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孩子有錯而不指出來,那是父母失職!孩子有錯不但要指出來,還要對其進行懲罰,使之吸取教訓,不再犯或少犯這樣的錯誤,這纔是教育的意義。
只是,懲罰孩子的方法若過於簡單粗暴,很可能遭到長輩的反對,或者孩子口服心不服,再或者一頓吼打,很傷感情。若選用一些妙招,效果才能事半功倍。
一、冷處理。
二、打手心。
三、計時懲罰。
四、沒收玩具。
五、承擔責任。
六、開罰單。
七、取消待遇。
八、將功贖罪。
九、取消娛樂項目。
十、自食後果。
方法很好,有時卻壞在執行上。懲罰孩子還一定要做到堅持原則。
十一、父母意見統一,切莫產生分歧。
十二、懲罰之後,要講清原因,表達愛意。
十三、懲罰標準要一致,不能因心情而異。
十四、允許孩子對其行爲進行辯解。
懲罰的目的是要將孩子教育好,尤其是孩子在做人、行爲習慣等方面做錯時,一定要進行糾正,以免孩子走彎路。但懲罰孩子也要注意態度,能做到心平氣和地解決問題時,就不要聲嘶力竭,費力還不起作用。莫不如選用好辦法,讓懲罰孩子變得輕鬆起來,孩子易接受,還不會造成心理傷害。慢慢的,他們會改正錯誤,守好規矩,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