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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產兒複查哪些項目】早產兒複查做哪些檢查 早產兒需要做哪些檢查

來源:育娃網    閱讀: 1.0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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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文章我們介紹了,早產的寶寶在出院之後的六個月內,每隔一個月要到醫院進行一次複查,那麼早產兒複查哪些項目呢?一起了解下吧。

早產兒複查哪些項目:體格生長監測與評價

測量體重、身長(高)、頭圍,記錄測量值並描記在生長曲線圖上。矯正胎齡40周及以下的早產兒,使用胎兒宮內生長曲線圖進行監測與評價;矯正胎齡40周以上的早產兒,使用兒童生長曲線圖進行監測與評價。

根據早產兒體重、身長(高)和頭圍生長速度與趨勢,結合早產兒的出生體重、胎齡及餵養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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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產兒複查哪些項目:發育監測

觀察和檢查早產兒運動、語言認知、社會/情緒/適應性行爲等發展情況。

注意:

首次隨訪時重點觀察早產兒哭聲、反應、皮膚、呼吸、吸吮、吞嚥、腹部、四肢活動及對稱性等。

【早產兒複查哪些項目】早產兒複查做哪些檢查 早產兒需要做哪些檢查 第2張

早產兒複查哪些項目:聽力評估

聽力篩查未通過的早產兒,應在出生後3個月內,轉至兒童聽力診斷中心進行聽力綜合評估。確診爲永久性聽力障礙的早產兒,應在出生後6個月內進行相應的臨牀醫學和聽力學干預。

注意:

具有聽力損失高危因素的早產兒,即使通過新生兒聽力篩查,仍應在3年內每年至少進行1次聽力篩查;在隨訪過程中懷疑有聽力損失時,應及時轉至兒童聽力診斷中心進行聽力綜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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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產兒複查哪些項目:視網膜篩查

早產兒眼底視神經血管發育未成熟,發生視網膜病的機率較高,我國衛生部《ROP防治指南》中規定出生體重<2000g的早產兒,無論是否吸過氧,都應篩查ROP,隨訪方案應根據第一次檢查結果而定,必要時出院後繼續眼科隨訪。並定期檢查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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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產兒複查哪些項目:其他檢查

1、貧血檢測

矯正月齡1-3個月至少檢測1次血常規,根據早產兒有無貧血、生長速度以及餵養情況等,酌情複查並進一步檢查營養性貧血的其他相關指標。

2、神經行爲評估

神經系統發育是隨訪的重點,其目的測查寶寶視聽功能,神經生理反射及肌張力的情況,從而客觀瞭解寶寶神經功能的發育水平。篩查出異常患兒及時進行早期干預。評估按早產兒糾正年齡(推算至胎齡爲40周後的年齡),允許在1~2歲趕上正常兒童。

3、對於出生後有併發症的早產兒,根據病情及專科醫生的建議,定期做相應的輔助檢查和複查,如影像學檢查及其他實驗室檢查,並監測病情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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