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晚上下班回家的
公交車上,一個媽媽抱著三歲左右的女兒坐在我的旁邊,突然安靜的車廂裡響起了小女孩洪亮的
歌聲,唱的還是“世上只有媽媽好……”,這時媽媽溫柔地說:“寶寶,你唱得太棒了,但是能不能小聲唱呢?”
媽媽是考慮到堵車本來就讓大家心裡都很煩,孩子大聲唱歌會引起其他人的反感。
坐在旁邊的我對於這位媽媽的
教育方法甚是讚賞,孩子小隻知道想唱歌的時候就要唱出來,對於孩子的這種行為媽媽並沒有直接斥責孩子不要唱,而是先誇孩子唱得好,再用商量的口氣告訴孩子在公共場合唱歌應該小聲點,顯然這種做法比斥責孩子要有效得多,小女孩立馬安靜了下來。
許多家長遇到孩子做錯事情,通常最直接的做法就是訓斥、責備,但這樣往往都解決不了問題。
有些家長教育孩子往往喜歡用命令的口吻告訴孩子不要做什麼,但這種做法大多會
適得其反。
父母最好不要採用以上對下的態度,而是要用協商的方式讓他接受你的建議,讓孩子感覺到你與他是平等的關係,而不是強迫孩子去接受。
其實,孩子行為不合適的時候,家長要耐心告訴孩子正確的做法,讓孩子站在他人的角度體會一下,明白自己的行為會給其他人帶來怎樣不好的影響。通過對比孩子自然會懂得分辨哪一種做法才是正確的,孩子也會因此印象深刻,不會再犯類似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