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雙方北京集體戶口;
2、婚內生育的符合我市計劃生育政策的嬰兒;
3、集體戶單位同意在集體戶申報出生登記;
4、材料齊全且真實有效。
若父母在京有合法產權住房,應將在京父母集體戶戶口遷至實際房產地址,再爲嬰兒申報出生登記。
(父母均爲本市集體戶口的,嬰兒可以自願選擇隨父隨母登記出生戶口)
補報往年出生、在國外及港澳臺出生的嬰兒暫不適用網上受理。
注:出生登記即新生兒落戶,"出生登記"是政策性說法。
辦理材料1、人才服務機構出具的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介紹信》
2、父母的《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出生醫學證明
5、集體戶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
6、護照或旅行證(國、境外出生的嬰兒提供;在香港、澳門出生的由外交部駐港、澳特派員公署簽發)
7、因特殊原因提供的其他證件材料(如親子鑑定書、住院病歷等)
辦理流程1、網上預申請。
預申請網址:
2、預審覈通過後,網上預約時間。
預約網址:
3、在預約的時間內,攜帶所需證明證件及複印件前往辦理機構申辦。
重點提示:預審覈通過後,請集體戶管理員攜帶所需證明證件及複印件前往辦理機構申辦。如父母雙方民族成分不同的,請父母同時到場 。
辦理地點
嬰兒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籍派出所或分局戶政大廳的戶籍窗口
辦理時間:城鎮地區派出所戶籍窗口每週七天對外辦公,農村地區派出所雙休日實行預約辦事制度。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即時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