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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婆婆的蠻橫無理我忍了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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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致秋43歲服務業  個子很高,很瘦,眼圈發青--這是致秋留給我的印象。她穿着暗綠色的手織毛衣,款式是10年前的,袖口已經磨起了小毛球。  關鍵句  1修

口述:婆婆的蠻橫無理我忍了13年
 口述:致秋 43歲 服務業

個子很高,很瘦,眼圈發青--這是致秋留給我的印象。她穿着暗綠色的手織毛衣,款式是10年前的,袖口已經磨起了小毛球。

 關鍵句

1 修思輕輕撓了我的右手心,我含着眼淚,也不看他,但曉得他是在安慰我。

2 他說:“致秋,你說人死後有靈魂嗎?如果有,來世我一定千方百計投胎到你身邊,做牛做馬報答你這輩子對我的好。”

 3 她一個耳光扇過來時,我拉着兒子奪路而逃。

我讓她觸了“黴頭”

13年前,我的新婚夜,婆婆正式向我“發威”。

她在家裏洗澡、洗頭髮,等到臨出門照鏡子,卻發現耳環掉了一隻。她翻遍牀褥,又鑽到廚房桌子底下找。天快黑時,她帶了一肚子失望趕到宴席上。誰也沒看出她笑臉的勉強,她提早離開,我們都以爲她是累的。等 分居

俗話說:“有情飲水飽”。

我和修思

就是那種情況。婆婆的不講理,反讓我和他的心貼得越來越緊。兩個人又都能忍耐,婆婆每每挑起戰火,都以我們的“不招架”而告終。

我生下孩子不久,修思失業了。生孩子時婆婆發過話,她不幫我們帶小孩,修思又老實,做不來生意,我和修思商量着,索性讓他留在家裏帶帶孩子,過一段時間再想辦法。但婆婆還是不滿意了,整天嘀咕孩子洗尿布用水太多、孩子熱牛奶多用煤氣。早先按她的要求,我和修思要付家裏一半的水、電、煤氣費,多了個孩子,她覺得自己“吃虧”了。她念叨着叫我倆搬出去住,但修思到底是獨子,又不大舍得。

修思在家呆久了,情緒很低落。我想請婆婆幫忙看孩子,讓修思出去找點活做。但她說,要帶也可以,每個月給她500元。那是1993年,我廠裏效益不好,每個月只能拿五六百元。

我想來想去,覺得婆婆這麼對我,可能是因爲我跟修思感情太好,她看不慣。平時我和修思的房間,她想進就進,從不敲門。我們如果鎖門,她就會摔盆摜碗,弄得我倆親熱時總是戰戰兢兢,倒像在偷情。她還愛把耳朵貼在房門上聽我們說話,不小心撞見一兩回,我和修思很尷尬,她倒是若無其事。後來我和修思單獨呆在房裏的時候,就把電視或錄音機的聲音開得大大的,她聽不見了,就在外面指桑罵槐。

我不捨得修思做“夾板”,就徵求他的同意:我帶孩子回孃家住,我上班時,讓我媽料理孩子的吃穿。孃家住處窄小,一家三口搬過去是不可能的,婆婆也不會答應。修思含着眼淚答應了。“分居”生活一過就是好幾年。等到孩子要送幼兒園,不得不到戶籍所在區就近上學,我也只能搬回來了。這時修思也已重新上崗。雖然一進門就看見婆婆的面孔“晴轉陰”,但想着一家三口總算可以廝守在一起,我還是挺高興的。

  噩耗從天而降

團聚沒幾天,噩耗就把我們的幸福摧毀得灰飛煙滅。

至今想起來,我還是感覺手腳冰涼。那幾天,修思老說肚子痛。他不是嬌氣的人,他喊痛那肯定是痛得不輕了。有相熟的同事聽了,說像是闌尾炎,要做手術的。我到姐姐家借

了錢帶修思去看病,醫生初步診斷爲闌尾炎,是急性化膿的。等到修思上了手術檯,明明半小時的手術,兩個小時也沒見人出來。然後實習醫生跑出來--要請專家會診。好不容易找來專家,實習醫生又出來說--不是闌尾炎,懷疑有腫瘤,要改變手術方案。

病理報告出來,是直

醫院,我說他任性。他不得不吐了真心話:他知道自己住了院就不能活着回來了,婆婆這麼討厭我,我在醫院一陪幾十天,以她的性格,很可能連我也進不了家門。我再也忍不住,兩人抱頭痛哭。

他問我:“致秋,你說人死後有靈魂嗎?如果有,來世我一定千方百計投胎到你身邊,做牛做馬報答你這輩子對我的好。”

他走的時候,瘦得只剩一把骨頭,眼睛睜得很大。四天三夜沒有睡覺的我,腳步是虛的,眼睛是花的,悲傷排山倒海而來,我終於可以肆意嚎啕大哭一回。

按風俗,家有喪事要穿白皮鞋,商場裏最便宜的白皮鞋要45元,而我口袋裏只剩35元,還是弟弟塞給我一張鈔票。這個關節口,婆婆依然憎恨我,我伸手跟她要錢,她勢必讓我難堪。而我答應過修思--以後婆婆怎麼說,我就怎麼做。我知道他最怕我們娘倆失去容身之所。

修思走後,婆婆要我和孩子換到小房間,我換了;婆婆說

我和孩子在家裏吃飯可以,但要付飯錢,我同意了;婆婆私領了修思廠裏發的撫卹金,連我們廠裏同事湊的捐款都拿在手裏,我沒有吭聲。等到她命令我不能用水,不能用電,不能用煤氣的時候,我不得不對自己承認:她這是要趕我走。

她開始對我動手,是因爲我要給孩子付學費,不得已去領了修思廠裏又一季度的撫卹金。她揪着我頭髮罵,5歲的兒子偷偷在我耳邊說:“媽媽,打110。”

她一個耳光扇過來時,我拉着兒子奪路而逃。

 無法繼續婆媳緣份

結婚這些年來,我始終也想不明白:婆婆也是女人,也應該有過柔情似水的青春年華,也是個妻子和媽媽,我們有什麼深仇大恨呢,她爲什麼就容不下我?忍耐、遷就、步步退讓、溫柔相待,始終贏不回她半片真心。可人心都是肉長的呀。

她動用了她孃家的一幫子兄弟姐妹來逼我搬走,都是老人了,一個個唾沫橫飛。

居委會出過面,人家一走,她就咒罵得更厲害。有次她甚至換了門鎖,任我怎麼敲也不開門。我帶着兒子在附近的小公園坐到天黑。我想念修思,他在的時候我雖然辛苦,到底還有人疼我,還有人真心實意地等我回家。他走了,除了孩子,我就什麼也沒有了。

懦弱如我,沒辦法只好告到法庭。法官判決:要麼讓我搬回家,要麼給我一筆錢,讓我另外找房子住。

婆婆說:“那就給1萬元。”最後在法院調解下,我拿了4.5萬元淨身出戶。而今,我每月的薪水650元,租房住的話,開銷遠遠不夠。我只能和母親、小弟擠住在一起。

可憐的小弟,我帶着兒子住回孃家時,已經談婚論嫁的女朋友跟他分了手。他人善良,長相也好,都是因爲我們母子和多病的媽媽拖累他,女朋友談一個泡湯一個。他故作豁達,口口聲聲說--不結婚了,結婚有什麼好。他每次安慰我,都令我心如針扎。

午夜夢迴,彷彿看見修思創痛的眼睛:“致秋,讓我來世報答你。”可是來世是多麼遙遠啊。

 編輯朱來扣手記:女人不是軟柿子

這是一個讀來頗爲壓抑和沉重的傾訴。致秋的遭遇令人同情,雖然她頑強而無奈地熬過了十三年的艱難,但事實上,艱難日子還在繼續。

在這裏,我想問問致秋的婆婆:如此對待自己惟一的兒媳和孫子,究竟是爲了什麼?難道兒媳不是這個家庭的成員嗎?就算你不喜歡她,但作爲這個家庭的基本成員,致秋不僅有權利,而且也應

該擁有自己的幸福生活。可是,從致秋嫁入修思家的第一天起,非難便緊隨新婚之喜而來,而且一過就是十三年,確實叫人匪夷所思。所謂“人心如鐵,人情如爐”,如此蠻橫的婆婆,不由得令人齒冷。

在這十三年的“抵抗”中,致秋和丈夫始終是軟弱無力的,丈夫修思甚至更有過之。從當年建立戀愛關係起,兩位年輕人就被賦予了從屬地位,以至後來的一發不可收拾。其實,面對無論是作爲母親還是婆婆的蠻不講理,修思夫婦一味的退讓,實在是懦弱得沒有道理。

現在修思已經過世,致秋面對未來應該堅強起來。世界之大,最終能靠的也只有自己,而生活中靠自己的奮鬥和努力把孩子培養成才的單身媽媽,很多也很有成就感。女人不是生活中的軟柿子--四十出頭的致秋,還有很長美好的生活等待着你去發現和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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