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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游泳的11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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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器材包括充氣揹帶,泡沫塑料製作的浮具,一些能在水上漂浮的,色彩鮮明的兒童玩具。開始游泳時,應由父母或教師把住嬰兒的腹部或背部進行練習,然後逐漸減少幫助。嬰兒離開浮具漂浮時,父母或教師的雙手應處於隨時可能託…

原標題:嬰兒游泳的11項措施

嬰兒雖然具有在水中屏息的得天獨厚的游泳能力,但是每一個嬰兒的家長和教師必須清楚認識到,如果缺乏正確的指導和必要的安全措施,嬰兒游泳仍然具有一定的危險性。爲確保嬰兒的游泳安全和身體健康,父母和教師要學會如何正確指導嬰兒游泳的方法,以及游泳時的安全措施。

嬰兒游泳的11項措施

1、參加學習游泳的嬰兒,必須經過體格檢查,曾患過某種疾病的嬰兒,必須經過醫生的認可,方可參加游泳。

2、嬰兒每次下水學習游泳時,必須是一對一的,即每一名嬰兒,應該有一位父(母)親或教師負責教學和活動。

3、在每次游泳前,應做好輔助器材的準備工作。輔助器材包括充氣揹帶,泡沫塑料製作的浮具,一些能在水上漂浮的,色彩鮮明的兒童玩具。

4、下游泳池前,家長同嬰兒同時更衣,帶尿布的嬰兒,可穿上塑料防水褲,防止糞便滲漏到游泳池水之中。

5、18個月以內的嬰兒,應在浮具幫助下游泳,浮具應佩戴於嬰兒的胸、背、肩帶等部位,佩帶好浮具下水後,嬰兒的頭部應向上,面部出水,身體保持直立姿勢。

6、 開始游泳時,應由父母或教師把住嬰兒的腹部或背部進行練習,然後逐漸減少幫助。幫助時,最好托住嬰兒的背部,使嬰兒面部露出水面,也可以在正面拉住嬰兒的兩臂,使其頭部擡出水面練習游泳。

7、 嬰兒離開浮具漂浮時,父母或教師的雙手應處於隨時可能托住嬰兒的位置。

8、 嬰兒每次游泳的時間不宜過長,開始學習階段10分鐘即應出水,以後根據情況適當處長至15--20分鐘。起牀時,應讓孩子們感到舒服愉快。

9、嬰兒出水上岸後,父母親應該用大浴巾包裹他的身體,然後迅速擦乾全身,穿上衣服,衣服可稍稍多穿一些,以利保暖。

10、 嬰兒游泳時,游泳池必須保持清潔,水溫最初應在34--35度之間,但最低不得低於32度。

11、 嬰兒游泳後,父母應觀察其身體反應,如有不適或生病,應及時減少游泳時間,或暫停止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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