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村委會入户證明
2、街計生辦入户通知書
3、出生證、生育服務證或生育證
4、父母户口簿、身份證、結婚證
新生兒户口可隨父或隨母申報,只需持户口簿、出生證、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準生證(原件及複印件)及所在村或居委會證明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
需要説明的是,小孩父母親有一方的户口不在本轄區(武漢),屬外市縣的户口的,還需要父母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小孩未上户口證明,(超生和非婚生的需經計生部門處罰後,憑處罰單和申報材料經分局審批)。
如果小孩己滿六歲,不能一次辦成,除上述材料外,還需父母的個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