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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小孩取名要規範用字?

來源:育娃網    閱讀: 2.9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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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景: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將出臺一部《人名規範用字表》,來對家長給孩子取名進行規範,其原因就是因爲部分家長在給孩子取名時,喜歡去字典裏尋找一些富有一定涵義的生僻字來給孩子命名,甚至有的家長還去我國著名字庫典籍——《康熙字典》裏尋找一些生僻字來給孩子命名。據說這個字表的出臺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爲了打開信息化進程的瓶頸,給那些起名喜歡劍走偏鋒的人士戴上“緊箍咒”。

反方觀點:“人名規範”暴露出的管理惰性

以後父母給孩子起名字將要受到規範的限制?筆者覺得出臺如此的“人名規範”是對公民“自由姓名權”的非法干預,雖然法律明文中沒有“自汕姓名權”這種提法,但這是傳統文化沉澱在世俗社會一個基本的前提和習慣:每個公民都有自由地從傳統文化中汲取姓名資源的權利,這種權利不應該受到限制,生僻字當然屬於傳統文化的一部分。傳統文化中許多非常有內涵的生僻字都正走在消亡的邊緣,恰恰是姓名的傳播讓他們在民間還有那麼一點點生命力。確實,姓名中的生僻字給信息管理帶來了不少麻煩,但這些麻煩恰恰是管理部門應該承擔的。到底是姓名中的生僻字,還是管理能力的滯後成了城市住處化進程中的瓶頸?姓名中沾生僻字是中國人自古以來就有的習慣,城市的信息管理隨着時代的進步應該充分地消化公衆的這些習慣,比如說充分地增加生僻字庫、積極地提升系統住處識別能力等等。時代不斷進步,是讓管理跟上時代,還是讓時代來適應管理呢?顯然,應該是管理不斷跟上覆雜的社會變遷,不斷通過管理技術創新來適應社會秩序的調整。(人民網/曹林)

給小孩取名要規範用字?

正方觀點:出臺《人名規範用字表》與“管理惰性”無關

我們國家早在建國初就確立了語言文字必須標準化、規範化的目標,爾後又提出漢字規範化、標準化必須要做到“四定”:“定量”、“定型”、“定音”、“定序”。2001年,出臺了《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明確提出“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漢字”,將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工作納入法制軌道。這就意味着生產、生活中的一切語言文字行爲都要符合國家頌布的規範、標準,人名用字使用最爲頻繁,自然也不能例外。

語言學有一條“經濟”原則,就是用最少的編碼傳達最大的信息量,一般不會允許只形體不同、而意義,用法完全一致的字、詞存在。所以衆多漢字中異體字就逐漸退出了歷史舞臺。國家出臺法規、政策,規範語言文字行爲,正是尊重言發展規律的體現。

姓名權是公民人身權的一種,但若說“‘人名規範’是對公民‘自由姓名權’的非法干預”,則有點武斷了,曹先生既然知道“法律明文中沒有‘自由姓名權’這種提法”,何以作出了“每個公民都有自由地從傳統文化中汲取姓名資源的權利”的法律解釋?你難道不知道對待傳統文化,需要用“揚棄”的態度麼?是精華當然要吸取,是糟粕應毫不留情地摒棄,僅僅爲了從姓名的“生僻字中讀懂了不少歷史”的一點有限意義,就對《人名規範用字》提出質疑,是否有點強詞奪理?絕對自由是沒有的,取名也是這樣,必須在國家法律,法令許可的範圍內,國家已經頒佈了《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明確提出“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漢字”,你還要爲取名用生僻字鼓與呼?這就是你的取名觀?(人民網/樑勇)

取名“衆生相”的背後是什麼?

9.11事件過後,全球幾乎都籠罩在恐怖的氛圍之中,然而有趣的是,國外有的人爲了“緊跟國際潮流”,而將自己的子女取名爲“基地”和“拉登”之類,並因此而鬧上了當地法庭,被官方當作了嫌疑人士。據路透社報道,居住在德國科隆重的一對土耳其夫婦想給小孩起名爲“烏薩馬。本。拉丹”,遭到德國姓名登記官員的拒絕。夫婦倆已經把此事鬧到法庭,希望法官能網開一面。根據德國法律,姓名登記官員無權禁止這對夫婦給小孩起名爲“拉丹”。

2003年5月份,武漢一家長在自己的孩子滿月時,將自己的孩子以“薩達姆和非典”等綜合起來給自己孩子命名。該家長說,5月份是一個多事之月,國際上的美伊之戰、國內的“非典”疫情等,自己就索性給自己的孩子以這樣兩個典型爲主題來命名。

據遼寧某媒體報道,遼寧一夫婦倆因爲給孩子取名而沒法達成一致意見時,妻子竟然在大街上揚名要廢了自己的丈夫。原因是小孩的外公自孩子出生以來,爲了給孩子起個好名字,幾乎天天翻閱《論語》。《姓名新編》。他從孩子的生辰八字到五行配置、從字的筆畫到含義反覆推敲,累得頭昏腦漲。最後才勉強給小孩定了名。但劉某認爲名字既不大氣又不響亮,要求重新起。張某見丈夫竟不給“老爺子”面子,不禁怒火中燒,與其展開激烈的“論戰”,最後將戰火燒到了街頭。

“實際上,給孩子取名從某種角度來說,它反映了家長的興趣和對孩子的期望等等。”一網友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據千龍網)

專家意見

目前,教育部、國家語委已啓動了人名規範的系列項目,其中一項就是制訂《人名用字表》。現在,國家語委正組織語言文字和公安戶籍等部門的專家開展這項工作。《人名用字表》。研製工作完成後,將廣泛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然後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公佈。

有關方面的專家解釋說:長期以來,由於無法可依,人名用字毫無節制,字量無限擴大,尤其是使用生僻字、啓用不規範字,甚至自造漢字的現象愈演愈烈,給戶籍管理,人事、銀行、保險、交通等計算機終端處理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因此,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有識之士一再呼籲,制訂《人名用字表》,實現人名用字定形、定音、定量、定序。

有人認爲,現在計算機造字很方便,把字庫搞成開放式的就行了。這種方法也不可取。實際上,生僻字在人名中所佔比例並不大。1988年國家語委語用所漢字室與二炮二所合作,對14省市的人口普查資料抽樣選取了57萬條姓名,統計結果表明:57萬條姓名的人名用字僅爲4141字。而其中的1505字就覆蓋了萬條姓名的99%,剩下的2600多字僅爲1%的人所使用;而在2600字中超出《信息交換用漢字編碼字符集基本集》(6763字)的僅有500多字,使用人口不足0。1%。爲極少數人使用生僻字的需要去無限增大字庫,是一種資源的浪費。

可能有人擔心自己的名字要被改變。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因爲《人名用字表》的制訂,只是對今後新生兒命名用字加以限定,現有名字是不會強求變更的。

爲了廣泛地聽取更多人的意見,收集姓氏、人名用字現在的各種問題,“中國語言文字網”(www。china-language。gov。cn)最近開闢了人名用字問題討論專欄,課題組希望大家踊躍參與討論,提供有關資料,以便制訂字表時不會忘掉您的名字。

以生僻字命名是爲“顯文化”?

有人說,家長喜歡用一些富有涵義的生僻字來給孩子命名是爲了向別人“顯文化”,原因是這樣的生僻字在日常生活中並不多見甚至是罕見的,但同時它卻又有着深刻的含義。

在2003年5月21日召開的“2003年上海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全委會”上,上海市教委語言文字管理處處長孫曉先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介紹說,這些生僻的字常常是普通漢語字庫裏所沒有的,在做社保卡、身份證時,甚至在出入境時,都會遇到問題。

他還認爲,在信息化占主導地位的社會生活中,這些方塊字違反了信息社會簡捷、便利的特徵,成爲信息化的瓶頸。儘管有關部門正在做生、冷僻字字庫,但是面對不斷冒出的更爲生,冷僻的字,人力物力的投入是驚人的。而國家語委出臺這樣一部《人名規範用字表》則正好可以對這樣一個普遍的“不規範”取名現象進行規範。

但羣衆似乎對此心存異議。“個人連給自己制定代號的權力都沒有嗎?”面對這一政策的即將出臺,一網友不禁這樣發問。有的網友認爲,取名是公民的自由權,國家不應該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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