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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獎勵法”好不好?

來源:育娃網    閱讀: 1.0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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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家長對孩子採取了這樣一種教育方法——“金錢獎勵法”。比如,只要孩子做家務做得好,會發“工資”;學習認真作業整潔會“發獎金”……這種方法究竟是否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呢?

“金錢獎勵法”好不好?

我給女兒發“獎金”

黃女士 36歲 外貿公司會計師

早在女兒出生的時候,我們就決心把她培育成一個出類拔萃的人才。爲此,我翻閱了許多育兒書籍,學習了很多教育方法。女兒在大約4歲的時候,就表示出對錢的喜好。發現了女兒的這個特點後,我自創了一套教育方法——“金錢獎勵法”,常以錢爲“誘餌”鼓勵女兒。如果女兒聽話、學習認真作業整潔,做家務幹活幹得好,我就發“獎金”;如果女兒犯了錯誤,我便開出“罰單”。

關於具體獎與罰的兌現,我專門有個記賬本。比如,洗碗:5角;拖地:1元;作業整潔:1元;成績滿分:5元……就這樣,當女兒完成了我們交代的任務,就獎她5角或1元不等,女兒對此表現出很高的熱情,做家務事也帶勁多了。比如,去樓下買早點回家,一般可獲得找零的所有權,少時5角,多時一兩元。去買一些物品時,女兒還會自己盤算着買哪個東西比較划算。

每隔一段時間,女兒就把儲蓄罐裏的錢倒出來數。我知道,那裏頭也藏着她的很多美夢,比如我不同意買給她的玩具或動漫書。我說過,想買你自己掙錢去買。所以,她對每一次的賺錢機會都很珍惜。從這個方法中,我觀察到女兒的生活能力越來越強,也具備了初步的理財觀念。

不過,這幾年下來,我有時也對自己的“金錢獎勵法”產生一些困惑。比如,女兒漸漸長大,思想也漸漸在改變,她現在愛美了,很喜歡化妝品,於是就常拿自己的錢去買。我剛表示了一下反對意見,她就氣呼呼地撅起了嘴說:“‘工資’本來是我掙來的,我有權力自己花。”每當這時,我就暗暗擔憂,我不知道自己的這種教育方式在以後是否還行得通。

專家點評:

從這位母親的實踐來看,“金錢獎勵法”確實可以增強孩子勞動的積極性,更重要的是讓孩子知道賺錢不容易,鼓勵他們通過勞動賺取回報,這無可厚非。但是,單純的“金錢獎勵”法只能收到短期效應,容易使孩子變得功利,“財迷心竅”。另外,有些孩子還不懂得怎麼存錢花錢,可能出現亂用錢的情況。因此,從長遠來看,單純用錢來滿足和激勵孩子,對孩子的成長是不利的。

其實,“金錢獎勵法”只是一種輔助的教育手段,孩子有受到大人肯定、欣賞和表揚的心理需求,滿足這種需求,可以是一個擁抱,一句真心的讚揚,一件小禮物等,同樣能達到良好的效果。

我家有本獎罰簿

蘇若桐 男 12歲 小學六年級

我在讀五年級時,第一次被評爲校“三好學生”。爸爸和媽媽很高興。本來,媽媽說要獎勵我一小筆錢,可是爸爸卻說直接給錢,會滋長我大手大腳花錢的習慣。後來,他們商量了一下,定下了一個只給獎勵、不給錢的辦法,因此也就誕生了一本獎罰簿。

當時,媽媽拿出一個本子,記錄了我的第一筆獎勵款。媽媽根據我的實際學習成績,爲我定出了具體的獎罰政策,比如:英語聽寫90分以上,獎100~200元,90分不獎不扣,85分扣100元,80分扣200元……數學因爲是我的強項,所以要求嚴一點,考滿分獎200元,考95分以上獎100元,95分不獎不扣,95分以下扣100元……凡是獎勵的,用黑筆;凡是扣款的,用紅筆。

剛開始時,我很不以爲然。媽媽卻說,儘管在形式上沒有兌現錢給我,但是,堅持若干年以後,隨着我長大和成績積累,就能體現我的價值了。如果記錄本上的數值越大,說明我的成績越大;如果數值小,那我的成績就小。記錄本上數值相當於我所賺的錢。

通過一段時間的堅持,我發現自己很在乎這個獎罰簿。及時記錄有關內容成了我和媽媽的習慣。

爸爸媽媽對我說過,等到我讀大學的時候,獎罰簿上面的“錢”就可以換成現金,讓我自由支配。他們還說, 我的“錢”賺得越多,他們越高興。因爲那是我用自己的刻苦努力換來的!現在,我終於體會到了爸爸媽媽的良苦用心,我一定不會讓他們失望,繼續努力學習!

專家點評:

孩子遲早要接觸到金錢,與其迴避倒不如早些培養孩子的金錢意識。爲了避免孩子亂花錢或者太“貪”錢。家長應提早對孩子在金錢的認識上有正確的引導,幫助孩子建立正確的金錢觀。

因此,孩子勞動所得的錢不一定要直接給孩子,父母可以給孩子在銀行開一個戶,把錢都存在銀行裏,這樣既可以防止孩子亂花錢,以後積累起來也是一筆孩子的“財富”。這筆財富不僅僅是物質上的,也是一種勤勞儉樸的美德。從上面的故事來看,那本“獎罰簿”就相當於是一家紙上的銀行,裏面的錢怎麼支配需要家長做好消費引導,如獻愛心、買書、交自己的學費等,而不是“你自己的錢怎麼花都行”。要讓孩子知道,獎勵的這些錢是屬於他個人的,他雖然有權利決定這些錢的用途,但也不能亂花,可以先把錢存起來,以後再用到該用的地方,讓孩子從小學會理財。

“金錢獎勵”有學問

在市場經濟中,給別人提供一定的服務,就能獲得相應的報酬。而在家庭中,處理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以及對下一代的成長教育,是否也應該採用市場經濟的方式呢?這裏面有很多學問。

1.金錢獎勵要恰當。在教育過程中,任何獎勵的手段都不是目的,只是輔助性的評價,是對孩子個體行爲在某種程度上的肯定,要用得適當,用得合理。平常,有些家長給孩子的獎勵太多了,從生活到學習,不停地給予金錢獎勵,讓孩子覺得自己努力的“唯一”結果是爲了獎勵,這樣其實對培養孩子的學習興趣與習慣很不利。如果有朝一日,獎金沒有了,恐怕孩子的努力也就沒有“奔頭”了。另外,關於獎勵,要有讓孩子“欲求而難得”的體驗。如果一切都滿足孩子的要求,孩子可以輕易得到想要的東西,獎勵對孩子就失去了吸引力,獎勵的作用也就大打折扣或不存在了。

2.金錢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精神鼓勵是一種滿足心理需要的獎勵,比如稱讚、表揚、鼓勵、關注等可以令孩子更加自信,感受父母溫暖的言語和讚賞的眼神,從而加倍努力。至於金錢鼓勵則很形象、很直觀,能促使孩子爲了達成某一願望而努力學習,取得進步。一旦孩子的願望達成,家長獎給他適當的獎金,讓他感受到成功的喜悅,再鼓勵他繼續努力。心理學家認爲,精神獎勵的持久性比較長,隨着年齡的增加,應該逐步增加精神獎勵的分量。因此,家長採取以金錢獎勵爲主,過渡到金錢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再過渡到以精神獎勵爲主的獎勵方式。

3.延遲獎勵時間。當孩子漸漸懂事以後,應該得到獎勵時,不要立即兌現,而是延遲幾天,幾周或幾個月(事先要約定好)再兌現獎勵。其好處在於,一方面能調動孩子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可以發展孩子自主進步的能力,讓孩子知道進步不僅是爲了獎勵,而且是自己的需要。有研究表明,越是願意接受較長時間的延遲獎勵,孩子的非智力因素就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