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0,市衛計委發佈通知要求,從2016年1月1日起,夫妻雙方一方戶籍在本市,或雙方戶籍均不在本市但女方在本地居住滿1個月的夫妻,在生育第一個子女或第二個子女前進行登記,也就是說,生二孩不用再辦“準生證”了。
生育二孩流程
生育二孩前需登記備案
材料:夫妻雙方帶上身份證、結婚證和戶口簿(再婚夫妻需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流程:
網上預約:
登錄市衛計委的網站,按“網上服務”提示進行預約登記,通過網絡把需要填寫的內容填好,可縮短辦理時間。
現場辦理:
只要夫妻二人或其中一人,或委託的代辦人在現場填寫登記表,再由工作人員在網上登記,並進行信息雙向比對。只要材料齊全,情況屬實的,當場發放生育服務證。
辦理地點:
在夫妻一方戶籍所在的村、社區或鄉鎮、街道;或女方現居住地的村、社區或鄉鎮、街道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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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生法修正草案
計生法修正草案計劃在2016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計生法修正草案規定了以下內容:
1、提倡生育兩子女、符合條件者可再生育
2、刪除晚婚晚育
3、保留獨生子女獎勵
4、符合政策生育夫妻可獲延長生育假等福利
5、規定夫妻自主選擇避孕節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