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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看丨孩子吵架是有意義的,6大幼兒衝突解讀深度分析

來源:育娃網    閱讀: 2.3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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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人們常以負向的眼光看待“衝突”,人們不太知道“衝突”其實有其積極正面的意義;在許多方面,衝突是幼兒成長必經的歷程。從長期觀察幼兒活動的過程中,我們發現:

1. 幼兒與人爭吵,常是幼兒大聲對外界說“不”,常是幼兒“自我主張”的開始;

2. 幼兒與人“爭搶”玩具,或打人或被打,是爲了“自我主張”,也是爲了“自我保護”;

3. 幼兒從一次次衝突中,一次次練習“人際關係”的規則與技巧。

大人應該爲幼兒發展自我主張與自我保護的能力而高興!

大人對於孩子的爭執要趁早學習自在。如果大人能理解幼兒衝突背後的意義,並能隨時注意引導幼兒成長的方向,幼兒就有機會活潑且平衡的發展;否則,壓抑幼兒衝突有可能錯失、阻斷或扭曲幼兒在“自我”及“人際關係”上的發展……

02

幼兒衝突分類

幼兒衝突的類型多有重迭、相似之處,經過整理,可分六類:

幼兒正處“自我中心”階段;幼兒極力“自我主張”,但別的孩子也有自己的“主張”;

幼兒“物權”概念不清;常順手拿別人的玩具,但別人不見得允許;

幼兒“人權”概念不清;常易侵犯別人、管教別人,但別人不願被管教;

幼兒正處“意志力”發展階段;有行動的衝動,卻缺乏清楚的方向感;

幼兒正在“練習、處理”人際關係;雖很認真,但技術尚未成熟;

有些幼兒情緒長期受干擾,常沒有緣由的向人攻擊。

幼兒爭吵的話語裏透露着幼兒成長的訊息。

如果照顧幼兒的大人學會閱讀幼兒衝突的內涵,在處理兒童衝突時,必然會產生更新的調停與輔導。

03

幼兒衝突的解讀

.自我中心.

1. 這是我先拿的積木!

2. 那是我的椅子!

3. 這是我的布娃娃!

4. 我要那個新寶貝!

5. 這是我先排的!

6. 是我先排的!

7. 你不可以超過我!

8. 你沒經過我的同意!

9. 老師,他插隊!

10. 我是小老師,我可以自己決定!

11. 我要現在,現在!

12. 不行,我是司機!

13. 誰說我是笨蛋?

據調查,在50個幼兒衝突案例中,因“自我中心”而產生的衝突共計13件,高居幼兒衝突分類第二名。

稍爲仔細閱讀第一類型的幼兒對話內容之後,必能很明顯的看出,這一類衝突的主要語言內容是“我的”、“我是”、“我要”…

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上海,趙丹丹(2004,編)在《中國報道》中的報導這麼說:

上海2~4歲的幼兒中有80.15%已經相當的自我主張,70%~80%的幼兒會說“我的”、“我是”,自主獨立的慾望也十分強烈,有的孩子18個月就喜歡說“不”。

臺灣的幼兒如此,上海的幼兒如此,全世界的孩子其實也相去不遠。因爲,生命存在的意義不只是被生下來;生存的意義在於爲自己找到一個能產生生命意義的立足點。

爲了這一個立足點,並登上這個立足點上的寶座,幼兒需要“自我中心”、需要對外界說“不”,彰顯自己的獨特性;需要“自我主張”,維護自我的權益;或命令別人、防範入侵、以牙還牙……等以自我保護。換句話說,幼兒的衝突不斷,但潛藏在衝突背後的其實是支撐、護衛幼兒成長的力量。

依循斯坦納(Rudolf Steiner1861-1925)所創的人智學(Anthroposopy)觀點論人,人所擁有的不只是我們肉眼看得見的物質身體而已,人類還有肉眼看不見,但可以清楚感覺得到的“生命體”、“感知體”及“自我體”,同時存在每一個人類的物質身體之內。

物質身體需要在母親的子宮裏懷胎十月後始能成熟降生,我們的“生命體”、“感知體”及“自我體”也都各有不同的孕育期及出生期。“

生命體需要向內專心的工作,幼兒時期的自我也需要強烈的以“自我”爲中心向內專注自我成長的工作。因此,幼兒的自我中心是一種自然,也是一種必要的發展過程。我們看着是衝突的,對幼兒卻是“建構自我”的奮鬥過程。這是一種生命本質,潛意識的需求,幼兒自己完全不知道。

Karl K?nig(1969)指出:幼兒吵架是有意義的相遇。

當兩個小孩因爲衝突,眼睛對上眼睛對看,有可能,那是幼兒生命頭一遭“自我意識”的覺醒;幼兒自我意識的第一個階段是由幼兒的第一個反抗期帶動的。趙丹丹(2004)也提到:不管是醫學上的“違拗期”還是心理學上的“第一反抗期”,都是嬰幼兒自主獨立的萌芽。

值得看丨孩子吵架是有意義的,6大幼兒衝突解讀深度分析

.“物權”概念不清.

1. 拿別人的積木

2. 拿別人的杯子

3. 拿別人的大木頭

4. 拿別人的小石頭

5. 拿別人的石頭

幼兒一方面容易本能、隨手的拿走別人的東西;本能的“自我主張”管教別人、侵犯別人;但當別人不願意被拿、被侵犯或被管教時,“主張與對抗”、“侵犯與保護”的衝突就起。

另一方面,幼兒也正在內化生活規範,幼兒看不見自己的問題,卻能看清楚別人的錯誤。幼兒需要從“管教別人”的衝突中逐漸看見自己的問題,並學習“自我管理”;從“搶”別人的玩具中學習尊重、詢問以及“借用”的“社會化規矩”。

物權概念是人類意識進化的結果,從人智學的角度探究,人類的意識分睡眠、作夢以及覺醒三個不同發展階段(Steiner)。

在睡眠意識期間,人類對世界的感覺是“一”。你和我之間沒有的清楚的界線,我的、你的沒有什麼分別。幼兒階段屬於人類初期睡眠意識與作夢意識的階段。當幼兒尚在睡眠意識狀態時,我們告訴幼兒“這個東西不是你的,你不能拿”幼兒是難以理解的!

唯有當幼兒逐漸成長,意識逐漸進入作夢或覺醒的階段,幼兒的世界才逐漸一分爲二,逐漸分清你、我之間的那一條看不見的界線。

當然,覺醒之後的成人還更躍進身心靈的分別成“三”的世界呢!

人類發展有其一定的成熟期,演化必須經歷時間,意識成爲習慣必須累積經驗。以發展心理學來說,幼兒在四歲以前尚無物權的概念,揠苗不能助長,幼兒必須經歷時間、等待成長;需要透過沖突與修正的過程建立“物我與人我”之間的關係、界線,以及遊戲規則……

值得看丨孩子吵架是有意義的,6大幼兒衝突解讀深度分析 第2張

.“人權”概念不清.

1. 我替你收木頭

2. 我替你收椅子

3. 我替你收玩具

4. 我在你沙堆上撒些沙子

5. 這是大家的架子,每個人都可以進去!

6. 又沒關係!

幼兒的物權概念不清楚,“人權”概念更不清楚。人權意識是一個社會化的成長過程,“人權”概念的形成需要自我反省與自我教育。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社會的一份子,但是如何成爲一位真正的“社會人”,對於許多成人仍然是一大課題。我們需要更多的時間學習“人權”的奧義,想想自己,我們不都是還在“做事容易,做人難”上打轉嗎?

人權上,幼兒有自我中心、做事衝動,世界爲“一”(我不覺得不舒服,你當然也不會不舒服之類的感覺)的問題。不過,時間經過,人將成長,這些問題不一定是大礙;最難以跨越的將是幼兒環境中,大人對“人權”的偏差信念!從許多情況看得出來,人權的態度來自模仿與學習。

在家庭環境裏,父母、家人之間,家人與親戚、朋友之間,以及這羣人對孩子們的態度;在社會上,在幼兒園所裏,人們、老師、家長之間、老師與孩子之間,還有孩子與孩子間的“人”的關係如何,待人接物有哪些重要元素?友善、尊敬、歡喜……?還是冷漠、敵意、排擠……?這些是最直接影響兒童一生對“人權”的概念與態度!

值得看丨孩子吵架是有意義的,6大幼兒衝突解讀深度分析 第3張

.“意志力”發展階段.

1. 大聲唱、又笑、又拉扯

2. 力道控制不好

3. 雙腳突然踢起來

4. 踢人

5. 硬要學人家的樣子

6. 任意罵人

7. 打人

8. 對着人滅火

9. 推人、擠人

七歲,意志力的特徵是“行動”。幼兒喜歡做事,但缺乏目的與方向感,因爲語言與思想的發展是跟隨在意志力之後,語言與思想是本着意志的“行動力”發展出來的。因此,幼兒容易以身體代替語言;動手是他最熟悉的溝通伎倆。幼兒可能很喜歡一個同伴,但語言與思想發展不足,不知如何表達時,幼兒有可能踢那個人、打那個人或拉那個人頭髮。孩子行爲衝動、莽撞,打人或被打,多是在如前述的“睡眠”意識裏的“意志力”惹的禍。孩子不知道他那樣做是錯誤的!

七歲之前是人類意志力發展的階段,是人類自我教育最重要的根基,“意志力”與“感官”結合,以好奇、探索、無懼,帶領兒童進入世界、體驗世界;“意志力”與“肢體活動”結合,靈活兒童的手腳技能;“意志力”更將與情感、思想及自我等結合,使我們成爲充滿熱情、走正道、行善念、積極正向思想的人……。然而,意志力在七歲之前尚屬“睡眠”或“作夢”的意識狀態。

幼兒衝突也是一種不斷衝突,不斷喚醒,不斷修正的成長方式;沒有衝突,人類也難以成長!衝突、錯誤與修正是幼兒成長的預備與必經的歷程。幼兒園所需要成爲未來社會人的社會化操練場,成爲全人發展的培育基地。

.邁向和諧.

1. 你的位子在這裏

2. 我來幫忙,請妳還給她

3. 我拿紅色貓咪好了。

4. 我想跟妳一起玩

5. 對不起,請你原諒我,我下次不會這樣了!

6. 沒關係啦!

7. 我好了,沒關係

8. 我原諒你

9. 你玩一次,我玩一次

10. 請輕柔的地放回去,積木會痛!

11. 拜託,繩子借我玩一下

12. 可以借我一下嗎?

13. 妳不要一直看他就好了

14. 拜託,借我開一下就好了

15. 對不起,你好一點了嗎?

16. 我喜歡你啊!

引述柯索的話:“衝突是一種社會事實,且有其積極意義,即在現代開放社會中,透過不同意見的表達,與社會結構的調整可消除各種不滿因素,而形成更穩固團結的社會。”

暴露在大人眼前的幼兒衝突類型,讓我們有機會更近一步瞭解幼兒,也更有機會幫助消除幼兒成長中的困擾。Gloeckler(2002)說: “我”的概念很難掌握。“我是誰?我究竟是誰?”我們常常自問。

“我不要!”兩、三歲的孩子跺腳說。

“我不要做父母、老師眼中的自己!我不喜歡這樣的自己!”青春期的孩子說。

“我不知道我是誰!”摸索中,“我”開始了一生自我、真我的追尋。

我們即將成爲怎麼樣的人,我們並不真正知道。然而,當生命往前推演之際,我們與世上不同的人、事、物相遇,我們也同時累積自己對世界的概念。每一個相遇與形成的概念都影響着我們往後的方向,沿着這條神祕的命運路線,我們或許可以找到自我的道路。

.情緒干擾.

1. 我拿泥土灑你、我灑你蛋糕!

心理學上的刺激反應理論(Stimulus-Response)敘述:當一個人對於自我範圍受到外來侵入或不公平的對待時,有些人採取消極的退縮,但有些人卻採取自我保護的反抗,甚而使用武力,造成衝突的形成。但由於此種自衛機制作用,並非對於刺激本身的真正瞭解,常由於個人認知上的錯誤,而導致錯誤的反應,因而造成個人與個人、羣體與國家間的許多衝突。

有些幼兒情緒長期受干擾,常會沒有緣由的,習慣性的攻擊。這類幼兒的衝突不似前述的功能性類型的問題,而是反功能性的問題。這一類型的幼兒衝突是幼兒家庭問題或教育問題的冰山一角,幼兒的衝突只是突顯問題,他成爲家庭或教育問題的代表。

如何處理兒童間的衝突

1. 儘可能滿足幼兒“自我中心”的需求;愛可以無限,但規矩仍須明確;

2. 建立“界線”,等待成長;

反複製止不恰當的行爲,可強制暫停“遊戲”一分鐘以喚醒知覺

幫助孩子“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

老師要求犯錯的幼兒說“對不起”,並“安慰”對方至對方「原諒」爲止。

3. 學習解決問題:不重視對孩子說理,重視教導與執行;不說教、不說道理,但要“邁向”真理,真理不是“雄辯”,是“執行”!教導承認錯誤,安慰對方,儘快和好,和好纔是真理。

4. 不說教,但創造充滿想象的“規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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