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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閱讀的原則:父母提供選擇,卻不強制

來源:育娃網    閱讀: 3.07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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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鹿開始看我半年前買給他的米菲系列了。半年前,我對小孩的閱讀還完全摸不到門道,小鹿愛看什麼書,不愛看什麼書,完全不明白。在看了書單推薦之後,甚至還沒弄明白米菲是男是女之後,就給小鹿買了這麼一套書。買回來之後,同事告訴我,這套書女孩子喜歡的多。原來,米菲是女孩子呀。

也許正是因爲這個偏見,再加上“嫌棄”米菲構圖簡單,我買的又是米菲60年的紀念版,精裝的書有着尖尖的書角,孩子沒有多喜歡看,我也就沒有引導他去讀這本書。我將這套書視爲我買繪本的過程中最失敗的一次。因爲有四個很尖銳的角,我將它當成危險品,放置到小鹿伸手可及的範圍之外。

紀念版的禮盒裏還附送着一些貼畫、拼圖,很精美,捨不得讓小鹿玩,於是也藏起來了。某次,這些東西被小鹿翻出來之後,果然被撕的亂七八糟。於是決定破罐破摔,將這些貼畫貼到沙發扶手的一處破損處。

在貼的過程中,小鹿也參與了進來,不等我將貼畫從貼紙上撕下來,他就已經將貼畫從我手中搶過去了,貼完之後,不斷地喊着“還要貼,還要貼”。直到將貼畫全部耗盡,這纔算完。

這樣,小鹿每天在陽臺附近玩的時候,都能看到米菲,在想看書的時候會想米菲。這就叫做耳濡目染。

孩子閱讀的原則:父母提供選擇,卻不強制

有這樣一對父母,女兒連續換了5家幼兒園後仍不能適應,後來小學也只上了一年,之後孩子便退學在家,這中間她越來越不快樂,睡覺都睡不好。在此情況下,這對父母聽從了一位從事教育的朋友的話,決定帶着女兒去鄉下農村生活。這位母親馮麗麗將他們一家人在鄉下的生活記錄下來,寫成了一本我特別受觸動的書《下鄉養兒》。

在鄉下的家裏,馮麗麗一家養了兩隻狗,還喂有雞、鴨、羊等。“女兒天天每天做的事就是,放羊兩次,早晨把雞、鴨從圈裏放出來,晚上再趕回去。中午和我們一起做飯,自己洗衣服。”馮麗麗說,至於單純的娛樂,只有週末有一個鄰居小男孩可以和她一起玩。

天天在放羊過程中特別想知道羊吃什麼花,不吃什麼花,於是她的父母就給她買了本關於野花的書。就這樣,孩子慢慢地也想看其他書了,也想識字了。這完全是一種有自發的、有需求有目的的一種學習慾望。

當孩子不想看書的時候,我們要尊重孩子不看書的權利。

蔡朝陽老師曾在一篇文章中寫道:

我們還可以提一下兒童閱讀的十大權利,其中包括:不讀書的權利;跳躍閱讀的權利;不讀完整本書的權利;一讀再讀的權利;什麼都可讀的權利等等。核心還在於,我們提供選擇,卻不強制,鼓勵孩子閱讀,對於其匪夷所思的腦洞,則給予充分的肯定。

給孩子提供選擇,不急不躁,保持開放的心態,是父母最不壞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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