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黃打非”是文化市場管理的一個專業術語,是一項執法活動,也是維護國家文化安全和文化市場秩序的重要舉措。
“掃黃”是指掃除有黃色內容的書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及網上淫穢色情信息等危害人們身心健康、污染社會文化環境的文化垃圾。
“打非”是指打擊非法出版物,即打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破壞社會安定、危害國家安全、煽動民族分裂的出版物,侵權盜版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
2018年11月16日,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財政部、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四部門,聯合修訂併發布新的《“掃黃打非”工作舉報獎勵辦法》,於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2018年全國共查辦各類“掃黃打非”案件1.2萬餘起,其中刑事案件1200餘起,刑事處罰2670餘人。
職能調整
(一)加強的職能
全國掃除黃色出版物、打擊非法出版活動(以下簡稱“掃黃打非”)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出版物市場的執法監管。
(二)新增的職能
參與制訂出版物市場的宏觀調控政策和措施,參與規劃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的總量、結構和佈局。
(三)劃入的職能對全國出版物市場的監督管理。
手抄報二:打黃掃非主要職責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方針、政策和計劃,參與起草出版物市場監管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調查、研究出版物市場態勢和制黃販黃、非法出版活動的動向,擬定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參與制訂出版物市場的宏觀調控政策和重要管理措施。參與規劃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的總量、結構和佈局。
(四)對出版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參與查處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的違規行爲。
(五)對出版物市場實施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或組織查處非法出版活動,查繳或組織查繳非法出版物。
(六)組織、協調、指導“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專項治理,督辦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
(七)組織、協調、指導各有關部門和地方的“掃黃打非”和出版物市場監管工作。
(八)組織、指導非法出版物的鑑定工作。
(九)負責全國“掃黃打非”工作的檢查、考覈和表彰獎勵工作。
(十)組織全國“掃黃打非”工作的理論研討、信息報送、新聞發佈及宣傳活動。
(十一)制訂全國“掃黃打非”工作信息化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
(十二)負責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專項經費的規劃和管理。
(十三)參與制訂全國“掃黃打非”隊伍建設、人才培養規劃、計劃並指導實施。
(十四)承擔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辦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其它職責:接受羣衆舉報等
手抄報三:打黃掃非標語
1、開展“掃黃打非”,淨化社會環境
2、堅持“掃黃打非”,保護知識產權
3、拒絕盜版出版物,爭做文明健康公民
4、開展“掃黃打非”,關係大家、小家;拒絕盜版,從我做起
5、打擊侵權盜版,淨化文化市場
6、堅持“掃黃打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
7、保護知識產權,提高民族創新能力
8、深入開展“反盜版天天行動”,整頓規範文化市場秩序
9、盜版是文化沙漠的禍因,創新是民族進步的靈魂
10、尊重知識,尊重勞動,打擊盜版,保護創新
11、“掃黃打非”,傳承發揚優秀文化,清除文化垃圾
12、“掃黃打非”,創造清新的精神家園
13、堅持開展打擊互聯網和手機媒體傳播淫穢色情違法犯罪活動
14、堅持“掃黃打非”,營造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