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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婦見情人賣兒子 只爲湊路費見情人(圖)

來源:育娃網    閱讀: 1.5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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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虎毒不食子,但社會上卻還是有那麼多傷害自己孩子的父母,前不久,福建警方破獲一起買賣孩子的案件,經過警方近28小時的努力,孩子終於找回,而讓人不可思議的是,賣掉孩子的居然是孩子的親生母親,究其原因,竟是因爲母親要去見情人,爲籌路費而把兒子賣掉。

與丈夫頻繁爭吵,80後少婦陳某便帶着2歲的兒子小風(化名)離家出走。爲湊夠去浙江見情人的路費,陳某竟將2歲的兒子賣掉。10月31日下午,小風的父親徐某報警。經過閩侯警方近28個小時的努力,小風終於重回父親懷抱。

 5000元賣掉兒子 買車票去見情人

閩侯縣刑偵大隊接警後立即成立專案組,並於當晚在閩侯甘蔗街道大元村的出租屋中將陳某抓獲。經預審,警方瞭解到:徐某與陳某4年前相識於福州,兩人沒登記結婚就開始了同居生活。此前,陳某在雲南育有一女。2011年5月,陳某在閩侯大湖生下兒子小風,兩個小孩都沒有報戶口。

少婦見情人賣兒子 只爲湊路費見情人(圖)

“他發現我最近和男人汪某聯繫得很密切,我和他經常爲一些瑣事吵架,我就想離開。”陳某說。10月6日中午,趁着下夜班的徐某還在睡覺,陳某帶上2歲的兒子小風和家中僅剩的600多元錢離開了出租屋,來到福州火車站。

陳某帶着小風在火車站附近的旅社住了3天。“我想去浙江找汪某,但我身上的錢不夠買去浙江的大巴票,而且我去見他,帶着孩子也不方便。”陳某說。10月9日,她遇見在汽車站幫人拉行李的何某,想託何某將兒子賣掉。隨後,何某又將陳某介紹給在汽車站拉客的張某夫婦。在張某夫婦的牽線下,10月10日9時許,陳某將小風賣給龍巖的李姓夫婦,並收了5000元錢。

拿着賣兒子得到的錢,陳某給自己買了幾件衣服和一個觸屏手機,並買了去浙江的大巴票。陳某到浙江見到了汪某。徐某頻繁打電話給陳某,陳某稱兒子寄在福州的朋友家,不敢說賣掉了。後來,陳某隻好承認賣掉了兒子。

 警方快速行動 孩子重回父親懷抱

11月1日9時許,閩侯警方先後抓獲何某和張某夫婦。

何某供述,他只是介紹陳某給張某夫妻,不知道小風被拐賣到何處。事成之後,張某給了他200元。張某供述,小風被他妻子在龍巖的親戚買走。

11月1日12時許,專案組民警對張某的妻子李某進行預審。李某說:“我在龍巖的哥哥是殘疾人,沒有結婚,想收養一個小孩。得知她(陳某)有意要賣兒子後,我就聯繫了龍巖老家。10月10日,我母親的姐姐李某和她的丈夫過來帶走了小孩,並給了她(陳某)5000元的紅包。”

11月1日20時,李某和她丈夫帶着小風到達福州火車站。20時30分,離家20多天的小風回到了父親徐某的懷抱,此時距徐某報警才過了28小時。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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