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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死3歲女:一個失敗男人的失敗家庭

來源:育娃網    閱讀: 1.9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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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虎毒不食子”,更別說踢死3歲女了。然而,家住河南省新密市的一個父親卻嫌女兒將糞便屙到屋內,一怒之下將年僅3歲的女兒一腳從牀上跺下,致使女兒死亡。踢死3歲女這個極端案例再次凸顯了針對兒童的家庭暴力問題。
 

踢死3歲女:一個失敗男人的失敗家庭

踢死3歲女,一個“失敗男人”的失敗家庭

在看守所裏,張朝接受了《法制日報》記者的採訪。這名37歲的河南省新密市曲樑鄉農民,臉上沒有一點農民的鄉土氣息。沒有人會看得出,這個面龐白淨、談吐文明的中年男人,有着長久的“家暴史”。

從張朝的敘述踢死3歲女中,記者大概能還原出他的前半段人生:儘管家境貧窮,但因是家裏唯一的兒子,一直備受父母溺愛;上學時成績不錯,曾經唸到當地一所高中,但因“爲了不給家裏添負擔也怕考不上對不起父母”,最終放棄了高考衝刺的複習;畢業後曾打過工、經過商,但均未能成爲長久的營生,最後回到村裏接手幾畝旱田。

在李紅娘家人對張朝的描述裏,僅有8個字:“好吃懶做,無所事事。”

作爲一個在當地文化水平頗高的男人,這樣的人生顯然已失敗得徹頭徹尾。而在李紅的母親看來,這正是他將氣撒在孩子們身上的原因:“他覺得自己唸了那麼多書,本來應該是個能人。”

在踢死3歲女這個過程中,張朝的整個家庭生活也在走向失敗。而家庭的失敗,又更加促進了張朝的失敗感,也進一步點燃了他暴躁的脾氣。

據李紅的母親介紹,自己的女兒當年也是在村子裏條件很好的,但迫於年齡太大,纔在2002年6月經人介紹嫁給了張朝。但僅兩年,李紅在生完第一個孩子後,就因受不了張朝的好吃懶做而搬回了孃家住;到2006年年底經人說合,李紅才搬回張家,在2007年正式領了結婚證,此後李紅又生下了小兒子和雙胞胎女兒。

這樣的分分合合並沒有停止。李紅最後一次從張家搬回孃家,是在今年秋收以後。她先是將4個孩子都帶回了孃家,最後又將小女兒和小兒子送回去給張朝帶。

而在看守所中,這成了張朝提出導致曉月死亡的原因之一。“我一個大男人,每天要忙地裏的事,還要帶兩個小孩,心裏很煩。如果她在家裏,一家人和和睦睦過日子,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這樣的總結似乎並非毫無道理。張朝告訴記者,他之所以打孩子,是因爲幾個孩子都很不乖,喜歡撒謊,到處亂跑。而當記者問爲什麼孩子們會如此時,張朝支吾着承認,原因在於家庭分分合合,疏於管教。

對於自己那一瞬間爲何會如此憤怒,以致向女兒踢出那一腳,張朝告訴記者,他自己也想不明白。但悲劇的發生,往往並非僅僅決定於那一瞬間的衝動。一個人對自己的要求和修養,以及家庭的長久破碎早已爲它埋下了隱患。

這件事的後果也並不會因曉月的死亡而結束。這個悲劇還會延續很久,正如張朝所擔憂的一樣:“如果哪天孩子們長大了,他們要怎麼面對這樣一個父親?而擁有這樣的父親,他們又怎麼面對別人?我後悔莫及。”
 

 

踢死3歲女案件故事

曉菲3歲了,站在沾滿了泥巴的地板上,頭倚着外婆的臉,直愣愣地看着陌生的記者。白淨,自然捲,眼睛明亮。

曉菲有一個和她長得幾乎一模一樣的孿生妹妹曉月。在11月9日下午3點以前,這個比自己晚幾分鐘出生卻比自己機靈的妹妹,老喜歡穿她的衣服,拎她的耳朵;而如今,曉月成了她每天指着鏡子的唸叨:“曉月在那裏”——永遠也不可能再從鏡子裏走出來了。

尚未完全懂事的曉菲此時或許還不能感到“悲傷、憤怒甚至羞恥”,但是將來一定會——這是她在看守所中的父親張朝所堅信無疑的——“她將無法面對一個害死了自己妹妹的父親”。而將感到“悲傷、憤怒甚至羞恥”的,還有曉菲的兩個哥哥。

這是河南省新密市的一個悲劇家庭。一個37歲精神正常的男人,在“一時憤怒”之下將自己3歲的親生女兒從牀上一腳踢下,致其顱腦損傷,在醫院要求立刻手術的情況下,又因兩三萬元的手術費和“考慮到手術後的恢復情況”而放棄了治療,最終致女兒死亡。
 

“我越想越惱,就朝她跺了一腳”

2011年11月9日晚飯前,張朝像往常一樣,打發自己的4歲小兒子曉輝和3歲的小女兒曉月到裏屋看電視,自己在廚房裏煮飯。大兒子曉耀和大女兒曉菲則被妻子李紅帶回了孃家。

一會兒,小兒子跑來說妹妹曉月又把屎尿屙在了屋裏。張朝聽後趕忙回到屋裏,看到地上和曉月身上的屎尿,異常生氣。

此時的小兒子曉輝正坐在屋裏看電視。他目睹了接下來的整個過程:

“我看見爸爸在屋裏用左手打她屁股、捶她脊樑,曉月的眼睛有血(指着左眼說),爸爸還用手摳曉月的嘴了,曉月的屁股上有印。爸爸用腳(指着自己的左腳)踢她屁股了,曉月栽倒了,背朝地。曉月起來了,她這裏流血了(指着自己的左嘴角,左臉及前額),曉月哭了。”

而在張朝自己的描述中,這個過程要簡單得多。“我把地上和曉月身上的屎尿收拾乾淨之後,就整理牀鋪。當時曉月在牀邊上坐着,我越想越惱,就猛地朝她跺了一腳,她被我跺在地上,頭磕到衣櫃角上了。”在做筆錄時,張朝精確地強調了,是對着自己女兒“跺了一腳”。

這天半夜,張朝發現女兒曉月發燒了,就在家裏找了一包藥喂她喝下。次日清晨,曉月雖然退燒了,卻“喊了不答應”。

讓張朝慶幸的是,女兒還有呼吸。這個中年男人第一反應是去喊自己的母親,想讓她抱着女兒到當地衛生院看一下,但母親直到中午也沒回來。午飯過後,他終於決定自己一個人抱着曉月到新密市中醫院看看。

據新密市中醫院接診醫生介紹,張朝帶着自己女兒來到醫院時,已是當天下午的4點半左右。“當時女孩兩側瞳孔散大,處於昏迷狀態,前額腫大,眼部周圍青紫,刺激後沒有反應,身上沒有發現外傷。”情況危急,這名醫生在筆錄中透露,是在他們醫院免費送張朝父女倆去解放軍153醫院的情況下,張朝才同意轉院治療的。

在解放軍153醫院,接診醫生在查看了曉月的腦部CT片後發現,“雙側腦水腫特別嚴重,有腦疝形成,腦內有出血,情況很嚴重,必須立即做手術治療”。

但是張朝拒絕了手術。事後他對此的解釋是:“醫生說手術很危險,可能會有後遺症,我沒有錢,又考慮到手術後的恢復情況,就沒有同意做手術。”當天他抱着女兒在重症監護室一個屋子內的連椅上睡了一夜。

11月11日早上,張朝抱着女兒又去了河南省醫學院:“兩個醫生都說我女兒的情況很危險,隨時有生命危險,其中一個醫生說做手術不能保住生命,我就抱着我女兒坐車回新密了。”

2011年11月11日下午,曉月停止了呼吸。經新密市公安局法醫鑑定中心鑑定,系頭面部及腹部受到撞擊後致顱腦損傷而死亡。2011年11月12日,犯罪嫌疑人張朝被公安機關抓獲。
 

 

 “我就知道是他打孩子了”

李紅知道自己女兒出事時,已經是11月10日晚上7點。“張朝的妹妹給我打電話,說我女兒曉月在鄭州153醫院,大腦有淤血,不動手術就有生命危險。”李紅接到電話的第一反應是:“我就知道是張朝打孩子了。”

這個就在鄭州打工的母親是第二天上午10點纔到達醫院的。此時張朝已經帶着彌留的女兒坐在回新密的車上。當李紅見到女兒時,女兒已經是一具小小的屍體——“嘴角有白沫,左臉烏青,前額和左太陽穴好像腫着,已經沒氣了”。
 

 記者在調查中瞭解到,張朝經常打孩子,已是遠近皆知之事。

“經常打孩子,孩子們有時犯點錯,張朝二話不說就打,有時不分輕重,順手拿起東西就打孩子。”據李紅回憶,2010年10月,大兒子曉耀就被張朝用木棍將右胳膊、左小腿打至骨折,花了很長時間才治好;2011年夏天,女兒曉月在家哭鬧,張朝又把她的胳膊打骨折了。

在走訪中,張朝的多名鄰居都證實了這一點。而對此感受最深的,是孩子們的姥爺、姥姥。

12月1日,在李紅父母家中,兩位老人接受了《法制日報》記者的採訪。老人回憶,去年9月15日,女兒回孃家,說不想和張朝過了。父親又騎車把她送了回去,結果看到4個孩子全部被打得遍體鱗傷。“他打孩子還有一個特點,就是旁人越勸,他打得越厲害。”李紅父親回憶。

而在兩個兒子的眼裏,爸爸對自己“有時好,有時賴”。“賴”的時候,“他用手打我的臉,有時候用腰帶打我的屁股和背,有時候用腳踢我腿,一踢我我就摔倒了,有時用棍打我的腿。”

李紅父母告訴記者,正因爲張朝經常性的打罵,孩子們都特別怕他,不願和他呆在一起,“一見到我們就求着我們把他們帶回家來”,而大兒子曉耀甚至兩次躲進當地派出所。
 

踢死3歲女故事背後

針對兒童的家庭暴力並不鮮見,而像文中這個父親的案例則是其中的典型。有研究表明,有的家長因爲生活壓力過大,導致心態發生畸變。而孩子心理和生理上都處於弱勢,容易成爲發泄的對象。所以很多家長遇到煩心事時就將孩子作爲出氣筒,把氣撒在孩子身上。

有專家提出,要防止針對兒童的家庭暴力的發生,家長要改變教育方法,社區也可以起到重要的預防和保障作用。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期,社會支持力的網絡發生了很大變化,社區將成爲重要的具有支持力度的環節。反對針對兒童的家庭暴力的社區干預,需要調動整合社區、非政府組織等資源,形成全方位的救助、服務網,從而爲受暴力傷害的兒童提供準確、及時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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