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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流產一個月後,流產變“留胎”

來源:育娃網    閱讀: 1.6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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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一個月前,杜女士因先兆性流產入院,要求終止妊娠,院方用藥排胎後出院。本月3日複診,發現胎兒不僅沒有排掉,反而有變大趨勢,一怒投訴醫院,索償2萬元。院方稱患者拒做清宮手術亦有責任,願賠5千元。

藥物流產一個月後,流產變“留胎”

女子流產變“留產”

昨日在石巖人民醫院,在丈夫孫某陪同下,26歲的杜女士步履有點蹣跚,她說,自上月用藥排胎後,身體一直很虛弱。

事情追溯至9月19日,杜女士無明顯誘因情況下,出現下體流血,於9月20日到石巖人民醫院就診,隨後出現反覆流血、輕微噁心的病情。經院方檢查,杜女士宮內妊娠約6周。

在該醫院10月4日出具的出院記錄中顯示,杜女士要求終止妊娠,於10月1日以“先兆流產”入院,院方用藥爲杜女士排胎。“到了4號,肚子不痛,醫生給我做了B超檢查,顯示孩子沒了。”杜女士稱,彩超複查顯示子宮內膜厚9.5mm,醫生建議做清宮手術,不過杜女士考慮到對身體影響,並未同意手術,隨後院方爲其辦理出院手術。

不料,11月3日,杜女士再次做彩超檢查,結果顯示上月胎兒並未排出,宮體腔內出現25*13m m異物。“不僅沒有排掉,反而變大了。爲什麼上次沒有排胎,就讓我出院?”杜女士和丈夫認爲,主治醫生存在疏忽,並未完成排胎便同意其出院,導致杜女士身體一再受影響。

  醫院願賠五千元

杜女士稱,一個月來不時出現腹痛、腿痛的現象,上月用藥後至今無法工作,她與丈夫向院方提出包括治療費與精神損失費在內共2萬元賠償。

昨日,石巖人民醫院一姓廖的副院長助理出面與杜女士夫婦調解。“這事情我們院方有責任,你們也有責任。”該廖姓助理表示,當時醫生已建議做清宮手術,但遭到杜女士拒絕,而隨後一週內,杜女士並未返院複查。

該廖姓助理稱,“可能醫生存在溝通上面的欠缺。”他說,目前最重要的是建議杜女士儘快進行清宮,並提出兩個解決方案。“我們可以免費爲杜女士提供後續治療,並且再補貼兩三千元的營養費。如果不願繼續在我院治療,院方可以賠償5千元供其到其他醫院治療。但2萬元的賠償我們沒辦法答應。”

該廖姓助理表示,如果杜女士一方不能接受院方的提議,可以通過醫學會第三方進行醫療事故鑑定。“對於責任的認定,該我們承擔多少,院方不會逃避。”

目前,院方仍與杜女士一方進一步調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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