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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零花錢 培養寶寶的金錢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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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的寶寶有零花錢嗎?恐怕答案都是肯定的。但父母們,你們想過零花錢對寶寶的教育有什麼作用嗎?怎樣用零花錢培養寶寶的金錢意識和財商呢?同時也要避免孩子養成花錢大手大腳的習慣以及虛榮心等。

巧用零花錢 培養寶寶的金錢意識

寶寶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認識金錢的“魔力”的?當寶寶有了錢之後會不會由着性子亂花?我們能不能將零花錢當做對孩子的一種獎勵,寶寶表現好的時候就給,犯了錯就不給?能不能啟發孩子通過家務勞動來掙錢?能不能用金錢來替代我們對孩子的陪伴,以彌補工作忙碌的父母對孩子的歉疚心理?如果給零花錢的話,該給多少,按什麼方式給,要不要干預孩子的花費預案?要不要鼓勵孩子把錢都存起來?相信每個父母心中對此都有很多困惑。我們不妨來看看專家和過來人的建議。

為什麼要給寶寶零花錢?

1.讓寶寶分享家庭資源、參與家庭管理,產生獨立自主的意識,避免在用錢方面過分壓抑而養成説謊和偷竊的習慣。

如果寶寶已經意識到了金錢的好處而口袋裏沒有一毛錢,長此下去必有問題,從小處説,如果同齡人都有零花錢而你的孩子沒有,寶寶就會盡力避免在幼兒園及小學同學面前提及此事,他會獨來獨往,生怕與同齡人在一起遇上AA制的花錢項目而尷尬,這對他的人際交往不利;此外,如果孩子從來沒有享受過自主購買的快樂,他會被這種快意所吸引,從而讓父母隨手擺放的硬幣都不見了蹤影。事實證明,從小沒有零花錢的孩子長大後會過分看中金錢的能量,更可能因為錢財而變得六親不認。因此,適量地給寶寶零花錢,恰是讓寶寶養成比較豁達的金錢觀的一個先決條件。

2.讓孩子學會節制自己的慾望,學會計劃消費和精明消費。

4歲以上的孩子,父母可以嘗試每週或每個月給一次零花錢,讓孩子知道一段時間內,自己可以自由支配多少錢。這是幫助孩子“延遲滿足”和“節制慾望”的好辦法。

隨着孩子的逐漸長大,父母可以幫助他約定這些錢的使用範圍,做一個大致的計劃,養成量入為出的習慣。如果寶寶的自控力比較差,父母可以少給一些零花錢,只讓孩子用這些錢來解決小零食、小發夾、小禮物等花銷;而等寶寶的自控力建立起來之後,我們可以多給零花錢,同時擴大他的“自付範圍”。這樣,寶寶一旦試圖購買他心儀已久的玩具汽車、滑冰鞋,或者與電視動畫片配套的童書和玩偶,他就知道要節制一些其他的購買計劃,攢錢來實現他的目標,這就很自然地出現了儲蓄意識。父母贈送孩子儲蓄罐,甚至帶行將進入小學的寶寶去銀行開户頭,把他節餘下來的錢存進去,最終來實現自己的一個消費願望。當孩子有了節餘儲蓄的觀念後,孩子將很樂意接受你的一些有關“精明消費”的建議,如在超市裏如何購買優惠價的活動海報產品;如何比較同一份零食的價格;如果觀察食品的新鮮程度和保質期限;以及如何從報紙上剪下或從網絡上下載肯德基、麥當勞的優惠券。

3.讓孩子明白金錢的概念和功用,知道所有金錢都是勞動的回報。

一般來説,兩三歲的寶寶還沒有有關金錢的完整概念,他們剛開始對錢發生興趣的時候,大多是因為感到錢幣上的圖案好看好玩,有的孩子甚至會用紙幣來疊花花綠綠的“紙飛機”。此時,父母的首要任務就是幫助孩子建立一個相對完整的關於金錢的概念。

父母不妨使用寶寶能聽得懂的語言,並輔之以家庭遊戲,從最簡單的錢物交換開始,向孩子解釋錢的概念,並認識幾種主要的幣值。在此之後,父母可嘗試在收銀台前,讓寶寶單獨為他所選的一兩樣小食品,如薯片、巧克力糖、小餅乾等付款,逐漸幫助寶寶建立這樣的概念:買東西要付款,爸爸媽媽的付款能力有限,錢包裏的錢用完就沒有了,因此不能無限制地滿足你的願望。認清這一事實會使小寶寶成熟很多,很多家庭由此擺脱了孩子在玩具櫃前坐地哭鬧的尷尬局面。及早灌輸金錢概念,可以防止寶寶誤認為任何東西都唾手可得,造成一方面慾望膨脹,一方面買到手後迅速地損壞和拋棄物品的毛病;灌輸金錢來自爸媽的辛苦工作的觀念,不僅從小在寶寶心中埋下“適度消費、珍惜錢財”的概念,還可以減輕寶寶入園時的分離焦慮:沒錯,寶寶的零食和玩具這種自我説服當然是幼稚的,但卻誘導寶寶勇敢地面對與家人的分離。

寶寶從什麼時候起該有零花錢?零花錢的發放原則是什麼?

不同年齡的寶寶發放零花錢的方式應該有所不同。

 對於2~3歲的寶寶:

2~3歲的寶寶已經懂得分辨紙幣和硬幣的圖案,明白錢幣的購買和流通功能,但這個年齡的寶寶沒有計劃性和自控力,有些寶寶有即時的消費願望時,臨時給他一些錢,並提醒他拿找零和收銀小票。父母可以用淺顯的語言對孩子講明拿找零和發票的重要性,特別是即刻用找零替孩子買一根棒棒糖或一個橘子,最能讓孩子直觀地看到找零的用處。

由於2~3歲的孩子有把各種東西都放入嘴裏嘗一嘗的習慣,因此給孩子紙幣比硬幣安全得多,並教導孩子在付錢之後,開吃零食之前,要洗手。

 對於4~5歲的寶寶:

4~5歲的寶寶可以每週發放零用錢了,這個階段的孩子有了一定的計劃性,但有時候還是避免不了與小夥伴攀比花費和衝動花費,每週一次零花錢的發放,既控制了他衝動消費的數額,又讓他“兩手空空”的等待期不會過長。而定時發放零用錢相當於給孩子發放“工資”,你可以就這份“工資收入”對孩子提出一定的要求,如有禮貌、能夠整理自己的房間並自行穿衣、繫鞋帶、不睡懶覺,不超時超量看動畫片等。你可以一個一個分階段地幫助孩子養成好習慣,但如果寶寶在這期間有反覆、會犯老毛病,不必用剋扣零花錢的方式來懲罰他。要讓零花錢成為激勵機制而不是懲戒機制。

 對於6歲以上的寶寶:

6歲以上的寶寶,已經能有條有理地列出計劃表,知道一個月有30天或31天,包含4個多星期;知道一年有12個月,紅包要過年時才有。這一階段的孩子可以嘗試一個月發放一次零花錢;如果他實踐下來,後半個月“身無分文”,那就把零花錢分成兩份,每隔半個月發放一次。隨着寶寶活動範圍的擴大,交往能力的增強,他的購買計劃會逐漸增多,同時,寶寶會回來抱怨原來一塊八一罐的可樂現在漲價到兩塊了,“媽媽,我們是不是也應該漲零花錢了?”千萬別認為這是無理取鬧,父母與寶寶坐下來仔細商議,對零花錢的新數額達成協議,這對寶寶來説是意義非凡的進步,從中寶寶可以學會如何搜尋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觀點,如何擺事實講道理來爭取自己的權益;寶寶的“加薪建議”也許不會100%得到滿足,這也會啟發寶寶:談判是要互相妥協,互相諒解,互相退讓的。寶寶的零花錢增加了,為預防寶寶無休止地將零花錢花費在置換遊戲卡、遊戲幣和“垃圾食品s”上,可以要求這個年齡的寶寶建立自己的小賬本,便於父母隨時對孩子的消費進行監控。孩子的消費範圍越廣泛,父母的監控和干預越必要。因為6歲是孩子獨立意識萌芽的關鍵階段,告訴他什麼東西是允許購買的,幫他分清什麼是“想要的”,十分重要。前者是告訴他家庭的價值觀和消費觀,後者是讓他從紛繁的物慾中瞭解到,什麼是對自己而言,必不可少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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