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教育学生不忘革命先烈,珍惜优越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远大的理想,磨练顽强的意志,练就过硬的本领,成人成才,报效祖国,为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在活动中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团结互助等行为教育,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和组织纪律观念。
二、活动目的:
通过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要求,引导学生们向革命先烈学习,在明白道理,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积极参与道德规范的养成训练,努力争取点滴进步,争当文明好少年,以实际行动唤来文明春风,告慰烈士忠魂。
为了缅怀革命先烈,让学生增加对革命前辈的了解,激发他们从小热爱生活,热爱学习的欲望,学校决定今年清明节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清明扫墓活动。
三、活动主题:缅怀革命前辈,传承优良品质。
四、活动时间:2013年4月1日下午
五、扫墓地点:南宁市人民公园烈士纪念碑
六、参加活动人数:100人
七、领队:马雪英 邱美玲
参与人员:蓝 扬 陈连芬 韦莉莉 覃 俊 黄 夏
八、活动筹备:
1、摄像照相:覃俊
2、主持:周怩辛
3、献词:初中部学生代表
4、每名学生准备一朵小白花
5、敬献的花圈
6、校旗
九、扫墓程序:
1、主持人宣布:全体立正,扫墓仪式开始。
2、奏国歌(学生跟唱)。
3、敬献花圈。
4、默哀三分钟。
5、诗朗诵《在烈士墓前》。
6、学生代表讲话。
7、马副校长讲话。
8、请中队辅导员带领中队全体同学在英雄纪念碑前举行庄严的宣誓仪式:
我们以红领巾的名义在纪念碑前宣誓:
在家庭做孝顺父母、关心他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
在社会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小标兵;
在学校做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的小伙伴;
在社区和公共场所做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的小卫士;
在独处时做胸怀开阔、心理健康、勤奋自立、勇于创新的小主人。
9、有序瞻仰烈士陵园,向烈士敬献小白花。
10、自由活动。
11、扫墓结束,清点人数,整队回校。
十、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
1、必须严格服从集体安排,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自离队单独行动。
2、路上注意安全。照顾大多数学生的体能,队伍行进速度不能太快。先到目的地的学生原地休息。带队老师根据整个队伍的情况作好统一调度、安排。
3、在校外注意个人仪表形象,不做影响学校声誉的事。队员活动期间不能大声喧哗、不能随意说笑,(尤其是在默哀时)
4、互相关心、互相照顾,发扬集体主义精神。
5、遵守公共秩序,沿途不许学生追逐打闹、买零食、吃零食,严禁乱扔垃圾。
6、学生4月2日学生统一穿校服。
7、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路段较窄处带队老师要特别注意学生安全。
8、中队辅导员在活动前,需对“清明扫墓”的有关知识向同学们做好介绍。
9、学生必须系红领巾、带好中队旗。要求中队辅导员也要佩带红领。
10、学生自带饮用水(一瓶),不带任何食品和饮料。
十一、活动小结:
1、利用周一晨会时间讨论这次活动的收获与体会。
2、以小队为单位,找寻烈士诗歌,可以进行抄写、写读后感等。
3、号召全体队员进行行为对照。
清明节扫墓活动策划书篇二一、指导思想:
2013年清明节是国务院规定的法定传统假日,同时也是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节日。国家实行清明长假,有着很重要的精神文明教育意义。为了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对为成年人的道德教育,学校决定结合清明节这一教育契机,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组织清明节活动。通过活动,教育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爱人民,教育学生“敬怀先人、懂得感恩、回报社会”,度过一个有意义、充实的清明节。
二、活动安排:
(一)走近2013年清明节
主要内容:
1.了解清明文化:清明节的文化内涵
⑴清明节的由来
⑵清明节的文化内涵
⑶清明节的传说
⑷清明节的习俗
2.缅怀感恩:缅怀中华先贤英烈
⑴清明先贤故事
⑵清明英烈故事
⑶清明节的诗词
3.亲近大自然
利用清明小假期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由父母带领孩子踏青,并用相机记录踏青的瞬间。 (二)感恩清明节
活动形式:影视育人
活动时间:3月31日晚上19:30—21:20
参与对象:全体学生
活动地点:学校操场
活动内容:
1.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我是中国人》
2.交流心得,表达感受
3.各班组织学生进行影片观后感评比,重在说真话,诉真情。
(三)网络活动
2013年清明节期间,团省委将依托共青团网站、共青团频道,开展网上献花和留言等缅怀革命先烈活动。全体少先队员要利用家中的电脑积极参与网上缅怀纪念活动。
清明节扫墓活动策划书篇三一、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清明节扫墓活动,号召同学们时刻铭记烈士们为解放国家和民族而不惜牺牲生命的大无畏的英勇事迹,向烈士们学习顽强拼搏、艰苦奋斗的精神;通过本次活动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严谨治学的态度,发奋学习的精神,大胆创新的意识,使学生受到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
二、活动地点: 革命烈士墓
三、活动时间: 4月2日 早7:20在学校整队集合
四、活动对象: 学校全体师生
五、活动准备: 校旗、大队旗、中队旗、花圈
六、活动程序:
五、活动前准备:
1.准备物品:校旗,少先队大中队旗,学生自制小白花;
2.进行安全教育。
六、活动过程:
1.在操场整队,进行活动前安全及礼仪教育;排队按顺序步行到烈士墓前;
2.唱少年先锋队队歌;
3.打扫烈士墓周围卫生;
4.少先队员代表向革命烈士敬献花圈,全体少先队员敬礼;
5.向革命烈士默哀3分钟;向革命烈士三鞠躬;。
6总辅导员讲话;;
7.少先队员代表为革命烈士献诗;
8.向烈士敬献小白花,擦洗墓碑,记住1—2名烈士的英名。
9仪式结束,集合返回学校。
七、活动要求及注意事项:
1、1—6年级全体学生参加扫墓活动。
2、4月3日早7:20在学校操场整队集合。
3、列队集合注意清点人数,活动结束后也要清点好人数。班主任和老师跟好队伍。保证学生安全。
4、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活动纪律等教育工作。
5、各中队在扫墓活动中要保持纪律性和严肃性,统一校服、红领巾。每人戴一朵小白花,(各班级自己准备)在烈士墓前向烈士献花。
6、扫墓期间,全体师生严肃认真,严禁讲话,做其它事宜。
7、各班安排一名旗手带好本班的中队旗,中队长带领本班同学敬献小白花。
8、各班借本次活动开展“祭扫烈士墓”征文活动,推选出优秀征文发奖。并在学校少先大队红领巾广播将对优秀征文进行广播。
9、鼓励学生收集革命烈士事迹。
全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乡镇、街道、驻延部队:
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到来。为深切缅怀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社会主义事业英勇牺牲的烈士,继承和发扬他们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烈士精神,激发民族复兴力量,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现就清明节期间做好烈士纪念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烈士纪念活动
一是依托区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平北抗日烈士纪念园和八达岭烈士陵园要针对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自发祭扫的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的实际,密切配合安排组织好纪念仪式,确保庄严肃穆。
二是依托各乡镇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就近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各乡镇作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单位,要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学校和群众到就近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开展重温入党、入团誓词、种植纪念树等活动。
三是开展“清明寄哀思 网上敬英烈”活动。清明节期间,我区将与中华英烈网合作,开展“清明寄哀思 网上敬英烈”网上祭奠活动。群众登陆中华英烈网(网址:xx),xx市烈士纪念网(网址:xx),便可在相关页面上通过“敬献花篮”、“点燃蜡烛”等方式祭奠烈士。同时,群众还可以在中华英烈网上浏览烈士名册、学习烈士事迹。
四是开展其它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专题展览、烈士英雄事迹宣讲、红色经典影视展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扬烈士精神和优良传统的主题教育活动。
二、扎实做好祭扫接待服务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乡镇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所属区域内的烈士纪念设施(包括烈士陵园、纪念碑、亭、纪念馆、烈士墓等)园区和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强防范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瞻仰祭扫环境安全整洁、庄严肃穆。区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要认真制定接待服务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分工,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组织讲解员进行讲解,扎实做好祭扫接待服务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烈士亲属祭扫活动安全、有序、文明、节俭。
三、扎实做好烈士祭扫中的信访稳定工作
各乡镇、街道及区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要及早策划,周密安排,认真查找和分析烈士祭扫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应对措施。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组织协调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在清明节期间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的重要意义。一方面要在本单位、本辖区内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另一方面要结合自身职责全力做好全区清明节期间烈士纪念活动的保障工作。
二是要大力宣传,营造声势。各单位要围绕清明烈士纪念活动主题,找准宣传亮点,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介,不断增强烈士纪念活动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形成宣传规模和声势。
xx区民政局
2017年3月
民政局清明节扫墓活动方案篇二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xx〕23号,以下简称《意见》)及全国清明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我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首要目标,以党员干部带头引领推动殡葬改革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月”和“主题宣传月”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清明节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策划和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月”活动,使《意见》精神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引导群众自觉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推动殡葬改革。
(二)健全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机制。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有关《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清明节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工作。
(三)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要将清明节殡葬优质服务与开展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转变殡葬服务理念,增强殡葬服务能力,规范殡葬服务行为,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保障合力。
清明节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保障清明祭扫安全至关重要。各旗(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清明节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牵头,宣传、公安、消防、林业、市场监督、城管、交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合力,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确保清明节工作顺利进行。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祭扫安全。
1、各旗(区)民政部门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都要制定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祭扫场所的消防安全保障设施,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保证供电、消防、应急疏散等设施完好,排堵漏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安全,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2、各旗(区)民政部门在清明节前,对各祭扫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敷衍了事。市场监督管理和城管等部门要配合对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市场要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任何单位、商铺和个人经销的殡葬用品,都不得借清明节之机涨价提价,坚决维护殡葬用品价格的稳定和市场有序交易;坚决制止销售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
3、清明节期间正值我盟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全区各地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林业和消防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对公墓绿化带、草原地区以及野外林区等易燃区清明节祭扫的巡查力度,要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增强防范措施,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进入林区草原祭扫的群众,严禁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物品;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存放地焚烧祭物,必须在专设的焚烧场所。各专设燃烧祭物的场所,要安排专人管理,各种消防灭火器材设备齐全,并提前进行检查试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确保消防车辆及时出警。
4、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加强祭扫设施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防止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要提前设定应急疏导的路线和地区,对人流集中的场所,各单位都要安排专人,有序引导群众顺利进行祭扫活动。
5、清明节期间,全盟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科,担负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工作,负责掌握全盟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地工作,与民政厅和各旗(区)上下联动。4月4日—6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各旗(区)民政局都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确保清明平安。3月17日前,各旗(区)民政局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盟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三)贯彻《意见》精神,文明低碳祭扫。
各旗区要继续深入贯彻《意见》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1、倡导祭扫新理念。清明节期间,要通过公益短片、宣传画册、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先进行为,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理念。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共识。
2、优化祭扫新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对清明祭扫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抵制祭扫活动中的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祀等现代追思活动,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推出“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思念墙”等祭扫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创造各种便利条件。
3、丰富清明新内涵。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日文化活动,减轻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四)坚持优质服务,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各地要按照《意见》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强化服务保障,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
1、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坚持服务为先,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月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2、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在优质文明、公平诚信、清正廉洁、生态惠民等方面下功夫,努力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着力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全面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精神,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殡葬行风的监督网络,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等方式强化服务单位的自我监督,在此基础上拓宽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以有力的监督促进殡葬行风。
3、有效强化祭扫观察点服务保障。各级民政部门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4日至6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继续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根据《20xx年全区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的要求对祭扫观察点进行合理布局,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全面掌握祭扫观察点情况。各旗区民政部门要在3月17日前确立当地的全盟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的每日16:30前统一上报当地的全盟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见附件2)。并加强对祭扫观察点等重要祭扫服务单位的督查,在督查中要将服务保障作为重要内容,善于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建议,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五)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1、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在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在全盟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上下联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共同营造清明节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文明祭扫宣传基地或公益生态安葬示范点,通过举行“文明祭扫启动仪式”、“集体公祭”、“集中生态安葬”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广泛宣传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推行树葬、骨灰撒海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处理方式,在土葬改革区积极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有效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散发传单、张贴标语、拉横幅、广告牌等公共设施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
2、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各地主题宣传月活动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宣传进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建立和完善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5日—3月15日)。
1、根据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下发我盟做好20xx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制定我盟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方案。
2、成立阿拉善盟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盟民政局王迎翔同志担任组长,盟民政局副调研员欧春燕同志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社会事务科人员担任。
3、成立自治区“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领导小组,盟民政局党组成员、阿拉善盟纪委驻民政局纪检组长陈国辉同志担任组长,盟局社会事务科科长、纪检员何桂芳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盟局其它纪检员担任。
(二)部署阶段(3月16日—3月25日)。
1、制定并印发文件。印发我盟清明节期间的各项方案、通知、文件,全面部署清明节工作。
2、主动宣传。组织开展“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 、“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宣传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意见》精神、惠民殡葬政策和全盟殡葬改革成果,接受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3月15日至4月15日,各旗(区)负责上报“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动态。
3、督促检查。3月底以前,自治区民政厅和各盟市民政局对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15日)。
1、各旗(区)民政局,各有关的殡葬服务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实现低碳祭扫,平安清明。
2、4月4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3、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月4日至6日连续三天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错峰祭扫,安全出行,文明祭扫。
(四)总结报告阶段(4月9日—4月15日)。
清明节后,各旗(区)对20xx年清明节的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10日前传真报送盟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联系人:欧 x 13947xxx252(4月4日-4月6日)
何 x x 187xxxx6233(4月4日)
纪 x x 139xxxx916(4月5日)
阿 x x 186xxx1667(4月6日)
电子邮箱
一、指导思想
1、缅怀革命先烈,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2、欣赏自然风光,感受春的气息,陶冶学生情操;
3、丰富学生课外生活,培养社会实践能力。
二、活动时间:2016年4月x日(周x)
三、活动地点:来凤县革命烈士陵园。
四、参加对象:一、四年级师生。
五、活动程序和办法:
(一)3月30日——4月5日,各班活动前的思想教育,组织落实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1、一年级发展好新队员;
2、学生自己准备好小白花;
3、学生穿校服佩戴红领巾。
(二)4月5日活动安排:
1、14:00在操场整队出发(一年级新队员重新列队,包文菊、王雅鹃、梁大兴负责组织;各班辅导员准备好红领巾交给三位老师)。
3、到达革命烈士陵园后举行祭扫仪式。
(1)敬献花圈;
(2)全体默哀1分钟。
(3)诗朗诵。
(4)少先队辅导员宣布新队员名单。
(5)老队员授予新队员标志。
(6)少先队辅导员带领新队员宣誓。
(7)学校领导讲话。
4、仪式结束后按顺序回校。
六、活动要求:
1、各中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纪律、卫生教育。
2、参加活动的学生一律步行,严禁擅自离队。身体不适者在征得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后在家休息,同时进行安全教育。
3、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活动以中队为单位,带好中队旗,行走途中注意力要集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乱扔果皮纸屑。
4、回校途中,严禁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回家;回校后班主任必须清点人数无误后在班级自由活动至下午放学后离校。
小学清明节扫墓活动方案篇二一 、 指导思想:
为号召所有少先队员时刻铭记烈士们为解放国家和民族而不惜牺牲生命的大无畏的英勇事迹.号召学生向烈士们学习顽强拼搏的精神;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特开展清明节祭扫烈士陵园活动.
二、 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三 、 活动时间: 4月5日
四 、 活动地点: 市新北区潘墅烈士陵园
五、活动要求:
1)3-5年级部分学生参加清明节扫墓活动;
2)下午1:30集合,整队乘车前往潘墅烈士陵园;
3)带队老师必须清点好各班人数,并强调活动纪律;
4)总务处准备好花圈。
清明扫墓议程
小主持人宣布:圩塘中心小学祭扫革命烈士活动现在开始
一、奏国歌
少先队员们,在这庄严的时刻,我们相聚在革命烈士陵园,先烈们,今天我们集合在这里,向您敬礼,向您歌唱。一朵鲜花,一个心愿,一朵鲜花,一声问安,让我们心怀最深沉的崇敬,向您走去,向您献上我们的花圈。
二、 向革命烈士敬献花圈:
先烈们的鲜血滋润了祖国的土地,你们谱写了生命的壮歌,书写了中华人民不屈的奋斗史。让我们永远铭记先烈们的宏伟业绩和英勇事迹吧
三、 向革命先烈默哀三分钟,奏哀乐。(默哀) 默哀完毕。
先烈回眸应笑慰,擎旗自有后来人。我们将继承你们的遗志,实现你们的理想。
四、介绍烈士事迹
五、学生代表讲话。
六、 绕烈士陵园一周,敬献小白花。
小学清明节扫墓活动方案篇三一、活动目的:
清明节是对队员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的良好契机。通过清明扫墓这一活动,使队员受到磨练教育,学会感恩,知道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唤醒他们奋发图强的欲望,从而使学生继承先烈遗志,树立远大理想。
二、活动主题:缅怀先烈继承传统放飞梦想
三、活动时间:4月3日(星期四)下午13:00—15:00
四、活动地点:红色泥城主题馆
五、活动对象:二、三年级师生
六、活动安排:
1、升国旗,唱国歌。
2、向纪念碑敬献花圈、默哀。
3、教师代表发言。
4、向烈士墓碑三鞠躬。
5、二年级部分队员入队仪式(每班6人)。
6、家长代表发言。
7、瞻仰参观红色泥城主题馆。
七、活动要求:
1、各参加人员着装要严肃,队员必须着校服,佩戴红绿领巾;教师不要穿颜色太鲜艳的服装。
2、对队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出发前做好准备工作,要求有组织、有纪律地活动。
3、在墓地范围要内维恭维谨,要怀着崇敬的心情参加活动认真观看了解烈士事迹。
4、队员活动期间不能大声喧哗、不能随意说笑(尤其是在默哀时)。
5、不在主题馆内乱跑,行走参观要按顺序,不破坏青草绿地。
6、参加此次活动的成员务必要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擅自行动,活动结束统一整队回校,不得单独行动。
7、如果遇雨天,活动顺延。
八、后勤保障:
1、策划:董英;审核:胡敏杰、董佩英、唐华英
2、音乐准备:唐艳丽
3、材料准备:刘品军(230根红领巾和2个花圈)
4、摄影拍照:徐晓峰
5、讲解员领队:李旭华
6、二年级入队负责:董勤华
7、班级负责人:各班班主任