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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制爲主題的演講稿小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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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校園教育的重要課題,讓學生們懂法、守法、用法是學校必須落實的工作。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了以法制爲主題的演講稿精選,歡迎大家閱讀。

以法制爲主題的演講稿小學生

以法制爲主題的演講稿小學生第一篇

同學們:

下午好!

今天我講話的題目是:法制伴我們健康成長。在這社會大家庭裏,我們每個人如何約束自己、規範自己的行爲呢?那就是共和國華麗雄偉的大廈下一座堅實、永恆不變的根基——“法”。

它使我們每個人明確是非的界限,而這也是共和國公民所應具備的最基本的素質。回首新中國跨越半個世紀的發展歷程,以毛澤東爲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建立了新中國,制定了我國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的成文憲法。從此,無數中國人開始認識法律、關心法律。以鄧小平爲核心第二代領導集體確定了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方針,爲開創普法工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以江爲核心的第三代領導集體繼往開來,與時俱進,確立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並將這一方略載入國家根本大法;現在以科學發展觀,爲依法治國描繪出宏偉藍圖。

前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庫》的出版發行反映了我國法制建設的成就,有助於推行實施依法治國的進程。提起法律,給人以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離我們很近,滲透在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它與道德、習慣、紀律一樣,都在規範着人們的行爲。正是有了法律,這個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於法律的存在,才使我們的權利得到應有的保障。我國是一個法制國家,國有國法,校也有校規。我們常常講要遵紀守法,可見,遵紀是守法的基礎。同學們應該認真學習並實踐我校常規工作“五個一”工程,即打造“一個陣容”,抓好升旗儀式和課間操,塑造學生良好精神面貌;建立“一種秩序”,即課堂秩序、課間秩序和集會秩序的文明有序;養成“一種習慣”,即語言文明,待人接物大方禮貌;堅持“一項制度”,即衛生分擔區制度,確保學校環境的整潔優美;樹立“一個觀念”,即遵紀守法,尊老愛幼,講究團結,刻苦學習,做文明五中人。

不要忽視遵紀的作用,“以小見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現在小小的放鬆很可能會釀成將來大的失足。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高中生做起,才能在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後,真正成爲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同學們,從今天起,從這一刻起,讓我們一起踏上與法同行的道路吧!

以法制爲主題的演講稿小學生第二篇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學法、知法,爭做守法、用法的中學生》。

談到“法”這個字,我想大家都不會陌生,或多或少對它都有一定的瞭解。那什麼是法?我認爲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認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對人的思想進行點拔,行爲加以制約。21世紀是一個法制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軌道運行,否則就會發生天體大碰撞;馬路上的車輛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然就會發生交通事故。我們生活在社會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約束,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一旦違反法律,也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我們青少年在身體發育成長的同時,也是世界觀、人生觀逐步形成的關鍵時期。我們面對的世界,有鮮花也有野草;有陽光燦爛,也有夜暗陰霾,有攜手同歌,也有拼搏競爭;在我們渴求知識,崇尚善良的同時,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會風氣影響,被愚昧左右和慾望誘惑,從而出現違紀、違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們要從小就學法、知法,才能宏揚正義,遠離邪惡。

人們常說,家庭教育是我們的第一堂課,父母是我們的第一任老師.記得班裏曾做過一次試驗.老師問:“如果有人欺負你,你怎麼辦?”竟然有半數以上的同學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師接着問:“爲什麼?”那些同學便說:“爸爸媽媽告訴我,人在社會上要厲害一些,不能受窩囊氣.”我慶幸,我沒有生活在那樣的家庭裏, 我慶幸,爸爸媽媽從沒用這樣不正確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齡人的話仍讓我震驚.大人們是注意言傳身教的啊!難怪因早戀而懷孕的少年犯劉美娜對着她的父親指責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三級片,你有什麼資格管我!”家庭教育的影響,難道還不足以引以爲戒嗎?

當今,最普遍也是最爲人們關注的話題,大概是“校園勒索案件”了吧.前些天在電視上播放的《今日說法》欄目中,看到這樣一個案例:16歲的中學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謂的學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長說明,終於老羞成怒,用匕首將其中一人刺死……小天就這樣親手毀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小天的失足,讓我們爲之謂嘆,爲之惆悵,爲之痛心,爲之惋惜……但我們能做的,難道真的就只有這些嗎?設想一下,如果小天被逼無奈時能用“法”維護自身的權益,這一切悲劇恐怕就不會發生了吧!

鄧小平爺爺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但是對於我們中學生來說,我們或許只是一個正在叩響法制大門的學生,對所謂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時代的朝陽,法制對於我們來說再也不是一個陌生的名詞了,它引導着我們的生活,引導着我們的學習,引導着我們前進的步伐。作爲21世紀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只有學習、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識,才能邁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長,打好基礎是人生之旅的關鍵所在。我們廣大青少年只有認真學習法,才能在未來做一個知法的人;因爲只有知法,才能成爲一個守法的公民;只有我們自己守法,才能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進而藉助法律維護他人的權益,維護國家的利益,維護法律至高無上的尊嚴!

朋友們,青少年是國家的未來,未來的國家是法制的國家,而法制的國家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創造出來,正如大哲學家蘇格拉底所說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我們今天的中學生是明天國家各項事業的接班人,將要承擔依法建設國家、依法管理國家、依法發展國家的神聖使命。我們只有將法伴隨於我們的身邊,從自己做起,宏揚法制精神,學法、知法,做守法、用法的中學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後,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說:“看,我們做到了!我們做到了‘法在我身邊’!我們無愧於自己,無愧於國家,無愧於這個時代!”

我的演講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以法制爲主題的演講稿小學生第三篇

各位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在這裏,就是想和大家聊聊關於法律的問題。

說實話,我今天在這裏十分的緊張,其實我們大家都差不多大,我前幾個月剛滿16週歲。在生日那天,我其實心情是相當複雜的。因爲16歲在法律上是一個奇妙的節點。我們就先從年齡說起。

在16週歲以後,我們便就是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了,也就是說在16週歲以後我們必須獨立完全爲自己的犯罪行爲承擔責任,也就是我們16週歲後,發了罪,就要判刑啦。我想很多人都有一個誤區,就是認爲18週歲是一個時間節點。但是這個是完全錯誤的。因爲法律必須對每一個公民負責。所以啊,我在16週歲當時感嘆良久,心說,自己是沒有“機會”乾點驚天動地的事了。但是過了兩天我就釋然了,因爲老師講了,有8種行爲14週歲就要承擔刑事責任,分別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品罪8種犯罪行爲。

我想這些行爲離我們大多數人來說是非常遙遠的,但是作爲一個熱血青年,有的時候也難免衝動。而這種衝動很容易便導致犯罪。而這個其中,和我們關係最密切應該就是關於打架鬥毆的問題。我想我們大部分人都有衝冠一怒的時候,有的時候生氣了,或者有人惹自己了,就找個人幹一架,覺得挺瀟灑,發泄發泄,是吧。但是很多惡性案件就是這樣發生的。試想一下,如果你一不小心把別人達成重傷,或者致人死亡呢?也許很多人回想,用拳頭打人應該也不會造成多大傷害吧,但是這個事可保不準。曾經我我的老家焦作,有兩個人打架,爲了一個不算太漂亮的女孩子,也是從冠一怒爲紅顏,一個人一拳打到另一人肚子上,當場死亡。檢查結果是死者患有疾病,一拳正好打到生病的地方了。你說這個世界就那麼寸?真有那麼寸的。這種事情也許發生的概率很小,但是隻要一發生,這就是一個巨大的悲劇。

作爲一個熱血青年,有時候會衝動,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我們可以衝動,可千萬不要辦傻事。我們都已經慢慢長大,我們需要學會控制自己的行爲,這樣才能讓自己更好的適應這個社會。都看過《武林外傳》吧,裏面郭芙蓉非常喜歡用一記“排山倒海”解決一切問題,但是發現每次都會把事情弄得更遭。所以呂秀才說,生氣的時候默唸:生活如此美好,我卻如此暴躁,這樣不好,不好。電視劇裏面這招挺管用吧。其實這就是一種心理暗示,每當自己衝動的時候,給自己一個暗示,給自己一點思考的時間,很多不必要的傷害就會被避免了。

還有就是大家慢慢長大了,娛樂活動增加了,物質需求增加了,所以就慢慢深刻的認識到了錢的重要性了,是吧。沒錢了,向爸媽要,也可以自己做些自己可以做的工作。但是有的人就喜歡小偷小摸的,或者依靠自己的暴力收些保護費,這個就不對啦。16週歲以下,是不構成盜竊罪的,但是搶劫就不一樣了。很多時候,搶劫和盜竊只有一線之差。比如你玩傳奇,沒點卡了,想去隔壁鄰居家投點錢先,結果不小心被隔壁家的人發現了,怎麼辦?如果你跑了,或者被抓住了,那就是盜竊,如果你不滿16週歲,你也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要是你怕你爸媽知道,拿起一個棍子悶下去,打傷了人家跑了,那你就是搶劫了,那就是要判刑的。還是那一句,這個世界就是那麼的寸。而盜竊如果數量過大,即使不判刑,也可以把你去送去勞教。所以古語說得好“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即使我們不可能每個人成爲君子,也不要去觸動法律的底線,否則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前面說了下關於刑事方面的一些問題,我下面就說一下關於民事法律方面的問題。還是從年齡說起吧,10歲前我們是無行爲能力人,10歲到18歲時限制行爲能力人,18歲後完全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而16歲在這裏也是一個奇怪的節點,在16歲到18歲,如果個人能夠自己賺錢養活自己,那麼他也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

是不是完全行爲能力人對我們有什麼影響呢?這個從購物方面的表現最明顯。我們在10週歲前,原則上是不具有購物能力的,但我們也經常看到小學生弟弟妹妹們拿着幾塊錢在大街上買些零食,因爲數額較小,這個也就無所謂了。但是曾經有一個8歲的小孩子,生爸媽的氣了,就拿着爸媽的信用卡去四星酒店吃了一頓滿漢全席,花了幾千塊錢。也不知道飯店經理怎麼想的,他就真的給那孩子上菜了。這個孩子的父母不幹了,畢竟一個8歲小孩花了幾千塊,夫妻倆兩個人工資啊!那打官司吧,最後法院判定結果是飯店按照成本價收取費用,也就說飯店不賺錢。畢竟法律也要保護飯店的利益。

關於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這個就比較複雜了,法律上規定可以進行與他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什麼叫與“年齡、智力相適應”,這個也沒有一個固定的標準。舉一個例子,一個17歲的男生,參加計算機比賽,獲得了20xx塊獎金,但他沒有經過父母同意,就將20xx塊全部花光買了一個打印機。但是父母不幹了,打官司狀告商家,認爲17週歲不具備一次性消費20xx元的民事行爲能力。對於這種案件,只能靠法官的經驗來判定了,最後法官判定,17週歲男生已經有處理自己獎金的民事能力,判定家長敗訴。

民法更多的強調我們作爲公民的權利,因此對於民法我們需要更多的關注;而刑法更多的是規定公民的責任和義務。不管是民法,還是刑法,都是一種社會規範,是國家爲公民設定的道德底線。

英國大法官丹寧勳爵曾經說過: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我們所做的,就是以實際行動使公平正義的法制理念深入人心,使人們的日常生活沿着法治的軌道進行,使人們懂得如何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路漫漫其修遠兮”,許許多多個日子我們都是這樣走過來的,也還要繼續這樣的走下去。

唯有了解,纔會關心;

唯有關心,纔會行動;

我希望我今天的說的這些能夠起到一點作用,匯溪流以成大海,積壘土方成巍峨”,讓我們共同努力吧,讓守法成爲一種修養、一種品格、一種文化,成爲我們每個人的一種習慣!

謝謝大家,我今天的演講到此結束,希望大家開開心心,健健康康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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