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市戶籍6週歲以下嬰幼兒、18週歲以上未參加本市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以下簡稱成年居民);
2、各類全日制高等院校、技校、中學(含職業中學)、小學在冊就讀的學生,對各類學生不限戶籍,但不包括在職就讀的學生;
3、本市戶籍的二級及以上殘疾人、低保對象、社會扶助對象、重點優撫對象。
參保材料1、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參保人信息頁);
3、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注:新出生嬰兒出生次月起3個月內前往辦理,隔月就可以使用。超過三個月後去辦理的,自補辦參保繳費手續當月起3個月後,纔可以使用。
參保流程申請人備好材料, 按戶籍到所屬縣(市)區的街道(鄉鎮)社會保障服務機構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參保地點1、寧波市社會保險管理局
地址:海曙區解放南路257號
電話:0574-12333
2、海曙區醫療保險管理辦公室
地址:海曙區順德路136弄58號晶崴大廈3樓、4樓
電話:87451831
3、江東區社會醫療保險所
地址:江東區興寧路456號東方商務中心1號樓3樓
電話:87811398
參保注意事項
1、出生三個月內前往辦理的,次月就可使用。
2、超過三個月後去辦理的,自補辦參保繳費手續當月起3個月後,纔可以使用。
3、新生兒醫保卡遺失,請帶小孩戶口本及代辦人身份證到就近市、區醫保經辦機構辦理,補卡費用20元。
4、如已領取社保卡,醫保卡遺失不再補辦,請直接啓用社保卡。
5、嬰幼兒參加居民醫保後,參保人員憑本人醫保卡(社保卡)在定點醫院就醫,發生的醫療費屬於個人負擔的由個人用現金支付,屬於醫保基金支付的由定點醫院按規定記賬後與醫保經辦機構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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