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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職媽媽被離婚,如何才能保住孩子?

來源:育娃網    閱讀: 2.6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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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視劇《我的前半生》第11集裏,出軌離婚後的陳俊生要和羅子君搶孩子。全職N年的羅子君,幾乎完全沒有了謀生能力。爲了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她必須有一份工作,爲此,她去超市當促銷員,去商場奢侈品專櫃當營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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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視劇《我的前半生》第11集裏,出軌離婚後的陳俊生要和羅子君搶孩子。

全職N年的羅子君,幾乎完全沒有了謀生能力。爲了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她必須有一份工作,爲此,她去超市當促銷員,去商場奢侈品專櫃當營業員。

爲了向法官證明自己的家人能幫忙照料孩子,她需要全家人出庭,表演一番融洽和睦的景象。

然而,羅媽媽看不順眼二女婿白光已非一朝一夕,彼此如同死敵,見面3分鐘內必定大吵大鬧。

在法院門口,子君向媽媽、妹妹和妹夫鞠躬,感謝家人配合,因爲“今天對我很重要”。

全職媽媽被離婚,如何才能保住孩子?

那一幕看得我淚流滿面。

一個被離婚的全職媽媽,面對可能失去孩子時,內心是何等的惶恐和無助!

孩子,對於職場媽媽和全職媽媽來說,意義和份量是不一樣的。

雖然每個媽媽都愛自己的孩子,不見得職場媽媽就比全職媽媽愛得更少。但對於全職媽媽來說,孩子除了是孩子外,還是全部的感情和精神寄託,是全部心血和事業所在。

全職媽媽被離婚,如果再失去孩子,就真的一無所有了。

全職媽媽被離婚,如何才能保住孩子?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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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中的子君,沒有工作,沒有了愛情和婚姻,孩子就是她的全部。

對於出軌的陳俊生,起初我是有些理解他的,他對凌玲動心不是毫無道理的。看到他各種左右爲難,我甚至覺得這個男人其實也蠻可憐。

然而,當他請律師打官司,要作爲原告起訴子君,企圖搶孩子的時候,我不僅討厭他,甚至要代替子君去恨他。

一個爸爸想要自己的孩子,我理解。

但是,他不該跟一個全職在家除了兒子什麼都沒有的女人搶,否則就是把這個女人逼上絕路。

劇中子君雖然打贏了官司,可她贏得不是毫無懸念的,她差一點兒就要敗了,要失去這最後的精神支柱了。

易地而處,假如是我遇到這種情況:老公出軌,還回頭把孩子也搶走了,那恐怕只有殺人放火,才能平息我心頭的滔天恨意了。

出軌了要與我離婚:滾!

離婚了搶走我的孩子:死!

全職媽媽被離婚,如何才能保住孩子?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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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莉從農村嫁到縣城裏,女兒兩歲不到時老公出軌,出軌的對象還是婆婆介紹的。據說那個女人家裏幾代都是男丁,就她一個女兒,婆婆認爲她多半會生兒子。

李莉知道的時候,那個女人已經懷孕

李莉家在農村,從小就懦弱溫吞。她本不想離婚,奈何婆婆和老公逼着她走,因爲小三和她的“兒子”要上位。

老公在縣城一家企業上班,有房有工作,這些李莉都沒有。她想要女兒,但老公和婆婆堅決不給,孃家親戚也勸她不要孩子,方便以後再嫁。

百般無奈之下,李莉淨身出戶,回了孃家。

離婚時約定可以每個月看一次孩子,李莉到了日子去看女兒,卻次次都撲空:家裏大門已經換鎖,敲門沒人理,電話沒人接。

半年沒見到孩子的李莉,在親戚的幫助下起訴前夫,要求兌現自己探視孩子的承諾。

男方同意之後,李莉依然見不到孩子,每次去,前夫總說孩子不在家,要麼被奶奶帶出去玩了,要麼被奶奶帶回鄉下了,藉口一大堆。

李莉欲哭無淚,求告無門。

她給孩子買了衣服和玩具,放在他們家門口,可是鄰居告訴她,這些東西每次都會被前婆婆扔掉。

一年多後,李莉終於在前夫的大發慈悲下見到了孩子,然而孩子已經不認她了,對她說:“你不是我媽媽,我的媽媽在家裏呢。”她把後媽當作了親媽。

前夫說孩子不知道那是後媽,沒有心理陰影,她和後媽很親。他說爲了孩子好,建議李莉不要去探望她,不要認孩子,就讓孩子永遠不知道吧。

李莉無言以對。

好幾年過去了,如今孩子已經上了小學,李莉只在她的學校門口遠遠地看過幾次。

李莉明白自己已徹底失去了孩子,就彷彿從來沒有生過她一樣......

全職媽媽被離婚,如何才能保住孩子? 第4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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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菲的老公出軌了,她是從老公的隨身物品裏發現的蛛絲馬跡。幾經懷疑猜測後,小菲選擇直接問老公。她希望老公否定她的猜測,並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

然後,老公淡定地承認了,他向她道歉說自己錯了,但沒說要改正錯誤,也沒說要離婚。他的意思是希望兩邊能和平共處。

小菲憤怒、傷心,更多的卻是感覺悲哀。

這個男人,連找藉口欺騙一下自己都不屑,他把自己吃得死死的,看得扁扁的,篤定自己離不開這個家,篤定她翻不出花樣來。

如果老公向小菲道歉,向她保證再也不找小三,就像無數狗血電視劇裏那樣,小菲是打算原諒他的,她最多也就鬧騰一陣子。

然而,他的淡定和冷漠,讓小菲對這段婚姻徹底絕望。

幾天之後她想通了,決心要離開這個渣男。

小菲悄悄諮詢了律師,得到的信息是:房子是老公的婚前財產,她作爲全職媽媽,沒有工作,沒有撫養孩子的能力,如果老公要爭孩子,她多半爭不贏。

爲此,小菲隱忍了一年才提出離婚。在這一年裏,孩子上了幼兒園,她也找到了工作,甚至拿到了他出軌的證據。

最終小菲得到了孩子的撫養權,在財產分割方面,她也佔了大頭。

小菲說:“一年的時間,我贏得了孩子和更多的財產,值得!”

全職媽媽被離婚,如何才能保住孩子? 第5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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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電視劇中的羅子君,還是讀者小菲,他們贏得官司保住孩子的關鍵是:自立自強,有了工作,有了撫養孩子的能力。

在4月份的推文《40歲的全職媽媽離婚,沒有工作還帶倆娃,這日子要咋過》中,我曾經說:

你可以做全職媽媽,但請保持重返職場或創業的能力。

你可以被人養着,但千萬別被養“廢”。

你可以不去謀生,但一定別失去謀生的能力。

今天我要加一句話:如果沒有謀生能力,你連孩子也會失去。

曾有不少讀者問:我什麼也不會,沒有高學歷,沒有工作經驗,沒有什麼特長,也沒有資金做生意,做全職媽媽每天都很忙,年齡也大了,那我要如何保持謀生的能力?

我想說,最重要的是,你得有危機意識。

沒有高學歷,沒有好的工作經驗,你可能沒希望去職場做一個白領。但只要肯努力,找一份要求不高的工作,還是很可能。

沒有資金,沒有創業經驗,你可能沒希望做一個大老闆。但只要你有心,日常多積累,做點兒小生意還是很有機會

沒有時間,不再年輕,你可能沒希望去成爲專業人士。但在某一個方向比一般人多點兒知識,應該可以做到。90分沒希望,60分應該不難。

在如今這個高速發展,無比多元化的時代,謀生的手段超乎尋常地豐富。

如果你有足夠的危機意識,就該在平日的雞毛蒜皮油鹽醬醋裏,尋找機會。

也許你喜歡化妝,也許喜歡逛街,也許喜歡做美食,或者喜歡帶孩子,喜歡收拾屋子,喜歡網購、喜歡閱讀、喜歡跳舞......

任何興趣愛好都不要輕視,好好發展,它便可能成爲你謀生的依靠。

全職媽媽被離婚,如何才能保住孩子? 第6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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