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懲罰不起作用,那麼應該用什麼方法來取代懲罰呢? 媽媽帶孩子去超市買東西,孩子太調皮了,總是跑來跑去,隨意抓了商品就丟進購物車裏,在貨架上搗亂,還差點撞到別人…… 一路上就只聽見媽媽在大喊大叫:不要跑來跑去、跟着媽媽走、你怎麼什麼都動?我叫你跟着我、把那個放回去、不要碰聽見了嗎、要是再亂拿東西看我怎麼收拾你……燥亂脾氣急的媽媽肯定拽住孩子當場打屁股、大聲責罵,混着孩子的大聲哭鬧,這趟超市之行一定不開心。 相信這樣的場景你一定不會陌生,假如是你,會怎麼處理呢?有沒有不用懲罰的就能讓孩子認識到錯誤的方法?
1、想出一個點子,讓孩子來幫忙出門前列好清單,交給孩子:“今天就由你來指揮了,記得要把上面的東西都買齊”“我們需要兩個大白菜,寶貝你能幫媽媽拿兩個大白菜嗎?”“你今天可以買一樣零食,你自己去挑吧,但是隻能拿一樣”
2、對孩子的不良行為表示強烈的不滿,但是不進行人格攻擊“寶貝,我不喜歡你到處亂跑,這樣會影響到別人的”
3、給孩子指出補救的方法,讓孩子做出選擇“超市裏不能亂跑,你要麼好好跟着媽媽走,要麼就坐到車上來,你來決定選擇哪個?”
4、採取行動,讓他體驗到不良行為的後果假如孩子表現得非常惡劣,讓你不得不帶着他離開商店,那麼下次去商店就媽媽自己去,不帶上孩子,也不用説教,讓他嚐到不良行為的後果。
—“為什麼今天不能帶我一起去呢?”—“你説呢?”—“因為我在超市裏亂跑嗎?”—“對了。”—“對不起我下次不會了。”—“以後有很多機會的,但是今天還是我自己去。”這些方法其實不難,難的是我們觀念的轉變,我們不能把孩子想成是需要糾正的“問題”,不能因為我們是大人,就覺得我們的想法一定是正確的。我們與孩子之間出現矛盾時,不應該有勝利者或失敗者,花時間聽聽孩子的真實感受,努力找到適合雙方的解決辦法,這是在教給他們一項寶貴的人生經驗 —— 在面對難題時,應該如何積極地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