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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要做的檢查項目表

來源:育娃網    閲讀: 2.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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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女性懷孕不像以前那個年代了,以前醫學還沒那麼發達,女性懷孕都不做產檢的,現在懷孕整個孕期會有各種各樣的產檢,今天和大家科普下孕期必須做的檢查項目有哪些?一起來看看吧!

現在女性懷孕不像以前那個年代了,以前醫學還沒那麼發達,女性懷孕都不做產檢的,現在懷孕整個孕期會有各種各樣的產檢,今天和大家科普下孕期必須做的檢查項目有哪些?一起來看看吧!

懷孕要做的檢查項目表

懷孕必須做的檢查項目

現在的準父母準爺爺奶奶都很注重胎兒的健康和優質,國家也一直提倡優生優育,所以產檢將貫穿整個孕期,那麼哪些產檢項是每次都必要的,哪些產檢項又是沒必要或是沒必要每次都查的呢?

在發現可能是懷孕時先去醫院確定,如果真的懷孕了先不要急於做其他檢查,因為一般剛懷孕時胎兒還未成形或是還沒有胎心,可以先等胎兒有一定的發育。

在懷孕滿一個月後三個月內可以先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包括胎兒和孕婦的健康狀況,根據檢查結果可以更好的安胎養胎。

只要期間沒有發生特殊事故,比如劇烈的情緒波動,身體尤其是腹部受到撞擊,同時飲食也全面的情況下可以直接到懷孕15-20周(大概懷孕4個月時)期間做一個唐氏篩查,這個直接涉及到胎兒的健康,是一定要做的。

懷孕28周的時候要做孕婦妊娠期糖尿病的檢查,這個也是一定要做的,當時寶媽可能是孕期吃的太多太好,真的就查出患了妊娠期糖尿病,這個直接導致胎兒長的偏大,如果不去控制生產的過程也會存在很大的風險。

關於數胎動,當時醫生的建議是28周以後每天都要數,最好是早中晚一天三次,能夠安靜地聽一聽寶寶的心跳也確實是意見温暖的事情。可是因為工作原因實在沒有那個時間寶媽也就沒有數過,而且身邊很多人都沒有按照醫生要求的去數過,這個在每次產檢的時候也都是有涉及到的,所以不必太緊張。

在孕中後期時有的醫生會讓準媽媽做四維彩超,這個呢留作紀念還是很不錯的,但是卻不是產檢的必查項目。正常全面的大檢查也就是剛懷孕時,孕中期,和孕後期各查一次就可以了。期間可以穿插着做B超,關注胎兒的發育情況就好。

孕期檢查項目表:

懷孕期間定期進行產前檢查,是保證孕婦和胎兒健康必不可少的手段。你每次產前檢查時,醫生都會給你測量血壓、體重和宮高,安排你驗血和做尿檢,查看浮腫情況,並會在你孕期的適當階段安排你做B超檢查、糖篩查、唐氏綜合徵篩查和胎心監護等。必要時,也許醫生還會建議你做胎兒頸後透明帶、羊水穿刺和絨毛活檢等特殊產檢項目。

整個孕期最重要的三個檢查項目

一、血糖監控,避免高血糖的危險

由於懷孕時激素的變化,產婦可能發生或發現糖尿病的機會增加。懷孕時的高血糖會導致胎兒過大。足月巨大兒必須行剖腹產才能分娩。糖尿病還可能導致死胎或畸形。如果發現得早,糖尿病可以很容易地通過控制飲食或是注射胰島素控制。

在24-28周,你要做一個糖尿病篩查試驗。醫生會讓你喝下含50克葡萄糖的糖水,喝完後1小時抽血檢測血液裏的血糖值。

注意事項:

(1)糖篩抽血前3天按正常飲食,不需節食,以免影響檢查結果。

(2)從喝完葡萄糖水開始記時1小時,然後抽血,抽完靜脈血後方可進食。

檢查結果:

如果≥7.8毫摩/升(或140毫克/分升),則説明篩查陽性,需進一步進行75克或100克葡萄糖耐量試驗,以明確有無妊娠糖尿病。

二、唐氏篩查,摒除先天缺陷

唐氏篩查是用一種簡便,經濟,對胎兒無損傷的方法查找出孕婦中懷有先天愚型胎兒的高危個體。先天愚型是嚴重先天智力障礙的主要原因之一,每一個懷孕的婦女都有可能生出“唐氏兒”。生唐氏兒的機率會隨着孕婦年齡的遞增而升高。

您會在懷孕第14—20周之間進行檢查。醫生要抽取孕婦血清,檢測母體血清中甲型胎兒蛋白和絨毛促進腺激素的濃度,結合孕婦預產期、年齡和採血時的孕周,計算出“唐氏兒”的危險係數,較高水平的α-胎甲球蛋白與開放性的神經管畸形相關聯,當婦女35歲或以上時,這一檢查能發現約80%的唐氏綜合症、18三體症、神經管畸形的胎兒。

三、B超,直觀監控寶寶的發育

正常情況下,接受此項檢查的最佳時機是在孕期18到20周,大多數的胎兒可能發生的問題都可以在此期間被認出。它可以看到胎兒的軀體,頭部,胎心跳動,胎盤,羊毛和臍帶等,可以發現胎兒是否存活,是否多胎,甚至還能鑑定胎兒是否畸形。

通常第一次在孕18-20周,此時可確定懷的單胎還是多胎,並可測量胎兒頭圍等。

第二次是在孕28-30周,此時可以瞭解胎兒的發育情況,是否有體表畸形,還能對胎兒的位置及羊水量又進一步的瞭解。

第三次是在孕37-38周,此時的目的是確定胎位,胎兒大小,胎盤成熟度,有無臍帶繞頸等,進行臨產前的最後評估。

懷孕有沒有必要做那麼多檢查

有,如今科學在發展,醫療的技術水平也在提高。孕產婦能夠通過這些檢查來及時發現疾病,這也是為了保證胎兒和產婦的安全,達到優生優育的目的。1995年,國家規定了《母嬰保健法》,我國目前普遍採用的是整個孕期進行9~12次產檢,伴有高危因素者,酌情增加次數。

如今的產檢方式和項目,可以篩查出許多疾病,比如孕早期檢查的生化化驗,可以看看是否有腎炎、貧血、艾滋病、性病、神經血管畸形等。醫生評估一下是繼續治療還是停止懷孕。科學規範的產檢並不是過度檢查,通過檢查能夠降低了孕產婦與胎兒的死亡率,減少了殘疾兒與疾病的發生。北大醫院也曾經研究發現,孕前檢查充分的孕婦,先天畸形的發病率要減少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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