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孩子交往的規律:
嬰幼兒的遊戲一般是平行的遊戲:幾個嬰幼兒在一個沙坑裏玩沙子,他們一個接一個輪流地鏟沙子,而不是一起鏟。
2歲-3歲的孩子也開始互相學習:“他把泥巴扔到牆上,真好玩,我也要扔。”他和夥伴分享快樂。
學前兒童在一起玩時,也有機會檢驗他們在家裏學到的東西。和朋友意見不一致,迫使孩子們學習自我控制。
從4歲開始,兒童發展出瞭解決問題的能力,儘管這時孩子需要指導才知道如何妥協。
5歲的孩子如果和朋友有了衝突,就不想去幼兒園,感到孤獨。到了6歲,孩子們開始選擇性地交朋友。
6歲左右,兒童開始尋求同齡人的接納和批准。體育或其它競爭與合作的活動是一個途徑,課業成績是另一個途徑。
8歲時,一個層級社會結構已具雛形:頂層是最受歡迎的一些孩子,處於中層的孩子有幾個好朋友,底層是被拒絕的孩子,他們總是製造麻煩。支配着小學兒童友誼關係的“大欺小、強凌弱”法則,對孩子們來說是嚴酷的,但這些法則,對兒童社會性心理的進一步發展也是有好處的。孩子們需要增加他們在別的孩子眼中的得分,一個孩子處於社會層級中的位置可能是暫時的。有些兒童滿足於有一個親密的朋友,而另一些則有很多好朋友,或是很多熟人,還有些孩子是孤獨的,而他們自己喜歡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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