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瓦房店市瓦窩鎮曲店村大龐屯5歲女童沁沁在走下瓦窩鎮中心幼兒園的校車後遭貨車碾軋。校車司機拒絕送沁沁到醫院,車上的老師也無人出面相助。後在村民要求下才勉強同意。但校車開到村口,沁沁和奶奶就被要求下車,等急救車來時,沁沁已傷重不治。當地教育部門負責人稱,讓他們下車是校車上的孩子着急回家。(5月28日東北網)
有人指責這是師德低下的表現,但同樣是面對交通事故,佳木斯“最美女教師”張麗莉捨生忘死救護學生,這家幼兒園的老師面對已經重傷的幼兒,卻不願付出哪怕是舉手之勞。都是教師,都是人,判若雲泥的差距,似乎已經超出了人性所能涵蓋的最高和最低的距離,又怎能是“師德”二字所能概括?用紫外線燈照射來懲罰孩子;往女童下體放芸豆;用火鉗將孩子燙傷;毆打兩歲半的幼童10多分鐘;年輕女教師唆使孩子打孩子,並錄像取樂;將孩子繩捆索綁、半夜脱光衣服吹冷氣;強制幼兒觀看恐怖片;用鋼鋸鋸破孩子手腕;整天將孩子綁在糞盆上……發生在幼兒園的虐童事件,即便不是一個普遍現象,也是一個在相當範圍內存在的嚴重問題。和這些發生在幼兒園,卻像發生在集中營的花樣百出的虐童事件比起來,瓦窩鎮中心幼兒園的校車司機和教師暴露出的不過是冷漠,都有點小巫見大巫了。我們現在要問的是,在整個教育體系中,學前教育階段面對的受教育者是年齡最小、心靈和身體最稚弱的幼兒,為什麼遭遇的欺凌卻如此集中?如果説人性,為什麼人性最醜陋、最殘暴的一面,會加諸幼兒身上?如果説師德,難道師德最差的人都集中在幼兒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