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後果懲罰
讓孩子自己去體驗與承擔犯錯後所導致的不良後果,從中吸取教訓。
2.事先告訴懲罰後果
對於孩子的壞行為要給予懲罰,但是要事先讓孩子明白行為與後果分關係,跟孩子解釋清楚,給孩子一個明確的警告,教會他們什麼而是責任。
3.失去某些特別的待遇
孩子如果喜歡某些特定的東西,比如説玩具或者看動畫片。如果孩子犯錯的時候可以剝奪他們的特權,但是一次不要剝奪太多,而且時間也不宜過長。
4.事不過三
讓孩子事先知道事情後果的嚴重性,如果孩子第三次犯同樣的錯誤是,及時對他實施預先警告的懲罰
5.量刑要適當
懲罰孩子不代表一味的責罵,要會尊重孩子的人格,懲罰的目的是為了激起孩子的愧疚感,所以要避免挖苦、諷刺或者體罰孩子。
6.獎罰分明
對於孩子的錯誤行為,要及時給予懲罰,但是對於與孩子做的好的事情,父母也要及時給予獎勵,讓孩子自居往好的方面發展。
7.對於不好的行為採取“開罰單”形式
如果孩子的行為在5歲以上,那麼可以讓孩子知道獎金的意義,為自己不好的行為付出罰金的代價,比如説不收拾玩具罰一毛硬幣,跟別人打架罰5毛等等,孩子渴望有自己的零花錢,這個方法有一定的效果。
8.轉移注意力
如果父母將孩子帶離當時的環境,更能讓孩子冷靜下來,認識自己的所犯的錯。所以孩子犯錯之後,不妨帶他們出去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