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要想避免感染,原則上來説,醫院這種地方應該儘可能少去或不去。但是即便在特殊時期,如果患者存在以下4種情況,也是一定要去醫院就診的。
1、患有糖尿病、高血壓等基礎疾病的患者,應堅持按醫囑服藥,若病情出現變化,應立即去醫院檢查。2、孕晚期的孕婦,若存在高危因素如各種妊娠合併症,需要嚴格規律產檢;另外,孕中期孕婦要做的一些必要產檢,比如唐篩、超聲排畸等,也不建議推遲或跳過。3、出現急症如各種大出血、嚴重外傷以及腦梗、胸痛等,也需要及時就醫,以免耽誤病情。4、出現原因未明的嚴重病症,如嚴重腹痛、嚴重中毒、嚴重過敏反應等,也需要及時就醫,查明原因後對症進行治療。◆若出現咳嗽、發熱、呼吸困難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狀,應及時前往定點醫院,並如實告訴醫生自己14天內的活動路徑。
疫情期間什麼情況需要去發熱門診
(1)發熱(37.3℃及以上);
(2)兩週內有武漢地區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續傳播地區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兩週內曾接觸過來自武漢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續傳播地區的發熱或有呼吸道症狀的患者;
(4)身邊人有聚集性發病,或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學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