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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關注:男性產假誰來保障

來源:育娃網    閱讀: 3.55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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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關注:男性產假誰來保障

 男同胞,你們休產假了嗎?

男性產假,指的是希望通過法律的形式明確而獨立的男性帶薪護理假,爲男性分擔生育責任提供機會保證,將會是立法理念的一個重大飛躍,表明在性別平等方面的立法朝着先進的理念又邁出了一大步。

在中國,北京、上海、遼寧等26個省、市、自治區的地方性政策或法規中,規定了晚育或獨生子女家庭可以享受男性護理假。但在國家立法的層面,中國尚無相關的法律條款。

各地男性產假時間不等最短3天最長1個月

北京:丈夫可以享受1個月的“產假”,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上海:妻子如果24週歲以上生育,丈夫是第一次結婚或者此前從未生育過孩子的再婚者,可以休3天“產假”。

遼寧:職工晚婚、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男方護理假爲15日。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黑龍江:規定丈夫護理產婦的假期爲5至10天。

河南:規定丈夫“陪月子”可享受1個月護理假。

雲南省、山東省給予男方的護理假爲7天,陝西省10天。

海南:海南把男職工的生育醫療費待遇納入生育保險待遇。增加了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即按參保單位上年度職工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支付生育津貼,支付天數與產假期限一致,不少於90天。

湖北:《湖北省職工生育保險辦法》(徵求意見稿)2月24日至4月5日在網上徵求意見。該徵求意見稿除規定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女職工在生育期間可享法定的產假及生育津貼外,還特別規定,妻子生育時,丈夫可獲10天的護理假。

“男性帶薪產假”成機關國企待遇 多數人沒得休

“休產假啊,開玩笑吧!請個假都難,還想帶薪休假?”在金水區一傢俬企工作的張先生說,每年單位還會淘汰幾名業務量差的,“誰敢請假,除非不想幹了”。

多數受訪者表示與張先生情況相似,表示“知道這個規定,聽過,但單位不實行”。

調查中,超六成受訪者表示,假難請,也擔心被扣工資,所以陪伴妻子的想法基本無法實現。其中三成受訪者表示沒聽過,不清楚“男士也可以休產假”。

男人休產假的四個好處你知道嗎?

好處1:有利於產婦和嬰兒的健康。女性休產假期間,身體虛弱,當然更需要丈夫的照顧。而且產婦常常會有沉重的心理壓力,情緒容易波動,丈夫在身邊呵護,能夠使妻子和嬰兒得到更好的照料,也有助於消除產婦的緊張情緒,對於順利分娩、產後恢復,以及母乳餵養都有很大幫助。

好處2:有利於新生兒智力發育。新生兒雖然不會講話,視覺也不發達,但他們的感知覺靈敏,這時最易於接受父母的愛撫。父親的語言、氣息會給新生兒一種信息,對寶寶的感知覺發育和日後形成堅強的性格都有好處--據英國劍橋大學的一份研究表明,如果父親在嬰兒早期生活中的參與,會對孩子將來的身心發展產生積極影響,他們在社會交往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方面,會表現得更出色,這些都會在若干年後表現出來。

好處3:有利於建立和諧的社會關係。男女在生理上的差異是客觀存在的,因而社會分工不同,但因此也產生了社會地位的差異。讓男性生孩子顯然不現實,讓男人休產假並不難。調查顯示,願意在家照顧新生兒並且實際在家伺候新生兒的比例,父親均超過母親。女人生孩子,男人帶孩子,打破了古老的社會分工,使男女平等成爲了現實。

好處4:有利於就業平等。女性就業難是不爭的事實,甚至一度出現女人迴歸家庭的論調。女性之所以就業難,相當程度是因爲不少用人單位認爲女性結婚以後要懷孕、休產假、哺乳孩子,不如用男性省事。如果今後男人也享有“產假”,無疑會消除就業中的歧視婦女現象,有利於營造男女平等的社會地位。

男性產假何時從合理走向“合法” ?

在產假新規中並沒有涉及男性產假相關問題。針對男性產假立法問題,中央黨校婦女研究中心曾經分別對北京、西安、鄭州、南京和揚州等地的796人進行調查訪談,調查對象主要包括企業職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等。問卷調查對象的年齡主要集中於23歲至40歲。調查顯示,對“休產假也是男性權利”的說法,92.1%的人表示了肯定意見。

中央黨校婦女研究中心副主任、課題組負責人李慧英:“我們認爲目前將地方性政策轉變爲國家立法的條件已經成熟,現在需要通過一個立法程序加以明確。男性護理假作爲一項公民權利和義務應當在即將出臺的《社會保險法》中的‘生育保險’篇章中加以明確規定,給予法律保障。”

按照中央黨校學者的觀點,男性產假入《社會保險法》的方案有二:一是把男性帶薪護理假作爲生育保險中的具體內容,納入職工生育保險的範圍,對此作出明確的法律規定;二是對男性護理假進行社會統籌,對休假期間所發生的費用進行統一徵繳和發放,類似於目前的生育保險統籌。

網友期盼“男性產假”寫入新規

網友“lamMT”:“現在我們單位只有一週,根本忙活不開,要是給我們男人也多放幾天假,多照顧一下老婆和孩子,那就更加人性化了。”

網友“拉風的麻雀”:“現在生孩子需要處理的事情很多,從進醫院待產到接回家休養,再等到爸媽接手照顧,7天根本不夠用更別說休息一會了。強烈建議調整陪產假,延長一週就行。”

@Jiangzhengyi:“強烈呼籲男性也休產假,這樣再不會有因爲產假而歧視女性的問題。”

@王卜:“女職工保護條例應增加“男性產假”,這對婦女、對兒童成長都有好處。丹麥規定妻子生孩子,夫妻都要休產假,老公不休假在家照顧妻兒是犯法的。”

@王申學:“目前中國關於男性帶薪休陪護假只存在於個別省市,婦女休產假要跟國際接軌,男性休產假是不是也要跟國際接軌呢?”

專家呼籲設立男性帶薪產假制度

廣東省婦聯婦女維權專家顧問團成員、知名律師遊植民:“其一,衆望所歸併曾在多次提案中關注到的對男性產假的提法,在本次意見稿中竟未見體現,用三個字概括--可惜了!

全國人大代表、浙江工業大學經貿管理學院院長程惠芳:“丈夫休產假有助於更好地實現男女平等。丈夫產假的時間可設定在七到十五天間,在此期間的基本工資與福利待遇不變。”爲此,程惠芳專門提出了《關於設立丈夫帶薪產假制度的建議》。

男性產假制度建立 還欠哪些火候?

1、觀念轉變“生孩子不只是女人的事兒”

男性產假的權利責任雙重屬性,都要求傳統性別文化的改變:生孩子不只是女人的事兒,男人應該也需要參與和生育相關的事務。無論是政府、用人單位還是男人女人,都需要對傳統的家庭分工和性別角色進行反思,這是男性產假制度最終能夠確立並有效發揮作用的文化基礎。

2、政策變通男性帶薪產假需各方協調

父親帶薪產假並不僅僅是性別平等的問題,也不僅僅是公民權利問題,還涉及到人口政策與僱傭自由原則。對於其他國家來說,更需要考慮的問題則是僱傭自由原則。根據這一原則,大部分國家並不強制要求企業支付父親產假期間的工資。但是考慮到人口政策和男女平等問題,有些國家開始採取中間路線,要麼允許企業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父親長假期間的工資,要麼由國家和企業一起承擔這部分成本,或者甚至完全由國家提供補助,至於企業是否願意提供額外福利,則由企業自主決定。還有些國家則規定,只有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或者在企業工作超過一定年限,父親才能享受帶薪產假。以上種種變通政策能夠更好地調節各方利益,以及各種原則。

【世界男性產假一覽】

  英國:男性最多可享受34周產假

英國男性最多可享受34周產假,其中21周帶薪,英國商務大臣凱布爾近日公佈了彈性帶薪產假方案。凱布爾設想新的勞動力法規能夠在2015年實施。

彈性帶薪產假方案包括產後母親立即享受連續18周帶薪假;另外,產後一年內父母雙方可享受4周帶薪假;此外,還有30周產假可由父親或母親一方自由選擇分配,其中17周屬於帶薪假。如果女性願意走出家門選擇工作,可將30周產假全部分配給男性,這意味着男性將可以享受34周的產假。

挪威:奶爸育兒假延長至12周

2011年5月30日,挪威議會開始審議表決一個法律草案,根據這一草案,挪威“奶爸”們的育兒假將從現在的10周延長到12周。

瑞典:男女都有480天帶薪產假

瑞典法律規定,所有有工作的父母每生育一個子女都享有16個月(480天)的帶薪產假,費用由國家和僱主分攤。其中,前390天的薪水爲原工資的77.6%,後90天爲固定薪水。

爲了鼓勵父親參與養育子女,瑞典法律規定,16個月中有兩個月必須由父親享有。  法國:奶爸可享2周帶薪假 另設2年不帶薪育兒假

按照法國法律,女性產後可以休全薪產假16周,在生育第三個孩子時,全薪產假可達26周。

而法國奶爸則可享有兩週的帶薪假期。此外,法國父母還可以選擇104周(兩年)的不帶薪育兒假,時間由父母共同分享。

德國:男性可休12月帶薪產假3年不帶薪育兒假

德國父親可以休12月的帶薪產假,工資每月爲原工資的65%,但上限不超過1800歐元,單身父親則享有14個月的此類帶薪假。

此外,德國父母可享有長達156周(3年)的不帶薪育兒假。

捷克:男性享有28周帶薪假 育兒假最長可達4年

捷克父母享有28周的帶薪育兒假,在此期間,可以拿到原來薪水的70%(孕婦在產前6~8周就可以選擇休假)。此後,所有的捷克父母都可以選擇休2年、3年或4年的育兒假,在此期間,國家發放的補貼分別約相當於每月633美元、422美元、211美元。

日本:有3歲以下孩子的男員工上班時間縮至6小時

日本通過《育嬰及家庭照料休假法》修訂法案,進一步明確了“育兒爸爸”們的育兒權利。有3歲以下孩子的男員工可以休較長時間的產假;僱主有義務縮減其日常上班時間至6小時。

韓國:男性可在育兒期間申請縮短工作時間

自2008年7月起,韓國的男子可在妻子分娩時休三天的產假,同時可以在育兒期間申請縮短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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