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明的辦理期限在不同的醫院,有不一樣的時間期限,一般是一個月左右,也有60天的。不過小編所知道的最長的就是60天,如果延期去辦理的話,會比較麻煩。
注意:
去辦出生證明的時候,最好是在正常的上班時間去,以免空跑一趟。
出生證明超過辦理時間還能辦理嗎出生證明超過辦理時間還是可以辦理的。
醫院規定了寶寶出生證明的辦理時間,但如果家人因爲有事耽誤了,或者材料缺失超過了辦理時間,事後還是可以補辦。補辦的時候,往往需要到醫院去拿相關的證明材料,到醫院指定的地方辦理,有的甚至需要開具親子證明才能辦理,比較麻煩。所以小編建議,最好在醫院規定的有效期內辦理出生證明。
出生證明辦理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大部分地區的醫院規定新生兒辦理出生證明需要用到: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申請表、新生兒父母居民身份證原件、保健手冊回執單、母親出院結賬單、父母雙方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父母戶口簿及複印件(複印首頁及本人頁)、生育證(準生證)等。
注意:
具體需要提供的資料以當地醫院爲準,但住院之前儘可能準備詳細一些,以備不時之需。
出生證明有什麼用1、證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出生人口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
2、證明出生人口的血親關係;
3、作爲新生兒獲得國籍的醫學依據;
4、作爲戶籍登記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的醫學依據;
5、作爲新生兒依法獲得保健服務的憑證;6、爲其他必須以《出生醫學證明》爲有效期限的事項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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