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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街頭流浪女是海歸 曾在北京一電視臺工作

來源:育娃網    閱讀: 9.15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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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女,能說地道的英語,曾在新加坡留學,在北京一家電視臺工作過……最近,一名露宿鄭州金水河岸的女子,引起廣泛關注,她究竟爲何流浪?

流浪女,能說地道的英語,曾在新加坡留學,在北京一家電視臺工作過……最近,一名露宿鄭州金水河岸的女子,引起廣泛關注,她究竟爲何流浪?

昨天記者聯繫到她的表哥王先生。他說:“我們看到微博上她的照片後,確認她就是張佳。她的父母十幾年前已離婚,父親不知去向,母親也是精神病患者,不知在何處。小姑娘以前家境很好,曾被送到新加坡留學過,後跟母親到北京。”

昨天,鄭州市救助站有關人員來到現場,卻被女孩抓傷脖子、胳膊。直到下午5時40分,女孩終於同意接受救助,並被送往醫院做精神疾病鑑定。

鄭州街頭流浪女是海歸 曾在北京一電視臺工作

記者 張弢 實習生 趙寧 文 記者 李文波 攝影

被打擾休息,她用英語攆記者

近日,在金水河畔南岸涼亭裏,常可看到一個身材窈窕、濃眉大眼的20多歲女子。

12日早上,附近的巡防隊員在這裏首次發現她時,她衣衫襤褸、頭髮蓬鬆,胳膊上都是蚊子叮的包,正躺在門球場旁邊椅子上。巡防隊員問是否需要幫助,卻招來一頓辱罵。

3天來,記者多次到現場,出錢讓巡防隊員爲她買飯買水,但她始終不說她從哪裏來,以後怎麼辦。

衆人給她買來米飯炒菜,她還要求讓買冰激凌、“全家桶”或麻辣雞腿套餐。記者答應給她買這些,她才說:“家住金水區,哪條路記不清。”

衆人買來飯,她還要“全家桶”

13日上午10時,女孩正躺椅子上睡覺,記者上前,她竟用英語攆記者。中午時,記者讓她去吃飯,她說,“給10元錢就行。”記者給她20元,女孩接後蹺起腿說:“你們給過錢了,走吧。”

隨後,金水路派出所兩名民警趕到,女孩說自己叫張佳,鄭州人,不需幫助,民警只好離開。

14日中午,記者得知她要吃宮保雞丁和米飯,就給她買了。作爲交換,她告訴記者她的QQ號。她的網名叫“姬亞鳴一”,在QQ空間,有她本人6幅照片。記者通過微博把這些照片發出,試圖查找她的家人和親友。

隨後,熱心市民給她送來一些換洗衣服。大家都很疑惑,誰家的女孩?爲啥流浪街頭?

心理專家:她的病不很嚴重

昨天記者從金水警方瞭解到,張佳的親朋已從微博上知道此事,並在聯繫張佳的父親。

中午,心理專家張先生趕到現場,經近距離觀察,張先生說:“張佳神志清醒,有人走近她會很警覺,心理疾病不很嚴重,很可能受到什麼侵害所致。”

張先生拿水和桃子給張佳時,卻遭到張佳的辱罵,並把水和桃子砸向張先生。她看張先生不離開,收拾好衣物罵罵咧咧向西走去,一會又拐回來,躺在椅子上睡了。

採訪得知,張佳原籍鎮平縣,她的表哥王先生說:“她沒有近親屬,以前家境很好,80年代她家做玉器生意,家裏很有錢,她曾被送到新加坡留學過。她父母離婚後,她跟着母親張某生活。因家庭有精神病遺傳史,她患精神病後,曾到過多家醫院治療,後來,多次受到北京、鄭州、南陽等地救助機構救助。”

沒有家人來接她

昨天下午,記者再次來到現場,看到鄭州市救助站的梁書記試圖與張佳溝通,因圍觀的人太多,張佳突然流露出異常暴躁情緒,沒等梁書記說話,突然伸手朝梁書記的脖子上挖去,指着梁書記大罵。隊員高磊上前制止,左右胳膊被抓傷多處;另兩名市民上前勸解,也被張佳抓傷胳膊和脖子。

梁書記在現場告訴記者:“張佳對女性有明顯的反感、排斥心理,不讓接近她。我們救助她的前兩次,她舅舅接收了;今天與鎮平聯繫,村幹部答應讓家人來接她,她父親上午來電話明確表示,他不管了,說她年初結婚了,但問她婆家,她父親說不知道,掛斷了電話。”

鄭州救助站 曾五次救助

14日下午,記者與鄭州救助站聯繫時,一名工作人員說:“這女孩就是張佳,鄭州人,家住紫荊山附近,去年曾救助過她。”

工作人員答應聯繫到她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和家人,但後來一直沒見她的家人將其接走。當晚,張佳仍睡在亭子的長椅上。爲保證她的安全,巡防隊幾天來特地安排兩名隊員給她守夜,直到天亮。

當天下午,記者和她聊天時,她落淚了。她說,自己的確是鄭州人,曾自修過北京一家名牌大學課程,因爲頭疼病才導致現在的結局。她說,自己30歲,身高1.68米,並說已習慣了這樣的生活。

昨天上午,鄭州市救助站的梁書記在受訪時說:“我們已救助過她5次了。她有兩個戶口,一個在鄭州某小區,戶口辦在她舅家;另一個在鎮平,其父範某。她還有個名字叫範小嘯,25歲,婚姻狀況顯示未婚。她是河南一家藝術學校畢業的,又高又漂亮,太可惜了。以前她清醒時,說過她曾在北京一家電視臺工作過,壓力很大,後來犯病,工作被辭了,這對她可能打擊較大。”

梁書記表示,救助站想特事特辦,給予她力所能及的救助。

女孩被救助站送到醫院做鑑定

昨天下午5時40分,鄭州救助站工作人員經耐心做工作,張佳最終同意接受救助,被工作人員送上車後,拉到有資質的專業醫院進行鑑定。

發稿前,記者採訪了鄭州救助站站長謝小衛。他說:“我們曾通知女孩的家人過來接走她,但一直沒人來接。現在女孩已經送到醫院做精神病鑑定,如果結果出來是精神病,我們會積極救助治療,等她康復後,再送她回到親人身邊。如果不是精神病,救助站會按張佳的要求,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盡力幫她。”

河南言東方律師事務所主任閆斌在受訪時說:“這個姑娘屬成人,她的家庭有精神病遺傳史,她母親是無行爲能力人。她在未婚的情況下,父親有義務接她回家。如果女孩已婚,應由丈夫家接回。如果父母和丈夫家都無能力接她回家,政府的救助部門應該予以收留,並對其精神疾病給予鑑定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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