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寶媽都會遇到這種情況,寶寶發燒了,打開了一瓶布洛芬混懸液,喝了一次寶寶燒退了,這瓶藥該怎麼辦呢?扔了?還是留着?真留下了,可待到需要的時候,又不敢拿給寶寶用,這藥還能不能吃?吃了管不管用?會不會有什麼不良反應?
確實,買回家的藥,如果儲存不當,有可能失去藥效,造成不良後果,所以今天,我們就來說一說,寶寶常用的幾種非處方藥,究竟該如何保存?
一、藥物的貯存溫度
在藥品說明書上,常會出現“室溫”、“陰涼處”等字眼,以下是具體的溫度常識。
室溫:10℃~30℃
陰涼處:不超過20℃
涼暗處:溫度不超過20℃ + 遮光;
冷處:2℃~10℃(可冰箱中冷藏)
藥品應嚴格按照說明書要求貯存。一般家庭常備藥品(非特殊要求的藥品)要密封好,放在暗處,避免陽光直射即可。
二、幾種藥物保存的注意事項
1、不能受潮的藥品:魚肝油、蒙脫石散、口服補液鹽等
一般的粉末狀、顆粒狀、片狀藥物,如果溼度過高,這些藥物可能會吸收水分而結塊、發黴,所以要放在乾燥的地方。
魚肝油另外需避光保存,一般一次一粒,也不需要多備用。
蒙脫石散是小袋包裝,如果開封沒有用完,可以丟棄,下次需要時打開新包裝即可。
口服補液鹽切記是整袋配製,現喝現配,24小時喝不完就倒掉。
2、需要避光保存的藥品:魚肝油、氨溴索口服液、碘伏等
光照會導致這些藥物變性,失去藥效。所以,一般要放在陽光照不到的地方。一般需遮光保存的藥物,所使用的瓶子大多是棕色瓶,即便如此,也要放在暗處。
外用藥碘伏開封后一般三天就不可再使用。
3、需要置於冰箱冷藏(非冷凍!!!)的藥物:布洛芬混懸液、金雙歧、對乙酰氨基酚栓等
一般液體藥物,爲防止黴變及產生沉澱,需要冷藏保存,可置於冰箱的冷藏格,與其它食物分開,並調整溫度2~10℃,溫度越接近2℃,越不容易失效。但是開封后,液體藥物放置不得超過28天,若超過28天,不能再用!
金雙歧是活菌製劑,所以需要冷藏保存,以避免其在溫度偏高的環境下繁殖變異。一般開封后保存28天,但是,任何時候看到藥片上出現不均勻的黴點或者異物,跟新開封時不一樣,就不能再用。
三、家中保存藥物的幾點建議
1、一般可備些應急藥物,如燒傷藥、退燒藥、外用消毒藥等,但要放到寶寶夠不到的地方;
2、冰箱中可留出單獨的位置放置藥物;
3、平時記得檢查藥物的有效期,及時扔掉過期藥;
4、寶寶的藥和成人的藥分開放;
5、每次開封的藥物,貼標籤備註開封日期;
6、上次寶寶吃的藥,除了緊急用藥的情況(如退燒),下一次即使症狀相似,也不要自行餵給寶寶吃,尤其是抗生素類藥物,一定要讓醫生確診後,再吃藥。
最後再強調一點,我們將藥物買回家的時候,一定要仔細看說明書,根據要求來保存藥物。如此,才能爲寶寶吃藥把好第一關,藥有藥效,才能治病。媽媽們覺得這個科普有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