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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談:小學校內託管 爲何家長老師都不滿?

來源:育娃網    閱讀: 1.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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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門關了,家門沒開,“三點半”及其一系列的衍生問題長期爲全社會關注。2018年9月,一些地方在秋季學期全面推行校內延時服務。可是,政策推行兩個月來。

半月談:小學校內託管 爲何家長老師都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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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校門關了,家門沒開,“三點半”及其一系列的衍生問題長期爲全社會關注。2018年9月,一些地方在秋季學期全面推行校內延時服務。可是,政策推行兩個月來,越來越多的家長和學生覺得“校內託管”就是雞肋,部分小學參加校內託管的中高年級學生也呈現日益減少的趨勢。半月談編輯部瞭解到,對於這一“好政策”,家長和學校似乎都有諸多不滿。很顯然,這一民生老大難問題,不是行政部門下一道命令就能夠解決的。沒有必要的資源投入和縝密的制度設計,校內託管的效果難以保障。

以下分別是一位家長和一位老師的來稿,反映的情況和心態較有代表性。

盼星星盼月亮,盼來的校內託管成雞肋

大寧(家長)

我是一名四年級小學生的家長。今年新學期剛剛開始,我收到了學校發來的通知,說爲了響應教委的要求,解決孩子放學早、家長未下班不能接的問題,學校開始推行校內託管服務。也就是說,孩子下午放學以後可以暫時在學校內由專門的老師管理,然後在17:30統一離校。

看到這個通知我很高興,雖然17:30的離校時間對於上班族來說還是緊張了一些,但比起之前兩三點鐘放學還是好多了,於是我毫不猶豫地簽字確認參加託管,並在心裏暗自慶幸一大難題終於解決。

然而,當第二週託管開始後,放學時間我接到學校老師打來的電話,說我的孩子由於一週之內有學校社團活動,不被允許參加託管。原因是學校人手和老師精力有限,無法做到記錄每一個孩子的社團情況,所以如果週一到週五任何一天有課後社團活動,那麼整個學期都不能參加課後託管。

聞此噩耗,我前幾天豁然開朗的心情陡然變得陰沉,只好跟老師說明當天我由於沒有準備已無法接孩子準時離校,並懇請老師同意破例先託管一天,下不爲例。

下班後,我滿懷遺憾地去接孩子,還沒等我開口問孩子託管的情況,孩子就嚷嚷着再也不去託管了。我詫異地詢問原因,孩子說:“太無聊了!只能乾坐着,不讓說話,不讓走動,一點聲音都不許出!”“老師沒有組織你們做什麼活動嗎?”“沒有!除了看課內的書,其他什麼也不讓做,我想看看自己帶的課外書或者畫畫也不可以!因爲老師認爲那是與課堂學習無關的事!”

據孩子說,其他的同學也都紛紛抱怨“以後再也不來了”。孩子們的反應着實讓我吃驚,難道憧憬已久的校內託管就是如此嗎?那實在是令人大失所望。

我家的小孩如今四年級,之前的幾年,放學後都是由私營機構託管。媒體常常建議別將孩子送到這些“沒有資質”的機構,說有種種風險。問題是家長們並非不知道風險,也想把孩子託付給公立機構卻尋覓無門。如今終於有了校內託管這個“重大利好”,我們不僅無法參加,並且託管的品質也不盡如人意。

比起私營機構,校內託管的服務從各個方面來說都相差很遠。第一,很多孩子都會參加一些課後的校內社團活動,私營機構的老師可以把每一個孩子活動和課外班的時間記錄得清楚詳細,保證孩子按時參加;第二,私營機構有老師監督、輔導和檢查作業,孩子的作業能夠保質保量完成,大大減輕了家長負擔;第三,對於做完作業也沒有其他活動的孩子,還有老師組織閱讀或者戶外活動,孩子們可以自由交流玩耍;第四,每天的晚飯有專人負責,飯菜衛生可口,品種豐富營養;第五,託管接送時間靈活,家長偶爾加班,老師也可以把孩子看管到位。可以說,這些所謂“高風險”的私營機構,切實解決了家長和孩子的各種問題,雖然價格不菲,如今看來,也比免費的校內託管更有吸引力。

當然,和私營機構不同的是,校內託管是非盈利性的,人力物力都是學校自行解決,還要負責孩子的安全,這無疑給學校增加了不少負擔和壓力。在此情況下,學校能響應號召,既要給學生減負早放學,又要實施免費校內託管,實屬不易。所以,我並不想求全責備。可我在深深理解學校難處的同時,也迫切地想找到出路。

延時課後服務,老師的辛苦誰知道

格蘭傑(老師)

新學期伊始,一則百姓“喜聞樂見”的教育消息橫空出世——中小學在完成基本教學任務後,延長課後服務2小時。8月31日下午接到通知,9月1日開始施行,學校裏的老師一臉茫然……

從2017年1月開始,就有本市人大代表提出延長課後在校時間,解決年輕父母下班晚、不能接送孩子的問題。一時間家長們對這條提議交口稱讚,擁護的聲音一浪高過一浪。今年9月,這則提議變成現實。但是,出臺政策解決家長接送難題的同時,相關部門可曾想過學校的困境和老師的訴求?

首先,有的家長並不是不能接,只是覺得把孩子放在學校有老師看管更放心;有的家庭有老人接送,只不過孩子不聽老人管教,因此想把孩子放在學校裏,完成每天的作業,減輕回家之後的負擔。家長們的這種因輔導孩子學習而產生的“無力感”,應該通過學習更多有效的家庭教育方法來解決。這是家庭教育的責任問題,不應一味要求延長課後服務。

其次,按規定,課後託管應在堅持教師自願的前提下,採取措施充分調動教師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然而學校接到的通知裏,教師沒有任何選擇的餘地,全校全員都要參加課後服務管理,每週至少一次。尤其是班主任老師,每天都要堅持到17:30,必須看着每一個孩子都放學了,纔可以下班。經常還會遇到家長沒有按時來接的情況,所以老師們18:00離開學校很正常。

從每天早晨最晚7:30進班級晨讀開始,一直在學校工作到17:30,整整10個小時的高負荷工作,不知社會有沒有考慮到老師的勞動者權益問題。這10個小時還不包含回家備課、接受家長諮詢等隱形加班時間。每一位老師也有自己的家庭,從學校下班後可能也要去接自己的孩子。我們幫助下班晚的家長解決了問題,誰又來關心一下老師的問題呢?

再次,課後託管佔用了原本的集體教研、工作例會時間,如今學校想組織老師集體開會都要安排在17:30之後。這難道真的有利於學校開展教學工作嗎?

通知之突然,方法之簡陋,讓推廣課後託管服務的政策顯得過於草率倉促,這樣“打補丁”式的改革之舉恐怕很難讓人滿意。

原標題: 校內託管,爲何家長老師都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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