爲,精神病非正常人,其行事和正常人有極大區別,甚至完全沒共同之處。

這是一種想當然的看法。其實,很多精神病人在作案時,他們的心理活動特點與正常人並無本質性的區別。

譬如,邱興華有幻覺,會把石頭堪稱螃蟹,這是他完全異於常人的地方,但導致他殺人的直接動機是嫉妒妄想,即他無端地認爲,妻子被道觀主持熊萬成騷擾,甚至他還“看”到了熊萬成這麼做。

這種強烈的嫉妒,其實並非是精神病人獨有的特點,在所謂的“正常人”當中,並不罕見。

嫉妒,常常被我們理解爲,一個人的親密伴侶有了異心,所以招致了這個人強烈的痛苦和憤怒。

但實際上,在相當多的情況下,嫉妒只是一個藉口,是這個人爲了宣泄自己內心中早已鬱積很久的仇恨和痛苦情緒的藉口。

他本能上想宣泄自己的仇恨和痛苦,但他不能沒有任何道理地折磨他的親密伴侶,他必須要找一個藉口,而紅杏出牆則是最常見的藉口。有了這個藉口,親密伴侶被弄暈了,她很容易認爲,他嫉妒心這麼強是因爲愛她。周圍的人也被弄暈了,以爲他真愛自己的配偶,還以爲這一對伴侶的關係真的很複雜,有第三者的插足。

於是,這個藉口成功了,而其本質——仇恨則被忽略了。正是因爲沒有認識到這一點,很多情殺發生之後,媒體報道和其他人的描繪常是玫瑰色的,這就正中了嫉妒的圈套。

用網絡搜索一下“情殺”,可以搜索到768000個相關網頁。這中間肯定有不少是精神病人乾的,但多數還是正常人所爲。就本質而言,這些正常人制造情殺的心理機制,和邱興華等可能的精神疾病患者的心理機制是差不多的。

邱興華殺人動機與常人無異

找個“不忠”的女人,纔好羞辱她

嫉妒心特別強的男人,似乎特別在乎處女情結。我一開始想當然地認爲,他們特別受不了伴侶不忠,所以極其在乎忠貞。

但後來遇到的一個案例,改變了我這種想當然的看法。這個案例是,一個男子A在和女友談戀愛時,女友告訴他,她已和別人有過性關係,如果他覺得不能忍受,那麼兩人可以分手。A聽了,很大度地說,他雖然在乎這一點,但他知道其他男人也在乎這一點,他怕她以後找不到其他合適的男人,再說他愛她,所以他不想和她分手。

後來,他們結婚了。但結婚後,A整天拿這個話題說事,無論他們發生任何爭端,也不管這爭端是大是小,A都會把她的“不忠”拿出來羞辱她,並迫使她在任何一件事情上聽他的。她也的確爲此羞愧,所以一直屈服下去,並在他的迫使下斷掉了所有的朋友關係,也不與同事來往,也很少與家人聯繫。

隨着時間的累積,她變得越來越抑鬱,經常想到自殺。她覺得這樣的日子不能再過下去了,於是提出離婚。

離婚的要求一提出,A的反應非常強烈,他指責妻子說,你以前背叛我就算了,居然現在還想離開我。於是,他暴打她,並將她關在家裏,斷掉了她所有可能的聯繫方法。

最後,她找了一個機會逃出來,逃離那個城市,再也不敢回去。她聽說A一直在找她,並威脅找到的話一定要殺掉她。

聽這個女人講完這個故事,我頭腦裏冒出的第一句話就是:A建立一個親密關係,是爲了找一個女人去折磨。他的愛情不是爲了幸福和快樂,而是爲了找一個女人整天以各種理由折磨他,以此釋放他心中鬱積的對女性的仇恨。

所以,儘管看上去很在乎忠貞,但當發現女友不忠貞後,他並沒有因此而離開她,反而表現得有點大度。這種“寬容”,其實正是因爲他對真正清白的女子沒有真正的興趣,他要找的就是“不清白”的女性伴侶,因爲那樣他才能“理直氣壯”地控制她、羞辱她、折磨她。

不能滿足嫉妒需要的女性,他不感興趣

後來,看了瑞士女心理學家維雷娜·卡斯特的著作《羨慕與嫉妒》,發現書中有同樣的論斷:

嫉妒,還是一種需求,嫉妒的人需要把自己看成是伴侶的不公和惡意的受害者。

維雷娜·卡斯特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有些人需要嫉妒,他們一定要把關係弄成三角關係,一定要把伴侶陷入不忠的境地,或者一定要找一個不忠的伴侶,那樣他纔可以氣勢洶洶地嫉妒。嫉妒是他的需要,不能滿足他這一需要的女性,他其實是不感興趣的。雖然他們表面上看上去特別想找“清白”的女人。

當然,女性也會嫉妒,其程度並不亞於男性。只不過,在把自己看成是伴侶的不公和惡意的受害者後,女性容易是悲悲慼慼,用被動的方式表達對眼前伴侶的不滿和怨恨,其實這男人只是“替罪羊”,她對男人的恨來自童年。男性則容易對眼前的伴侶充滿憤怒,並用各種手段主動折磨她,其實這女人也是“替罪羊”,他對女人的恨同樣也來自童年。

廣州一位男士給我寫信說,他一看到女友,就忍不住想打她,而且一打就失去控制,有時會把女友打成重傷,等清醒過來,他會痛哭流涕,跪下來懇求女友原諒。但下次說不定什麼時候,他又控制不住自己了,於是又去傷害女友,最終女友離開了他,他則心痛欲絕。

這位男士和A的心理,本質上是一回事,都是埋着對女性強烈的恨。但這位男士是直接表達對女友的攻擊,沒有找什麼藉口,每次暴打女友後的哭泣,多少也欺騙了女友,讓女友以爲他愛自己,於是和他待了一段時間,但最終還是迅速醒悟過來,離開了他。相比之下,A的方式巧妙了很多,他對妻子的憤怒,先找了一個看起來很合理的藉口“不忠”。

必須強調,這兩位男士並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暴打女友的那位男士,他意識上的確非常心痛,認爲自己不該打女友,而A也並非是意識上故意選擇不忠的女友的。這都是源自潛意識的心理機制,是潛意識的需要。

不過,這位男士給我寫信,證明他已認識到自己有問題,那麼他就有了改變的可能性,而A還在歸罪妻子,他就仍然只是一個沒有希望的危險人物。

邱興華殺人動機與常人無異 第2張

他們有意將妻子陷於“不忠”的境地

從A的身上,我們不難看到邱興華的身影。他對妻子有強烈的恨,而邱興華不僅恨妻子,甚至還無端認爲兩個女兒也不是他親生的。這種猜疑,只是他對女性的恨的進一步延伸。基於這種心理,他不會猜疑兒子不是親生的。

只不過,A和邱興華有明顯的區別。

從A的妻子的描述看,A不像是重型精神患者,他的理智很清楚,沒有幻覺,而且對妻子的嫉恨也是有清晰的現實基礎的——妻子的確在認識他之前與其他男子有過性關係。

相反,邱興華就極可能是一個重型精神疾病患者,他不僅把石頭“幻視”成螃蟹,還自稱他看到了熊萬成摸了妻子的腰一下,但他的妻子何冉鳳及其辯護律師都否認這一點,並稱無論從時間上還是從空間上,邱興華在道觀那幾天都絕無可能看到熊萬成和何冉鳳在一起。

就是說,A是個所謂的正常人,邱興華極可能是一個重型精神疾病患者,這是兩人最大的區別。

但這兩個男人,都有特別值得注意的共同點:A根據潛意識的需要選擇了“不忠”的妻子,而邱興華則有意推動妻子的“不忠”。

A結婚後表現得對妻子的不忠極其在乎,但結婚前卻表現得對女友與其他男人先有過性關係的不怎麼在乎,這是源自潛意識的選擇,是潛意識的需要。

邱興華殺10人,是因爲妻子被摸,看上去,妻子的“不忠”給他帶來了巨大的痛苦。但非常微妙的是,在那個道觀,晚上10點了,他還催妻子一個人去見熊萬成,囑咐他明天一定要給他們抽籤,以鑑定兩個女兒是否親生。妻子不想打攪熊萬成,還覺得這要求莫明其妙,於是拒絕了他,而邱興華則一連催了妻子3次。後來一個老婆婆說,她明天一早去囑咐熊萬成,於是邱興華才作罷。

深夜催妻子單獨一人去見熊萬成,這是出於一種什麼樣的心理?

看似極其在乎妻子忠貞的邱興華,其實是在主動製造“陷害”妻子於不忠的機會。假若妻子真在深夜去見了熊萬成,那她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只怕邱興華指責起妻子的不忠來,就更加理直氣壯了。

如果說嫉妒是一種癮,那麼邱興華的做法還不夠典型,我知道一個更典型的案例:男孩B和一個女孩談戀愛了,等關係確立後,B開始懷疑女友不忠,並逼問女友是不是和某某(一般是他們都認識的人)發生過關係。女友否認,B就會連續逼問,有時會逼問兩天兩夜,不讓女友睡覺,也不讓她吃飯,除非女友承認做過那樣的事。連續被逼問很久後,那女孩也暈了,最後承認了莫須有的事。

女孩一承認,B會嚎啕大哭,會暴打女友,但在打了女友後,又會抱着她痛哭流涕說,他多麼愛她,無論她多麼不忠,他都不會離棄她的。

他們談了數年戀愛,這樣的事情發生了上百次,女孩最後承認發生過性關係的男人,也多達上百人。

這是最典型的“嫉妒上癮”。

B的邏輯,其實就是“推動女友陷入不忠”,這和邱興華那天夜裏的做法是一個道理。只不過,邱興華較委婉,而B則相當霸道。

並且,邱興華和B一樣,折磨完妻子後,也經常痛哭。譬如,從道觀回家的路上,他用膝蓋頂妻子,把妻子打出血,但看到血後,他哭起來,把妻子背到一個小河邊清洗,還平生第一次給妻子洗了腳。

B和A一樣,應該沒幻覺或其他明顯的精神病性症狀,他們都有自己的事業,看上去社會適應能力良好。但如果非要下診斷,這兩個人都很有可能是偏執型人格障礙,並且其症狀的核心和邱興華一樣,都是懷疑伴侶不忠於自己。

不過,偏執型人格障礙和偏執型精神分裂症不同,不屬於可以被減免刑事責任的疾病。但是,我們可以看到,只論嫉妒的話,B比邱興華還變態。

嫉妒狂的背後是缺乏自我價值

一個正常的社會,不能減免偏執型人格障礙的刑事責任,否則這個社會一定會亂套。因爲有統計稱,近1/3的情殺案是這類心理疾病患者所製造。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的心理分析官羅伯·雷斯勒則調查了100多名連環殺手,幾乎清一色是偏執狂,1/3是偏執型精神分裂症,2/3是偏執型人格障礙。

今年2月,北京大學醫學部發生一起情殺案,兇手安然嫉妒同學小崔奪走了他的女友,幾次和小崔發生爭執,最後殘忍地殺害了小崔。

這一案件,和邱興華案一樣,其核心也是嫉妒。但這種嫉妒,看起來彷彿更靠譜,不像邱興華案那麼虛無縹緲。兇手、遇害者和那個女孩,組成了一個典型的三角關係,而遇害者與女孩的確親密,安然的嫉妒因而看上去較正常一些。

不過,必須注意到,安然對現實的知覺能力也有一定問題。那女孩從未喜歡過安然,從未和安然親近過,但安然卻斷言,那女孩就是他“女友”,他因此威脅其他男生不要和他爭奪。

但事實的真相是,在這個三角關係中,並非小崔橫刀奪愛,而是安然試圖奪愛。如果真說“第三者”,他纔是第三者。甚至連第三者都不算,因爲那女孩對他根本就沒好感。

然而,數年時間內,安然對這一事實一直視而不見,而偏執地認爲,那女孩就是他女朋友,小崔是第三者。鑑於這種偏執,以及對現實的視而不見,安然很可能也是偏執型人格障礙。

假若邱興華是偏執型精神分裂症,而安然是偏執型人格障礙,那麼根據現有法律,邱興華就會被“寬恕”,而安然就會承擔全部刑事責任。

但是,導致他們兩人行惡的強烈的嫉妒,有什麼根本性差異嗎?我個人的理解是,沒有!

不僅邱興華、安然、A和B的嫉妒沒有什麼根本性差別,其他沒有患有重型精神疾病或人格障礙的健康人的嫉妒,其實從本質上講也沒什麼差別。嫉妒心超強的人,其實都習慣歸罪於人,一旦遭遇挫折,他們的第一反應多是:“不是我有問題,一定是別人在搗鬼。”

假若親密關係中出現了問題,他們的第一反應就是:“不是我有問題,而是伴侶有問題。”但是,他們難以承受伴侶只是因爲不喜歡自己而離開自己,這種直接的否認所帶來的打擊,對嫉妒心超強的人來說是不能承受的。所以,他們寧願認爲,一定是有一個第三者插進來,所以伴侶才背叛自己。這種邏輯,是他們“嫉妒上癮”的重要原因。

維雷娜·卡斯特認爲,嫉妒心太重,是因爲自我價值感過低。價值感低到他們不敢直視自己,所以他們會從其他人身上尋找自己受挫的原因。

我們很容易看到,當一個人的嫉妒心明顯上升時,一般也恰恰是他受到的打擊最多最重時。譬如邱興華,他自結婚後就懷疑妻子不忠,就很容易吃醋,但不會因此動手摺磨妻子,這種情形只是到最近一年多來才嚴重惡化。而這一年,也恰恰是他受到的打擊最多最重的時候,因爲這些打擊,他的自我價值感受到了根本性的挫敗。這種挫敗感超出了他的承受能力,所以他要通過嫉妒來把它轉嫁給其他人。

由此,當強烈的嫉妒發生時,被責怪不忠的人,不要輕易相信這真是自己的錯,相反要看一下嫉妒者是不是遭遇了過重的挫折。如果是,那麼幫他度過挫折,比強調自己的忠貞,更能化解他的嫉妒心。

邱興華殺人動機與常人無異 第3張

偏執殺人狂很難被改造或救治

同是強烈的嫉妒心導致的嚴重罪行,現代法律卻“寬恕”了偏執型精神分裂症,而未“寬恕”偏執型人格障礙,其中的道理耐人尋味。

在我看來,這源自近現代社會對人性的天真。很長的一段時間內,我們越來越相信“改造”,相信“寬恕”,並且認爲重型精神疾病患者不能控制自己,未成年人不能控制自己……把刑法變得越來越輕。但是,心理學研究卻證實,對重型精神疾病患者的“改造”很難,對邪惡者的改造更難,此外也有太多的成年人其實心理上仍然是個沒有長大的、沒有控制能力的孩子。

譬如,現在主流的認識是,在完美的治療條件下,一箇中等程度的偏執型人格障礙,經過五六年的心理治療後,可被基本治好。但這有一個前提,必須是偏執型人格障礙患者自己去求治。光這一點就很難了,因爲他們對自己歸罪於人的邏輯——“我受挫,一定是別人的錯”——非常固執,而主動求治則意味着這個邏輯已有了改變,他開始想“我受挫,或許是我的錯”,能夠從自己身上找原因,就意味着這個人可以被治療,也有可能被治好。至於偏執型精神分裂症,治療的難度就高多了。

馬加爵案發生後,我當時還未主持這個版面,但第一時間分析了他殺人的心理機制。後來的邱興華案、弒父大學生案、珠海虐待保姆案等多起重大案件,我都做過心理分析。做分析時,我對製造這些案件的人都會產生很深的同情,因爲你一定會發現,這些現在嚴重加害別人的人,都曾被嚴重地加害過。

然而,分析歸分析、理解歸理解、同情歸同情,我並不希望給予他們幼稚的原諒。我認爲,現代法律給予製造殘酷血案的“精神疾病患者”太多“寬恕”了。其實,如果仔細分析“精神疾病患者”作案心理的話,你會發現,相當多的“精神疾病患者”的作案心理,其實和所謂的“正常人”並沒有什麼根本性區別。

美國當代著名的心理學家斯考特·派克則很乾脆地說,邪惡,本身就是一種精神疾病,而且是最難被醫治的疾病。那麼,如果現代社會想要寬恕“精神疾病患者”,那就意味着要寬恕所有的邪惡。

但是,一個社會,能承受這樣的做法嗎?


孕婦飲食
孕婦保健
胎教常識
流產胎停
胎兒發育
孕婦疾病
孕期食譜
孕婦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