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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十字會手抄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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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抄報一:紅十字會的歷史沿革


1863年。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從1863年到近代的歷史可分爲四部分:紅十字創建初期,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1918至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一直致力於發展規制武裝衝突的法律以便更好地保護那些沒有參加或不再參加戰鬥的人;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與《日內瓦公約》息息相關。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創建與初期階段(1863 - 1914)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由1863年2月9日亨利·杜南等5人創建“五人委員會”發展而來的。亨利·杜南在索爾費裏諾戰役期間目睹戰爭帶來的可怕後果,回國後撰寫《索爾費裏諾回憶錄》並主張大力發展國際公約從而爲在戰場上受傷的人以及救護人員和戰地醫院提供保護並保證他們的中立性。

1863年2月9日,亨利·杜南與日內瓦知名家族中的四位主要人物一起在日內瓦創建了“五人委員會”八天之後,五人決定將委員會更名爲“傷兵救護國際委員會”。

1863年10月26-29日,由委員會召集的國際會議在日內瓦舉行以討論如何制定改善戰地醫療服務條件的可行措施。1863年至1914年期間,通過委員會日趨有效的行動,亨利·杜南的夢想變成了現實。由於杜南先生爲瑞士人,爲了表彰其爲國際人道做出的傑出貢獻,用其祖國瑞士國旗相同圖案相反顏色的旗幟作爲這個組織的會旗,這就是紅十字旗。

同時,委員會的建立和發展還推動了《日內瓦公約》和《國際人道法》的誕生。1876年,委員會採用了新的名稱“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這一正式名稱沿用至今。

5年之後,通過克拉拉·巴頓的努力,美國紅十字會成立。越來越多的國家簽署了日內瓦公約並實際上在武裝衝突中予以遵守。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紅十字運動在國際上廣受尊重並獲得了巨大的發展,而國家紅會日益成爲志願工作的場所。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與第一次世界大戰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以及紅十字總體而言——已得到充分發展。各國紅十字會以從前難以想象的規模在後方提供急救隊志願者和更多支持,與此同時,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將其工作範圍擴展至保護戰俘。

它設立了國際戰俘局——一個關於被關押者名單和救濟包裹供應的中央信息交換所。當許多平民在敵人後方被切斷聯繫之後,它還將爲平民傳遞消息納入其工作範圍。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於1918年2月發起了一項呼籲,號召交戰方停止使用有毒氣體。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歷史:1918年至1939年期間

1914-1918年衝突被描述爲一場“終結所有戰爭”的戰爭;紅十字將工作重點放在了維護和平上,它開始組織起來向那個方向努力。

第一次世界大戰癒合不佳的傷口、經濟災難和民族主義的擡頭導致了一些衝突的發生,而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發現自己既要在歐洲開展工作,也要在遙遠的地方——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開展工作。它要面對越來越多的平民傷亡不斷攀升的國內衝突。它所需要的法律基礎是匱乏的,而且,儘管它盡力使政府採用新法律以保護平民,1939年之後法律的缺乏還是造成了災難性的後果。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僅拉丁美洲和數箇中立的歐洲國家免遭戰禍。在歷史上,軍用飛機使炮轟數百平方公里的敵區首次成爲可能;平民中受害者的數目也首次超過了士兵受害者的數目。從一開始,希特勒政權就發動了一場旨在征服斯拉夫民族並消滅所有猶太人和吉普賽人的種族戰爭。國際人道法包含規制戰俘待遇的規則(1929年7月27日的《日內瓦公約》),但不包括規制平民人口待遇的規則。

因此,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能夠開展活動以保護和援助戰俘,但它爲某類平民——特別是被關押在集中營裏的平民——所開展的工作卻是非常有限,甚至是不存在的。

紅十字會手抄報圖片

手抄報二:紅十字會職責使命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1863年2月9日由瑞士人亨利·杜南倡議成立。當時稱爲“傷兵救護國際委員會”,1880年改爲現名。它是世界上最早成立的紅十字組織,是瑞士的一個民間團體。它完全由瑞士公民組成,並受瑞士法律的保護和約束,總部設在日內瓦。其最高權力機構是每年一次的全體大會,大會閉幕期間由執行局領導日常事務。該委員會的宗旨是在戰爭中行善。根據日內瓦公約的規定,該委員會得以中立團體的身份對戰爭受難者進行保護和救濟,受理有關違反人道主義公約的指控,致力於改進和傳播人道主義公約,與有關團體合作培訓醫務人員,發展醫療設備。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法律職責

此項職責具有兩個淵源:

《日內瓦公約》,它使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承擔以下任務:探視被關押者;組織救援行動;幫助離散家庭重新團聚以及在武裝衝突期間進行類似的人道活動。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章程》,它鼓勵該組織在《日內瓦公約》不適用的國內暴力事件中承擔類似的工作。

《日內瓦公約》是有拘束力的國際法條約,它在世界範圍內都具有適用力。《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章程》是在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大會上通過的。該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日內瓦公約》的締約國都參加會議,因此,它賦予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章程》一種準法律或“軟法律”的地位。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宗旨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一個公正、中立和獨立的組織,其特有的人道使命是保護武裝衝突和其他暴力局勢受難者的生命與尊嚴,並向他們提供援助。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還通過推廣和加強人道法與普遍人道原則,盡力防止苦難發生。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創建於1863年,它是《日內瓦公約》和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的發起者。該組織負責指導和協調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在武裝衝突和其他暴力局勢中開展的國際行動。

紅十字會手抄報圖片 第2張


手抄報三:中國紅十字會

1894年7月甲午海戰後,國際紅十字運動開始在中國大陸傳播。

1904年2月,爲救護中國難民,上海海關道沈敦和等人出於義憤,發起成立“東三省紅十字普濟善會”。這是中國最早的和紅十字有關聯的組織。

1904年3月10日,清朝商約大臣呂海寰、工部左侍郎盛宣懷等人在上海邀請中立的英、美、法、德代表,共同協商成立了“萬國紅十字會上海支會”。

1907年,更名爲大清紅十字會。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中華民國成立,清政府滅亡。大清紅十字會改名爲中國紅十字會。

1912年1月,得到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正式承認。

1919年7月,加入紅十字會協會。

1933年,改名爲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先後隸屬nei-zheng-bu、jun-wei-hui和xing-zheng-yuan領導。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祕書長鬍蘭生等七人,於1950年組成代表團前往北京,要求中央人民政府接管。根據周恩來總理的指示,中央政府決定:鑑於紅十字會的特殊性質及歷史狀況,採取改組而不是接管的方式,將舊中國紅十字會改組爲新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搬遷北京,現有總會職工除不願赴京者外,全部留用;總會所有資財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處理;將北京東城區乾麪衚衕22號房屋(民國初期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舊址)騰讓出來,作爲總會遷京後的會址。

1950年8月2日,在北京召開中國紅十字會協商改組會議(實際爲新中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紅十字會改組事宜。會議明確規定,中國紅十字會爲“中央人民政府領導下的人民衛生救護團體”,定名爲“中國紅十字會”。周恩來總理親自審閱了改組報告,並親筆修改了《中國紅十字會章程》。

1961年10月,中國紅十字會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

從1950改組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的10多年間,中國紅十字會按照自身的性質和任務開展工作,在剛剛成立的新中國的經濟建設和外交事務中發揮了特殊作用。

在國際上,改組後的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於1950年9月5日電告紅十字會協會,並派代表參加第21屆理事會。1952年,我國政府外交部長宣佈承認1949年修訂的日內瓦四公約,8月,第18屆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大會承認中國紅十字會是中國唯一合法的全國性紅十字會。這是新中國在國際組織中恢復的第一個合法席位。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剛剛起步的中國紅十字會被極左思潮冠以“封資修”的帽子而受到批判,各級紅十字組織機構被撤消,總會大部分工作人員調離或被下放到幹校,中國國內工作被迫停頓達10年之久。

1978年,改革開放之初,國務院以63號文批准中國紅十字會恢復中國國內工作,中國紅十字會各級組織相繼恢復,各項工作漸漸走向正常,開始走上發展壯大的道路。

1979年2月,中國紅十字會第三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

1985年5月,中國紅十字會第四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會議明確提出:中國紅十字會的工作重點在中國國內;中國紅十字會是全國性的人民衛生救護和社會福利團體,是政府的助手;首次提出要把中國紅十字會辦成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紅十字會。

1990年2月,中國紅十字會第五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開始醞釀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以國家主席令公佈施行。

1994年4月,中國紅十字會第六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全國政協副主席錢正英當選爲會長,國家主席江澤民受聘爲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

1997年7月1日,香港紅十字會成爲中國紅十字會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分會。

1999年10月,中國紅十字會第七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彭佩雲當選爲中國紅十字會會長。國家主席江澤民繼續受聘爲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

1999年12月20日,澳門紅十字會成爲中國紅十字會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分會。

1999年12月29日,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通知,“經報請中央編委領導批准,將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由‘衛生部代管’改由“國務院領導聯繫”,理順了總會的管理體制,同時也有力地推動了地方紅十字會理順管理體制的工作。

2004年10月,中國紅十字會第八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選舉彭佩雲當選爲中國紅十字會會長。聘請國家主席胡錦濤爲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

2009年10月,中國紅十字會第九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華建敏當選爲中國紅十字會會長。國家主席胡錦濤繼續受聘爲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

2015年5月,中國紅十字會第十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竺當選爲中國紅十字會會長。聘請國家副主席李源潮爲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

2018年6月29日,中國紅十字會第十屆理事會第五次會議在京召開。中國紅十字會十屆五次理事會聘請國家副主席王岐山爲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

紅十字會手抄報圖片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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